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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本人南京本地人,74年生,本人自愿配合国家力量,提供本人的DNA,进行对比,请国家力量给予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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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偏向于出门吃饭进去餐馆老板害了,或者痛经正好去诊所打吊瓶没了,八字说刁看到一群人在抢救她,或许跟医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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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如果在凶手不自首的情况下 此案还有破案的可能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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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警方没能搜查j医院。二,l教授无法解释小肠来源。三,l教授的弟弟离奇跳楼自杀。四,死者肠子叠整齐,但好像只是大肠组织。五,受害人疑似死前大约三天没有进食。六,一只耳朵和部分头皮以及一个肾脏缺失。七,三个老旧旅行包有两个属于中老年人使用的。八,碎尸手法疑似有解剖专业。九,头颅被抛在水佐岗下水道,而此地周围属于zf机关以及jq大院范围。距离jq医院也并不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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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希望案件早日告破 ,以慰死者在天之灵,给死者家属朋友和依旧关心此案件的各社会人士一个交代 马上快三十年了吧 !这个案件太过恶劣血腥 ,基本成为一个特殊的符号 ,让人难以释怀 我年纪不大 ,刚接触互联网时就看到过这件碎尸案的相关报道 ,但胆小没敢多探究 ,后来又陆陆续续的看到 。今天又刷到了此事 ,特意来到吧里浏览了好一会帖子 ,我深挖和知道了细节不多 ,难免所阐述的有天马行空的幼稚想法 ,吧友们理性探讨 ,毕竟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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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如果徐家亮的线索真实不虚的话,那么南大碎尸案大概率是老家人仇杀,刁家人因为女儿上南大和老家某些人达成了某种协议,刁姐公公找人托关系的那家人有问题,好像是泰兴还是姜堰的计生办的那家人,两家应该有口头协议,比如转让某些房屋土地之类的利益,或者让刁和某人交往,比如他家男孩子,条件不好,找不到媳妇,后者可能性更大。但是刁成功进入南大之后刁家可能反悔了,违背了协议,或者是刁个人反悔了违背契约了,因为她从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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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希望此案早日告破。 1.受害人离开学校时间正好是用餐和下班时间,所以不大像出去散心(大冷天的谁有心情遛弯),而出去购物、用餐或会友则更合理。但这个时间段也不适宜凶手犯案。 2.抛尸用的3个包很有年代感,再加上垃圾袋和锡纸(锡纸最应被注意,太少见),说明凶手年纪不小,抛尸时也因和年纪符合不扎眼。如果凶手是年轻人则必有家人包庇。而抛尸地点之一的南大树洞则说明凶手对南大极为熟悉,有可能经常在那遛弯或从小即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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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本案有一点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案发地点是某人的住所,而且是老房子或者至少家里有中老年人,因为过时的旅行包、老款床单这些东西,无一不和这些元素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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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为什么凶手碎肉而不碎头呢?如果头颅不处理,肉碎得再细,头颅一旦出现,尸源马上确认,警察马上就会查死者周围的熟人,可见凶手不是熟人。 2.既然不是熟人,那就是陌生人(包括没人知道他们的关系而且他自己也有把握没人知道他们关系的半熟人)作案,不怕死者身份暴露,那他为什么要碎尸呢,整尸抛弃不更简单吗?可见凶手条件有限,整尸抛弃不方便、不安全。 3.既然头颅(连血衣)都是整个抛弃的,可见凶手能够保证抛尸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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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关于刁爱青案,网络上有太多关于凶手身份的猜测和说法,并且分析得很专业,在我看来刁爱青案实际上有可能会简单很多。 我的猜想是这样的: 家庭成员组成的团伙作案,成员在3-4人,至少一人为女性,至少一人年龄与刁爱青相仿,与刁爱青是老乡,且关系比较亲密,可能为女性朋友或者男朋友。 第一现场可能是工地,工地位置大致在华侨路到小粉桥之间的范围。 接下来猜测一下完整的剧情发展 1.刁爱青到南京后,在聚会上认识了女性朋友的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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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我说几点猜想 第一,1998年在案发后两年这个不短也不太长的时间王大进在《收获》杂志发表了小说《纪念物》是目前为止已知的第一个将南大案写入小说的作者。他年轻时下过乡可以说与刁爱青为苏北同乡96年进入南大作家班又同为南大学生,而巧的是刁爱青也喜欢文学但性格内向,同乡和有共同爱好相对更易接近。而更巧的是王当年在南大附近开了一家书店对南大周边应较熟悉,如是像他小说纪念物里所写的可以住人的那种书店那就有场所。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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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你们忽略了一个人———王大进 王大进的小说《纪念物》写的很奇怪,里面的角色书店老板和高保真还有马军和小丁我感觉都是一个人分裂的多重人格!否则逻辑上难以解释通。而刁爱青的同学说刁爱青失踪前她感觉刁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但刁爱青没有和她同学说过这个人是谁和她是什么关系,刁的同学说刁爱青喜欢文学而小说纪念物的作者王大进就是南大作家班的1996年案发时在南大附近开过书店有住所。我不明白的是王大进1998年发表在《收获》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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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抛尸地点有很多,在daq被发现失踪后,被杀害,分尸,煮熟,装尸,抛尸。