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
-
0
-
0
-
0有没有先打官司在收费的律师!上次找的收了赢的钱!结果打输了!钱也没还我!
-
6手 机外 呼不 封 号 看吧ming
-
0经核实吧主舞池沦陷 未通过普通吧主考核。违反《百度贴吧吧主制度》第八章规定http://tieba.baidu.com/tb/system.html#cnt08 ,无法在建设 安顺律师吧 内容上、言论导向上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故撤销其吧主管理权限。百度贴吧管理组
-
0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我弟弟年前在西秀区鸡场乡凌晨3点开车撞到了两个骑电动车停下在路上解手的年轻人,我弟弟没有任何违章,正常行驶下撞到的,但我们认的是全责,其中一名是中学生,16岁,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二十岁出头的上班族轻伤已无大碍,都是农村户口,我家和死者家属已经调节好了赔给对方63万得到对方写下的谅解书,是因为我们觉得买了一百万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的,可现在保险公司拒赔这么多钱,现在我们家正在和
-
0之前叫你去看房的时候,态度就像你的下属一样谦卑,交了订金就一直催你去签合同,三天之后本人不想买了,电话工作人员周,他说要先把合同签了成能退,这是骗子骗人的。请大家支招
-
0夫妻两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我老婆被宜昌奥美经理张松林在公司里猥亵调戏了,强奸了。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应张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动手动脚。我老婆开始反感并对其发火,张松林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动手将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继续反抗并打张松林的耳光,还将连脸部抓破,咬伤连手背,但还是被张松林拖到卧室摁在沙发上。张松林用言语恐吓我老婆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闹得沸沸扬扬。这件事情发生了好几天,我老婆才告
-
0夫妻两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我老婆被宜昌奥美经理张松林在公司里猥亵调戏了,强奸了。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应张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动手动脚。我老婆开始反感并对其发火,张松林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动手将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继续反抗并打张松林的耳光,还将连脸部抓破,咬伤连手背,但还是被张松林拖到卧室摁在沙发上。张松林用言语恐吓我老婆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闹得沸沸扬扬。这件事情发生了好几天,我老婆才告
-
4拒绝水贴,广告贴,人身攻击,爆吧行为, 管理QQ群132296313
-
34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
0请问,有没有人知道,安顺一个姓幕的律师,十万火急,有知道的麻烦告知一下,拜托了!
-
1初三毕业后找了份工作做了,是在洗浴中心当服务员。直到18天,我不小心被开水烫到脚。挺严重的。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我想请个病假。不来上班因为我连路都走不到了。医生都讲我这个挺严重的。不能走路了,以免我的病情加重!可是里面的人竟然不让我请假。硬是叫我来上班,我走起路来伤口又痛,一瘸一拐的。我想问下怎么上班!当时我的心情一下子低到谷底去了。这什么人啊!我都这样了还叫我去上班!后来我父母知道了,一气之下叫我别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
3
-
1@841224749rqg
-
1真的不容易,坚持下去。相信你
-
24还没开始:不过来得早有沙发坐
-
7好吧!虽然国内还没有施行免责声明,但我还是写出来比较好
-
3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
9为什么要聘请律师?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成熟的国家。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客观上要求法律事务需要由法律专业人士来处理。律师正是这种社会分工和社会需求的产物。 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
-
22最近咨询这个的人有点多
-
13(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2
-
5
-
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
1律师吧什么的,挺有爱的!
-
37教育权 有的学校处理违纪同学时采取停课的处罚,这侵犯了未成年人享受的教育权。
-
13任何立法权行政权军权对司法权的干涉,从而引起的不公平、违规、破坏法制的行为,都应有人曝光并阻止 这个有没有人想过?
-
2这是1个公共性质的贴吧
-
3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于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破坏公共财产、道德品质不良的学生,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依照本条例进行处罚。
-
1没那么复杂
-
5欢迎!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