中医诊所备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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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诊所备案需要药学人员资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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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诊所备案怎么办理?
    zjhwl3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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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当地的卫健局咨询中医诊所备案的事情,对方告知先审图,然后装修现场公示、然后提交审核发证,给了我一份表格,上面明确写了处置室必须大于等于十平方,这个是普遍要求吗。中医诊所的处置室做何用。
    skyhapper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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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孕早期禁止用药 非病情必需,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 2.用药前详细阅读说明书 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3.尽量减少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间 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禁止随意乱用药 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当药物有相同或类似的效果时,应选择对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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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孕早期禁止用药 非病情必需,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 2.用药前详细阅读说明书 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3.尽量减少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间 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禁止随意乱用药 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当药物有相同或类似的效果时,应选择对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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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新的中医诊所备案规则,更加具有实际性,落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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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民族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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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方位官网并咨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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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法》的事实已经是日益临近,作为一部即将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出中医药自身特色的法律,必将会和之前的《执业医师法》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当然,最值得注意的一些就是关于家传、师承、自学等等的民间中医的医师资格问题。 《中医药法》 民间中医作为中医的重要部分,他们服务了最为广大的基层百姓中间,或许他们没有太高的学历,也没有相对比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有的也只是传承下来的丰富经验还有在摸索里得到的治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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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中榜教育李老师竭诚为您服务 做您身边的备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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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七月一号之后会发生大的变革,这也就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开诊所,到底是不是呢,这个事情需要李老师告诉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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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接上回,考中榜小编偶在多个媒体平台上一直强调,今年7月1号,这个时间,正是由于这个关键点,《中医药法》要正式实施,紧跟的一些政策也会落地,所以差着几个月,广大的民间中医才对确有专长一知半解,疑惑不已,社会上也反复沸腾着多种声音,这里面不乏有夸大招生的,虽然都是同行,我个人对这个表示君子爱才取之有道,目前的政策是怎么个情况,就由小编我援引李老师的口述意思进行解答一下 疑惑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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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的传承和教育,一直是人们谈论的重点。一是古人流传下来的师承教育,还有一种是现在西医带来的院校教育,当然还有一种是默默无闻的自学方式。但是哪一种方式更加适合中医的发展?人们各执一词。 西医未进入中国之前,师承也算不上是唯一,但却是最主要的传承方式。西医进入中国,师承教育也是被中医药界认可的教育方式。除了历史遗留原因,在教育方式本身也有其他原因。师承,传承的不仅仅是师傅的技艺和专长,也是先人们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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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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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交流,多成长,欢迎大家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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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来越临近《中医药法》的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的落地也即将开始,者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对于中医界来说影响深远,一分为二,一把双刃剑,往好了看是促进中医的传承和发展以及普惠众生,另一方面呢也就是会不会出现鱼龙混杂之人浑水摸鱼呢?考中榜聚焦焦点,致力于中医发展与传承,给您答疑解惑,为您合法行医和真才实学保驾护航,致电李老师13325000482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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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各位吧友:欢迎来到中医诊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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