我们假设它是在一天完成的,凶手1:有一个载具2:晚上抛尸3:有同伙帮助.这能很快完成一体化的过程,但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凶手1早已蓄谋已久有计划,2集思广益有团伙分化 3(可以补充),在作案后南京天气变化很大很恶劣,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这是蓄谋已久(选定天气因素),或者是是一种巧合凶手是专门断定了在这一天(反侦查能力很好),在案发后我们锁定嫌疑人可能是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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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凶手大概率已不在人世,意味着此案大概率永远沉了。 若尚未去世,恐怕已是步履蹒跚的老人了,或者更意外的可能,其人早已离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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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自古就有通过血祭来祈福、治病的传统。正常情况下使用牛羊较多,但也有使用活人的情况,尤其是与治疗特殊疾病有关的。 通过分尸,可以很好的隐藏掉血祭后切除被吃掉的器官,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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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放到现在也是一样,全部的人注册身份证的时候,都应该采集一遍dna,这样以后真的给大家提供很多解决问题的方便!不如我来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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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先提出几个疑问,如果凶手希望尸体碎片化为何不处理骨头?比如胸腔骨拆开弄成一小节一小节的?如果是挑衅,为啥丢垃圾桶?要是不希望被发现,又为啥丢马路边巷子口?如果是变态享受碎尸切肉快感为啥没有继续作案?如果是屠夫哪来耐心切那么多块?如果是医生干嘛又煮又切?不采取王水或者硫酸硝酸融化处理?或者把人体骨骼做成标本?医生虽然有耐心但是哪来的刀工?如果是熟人为啥不处理头?如果是陌生人为啥又在脸上划了几刀?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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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几年过去了我的想法可能是激情犯罪,走在路上,一个男的精虫上脑想弄女的,没得逞拉进家里不知道怎么就死了,然后再分。有可能是饭馆老板。有人说凶手家里有j方背景才查不出来,那完了,假如死的是你们,碰到这种j方你们有办法吗?你们也想沉冤得雪是不是?最大的弊端就是j方太严格太高级了,导致里面的人什么样了都不知道!按道理全部接受审问才对,和平民一样!这样灯下黑的时代,活在这种世界,有意思吗?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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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虽然他有些可疑,确实好多他的个人信息都容易被怀疑,在南大作家班进修过,听说也有jf背景,父亲是高干,纪念物写的也很隐晦,好像在影射一些什么东西。最后还承认自己是凶手。他也从98年被一直怀疑到现在。尽管他确实有些嫌疑,但是作家写小说一般都是代入第二人称,虚构一个故事,只不过他是第一人称视角,他这样写纯粹是为了博眼球,引发读者联想,博取关注,不这样写估计没人看,特别是他在最后故意写到,他是不是该去自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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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细节,那就是凶手不仅残忍碎尸,还把受害人的内脏全部分类打包,不同内脏器官都单独包装,我觉得这个细节很关键,一般人碎尸不会考虑太多,内脏尸块划拉划拉堆一起丢掉,而这个凶手不一样,他分别把尸块和内脏分开包装,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我猜测,应该和他的职业习惯有关。什么职业会有给内脏器官分类的习惯呢?我总结了三种职业。一,屠夫,杀猪宰羊的,这个不用说了,他们需要把动物内脏分类开然后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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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这个案子的一点思考,那说错了,别骂人!因为咱们谁都不认识谁,骂人没任何意义!都是一个想法,尽快侦破此案,抓住凶手!对吧?应该说,受害人在入学这个阶段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人是有限的,范围不大……和凶手必然有过先前的接触,这个接触时间是在入学之后,我更倾向于是凶手临时起意,而不是蓄意。网上流行的说法是最后见到刁是青岛路,为什么不能在之后呢?自己回到了校内呢?同样也是没有人看到,这只是假设……这个设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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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F对凶手的抛尸交通工具大致环境,和单人作案的判断,还是准确的,比如说,自行车带有车筐,出发地管理松懈,出入基本无人关注,男性,单人作案,但是具有完整的家庭生活阅历……其实,JF最早的刑侦专家研判,就是校内作案,由内而外的抛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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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凶手——你隐藏的位置就在校内!要说的太多,从哪看,怎么分析你就藏在校内,第一现场也是必在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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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突然想起前阵子杀妻分尸的许国利 许国利:生于1964年,1987年开始在浙江省内与周边省从事鱼粉与养殖生意 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那时许国利为32岁 许国利杀妻案最大的可能性是他的妻子知道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而许国利因为害怕妻子将其泄漏出去,不惜铤而走险将妻子碎尸分开抛掉,这个作案手法似乎有些熟悉,包括他那令人出乎意料的冷静,很像是可以淡定做到将一具人体分割成2000多片之后再煮熟的人,这种强大的心理素质并不是人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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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怀疑就是哪个红几代,富几代,要么就或者是老外干的干完就直接跑路了,于是把案子嫌疑人压下去了,南京也不算小城市了,大官大富啥的都会有,不然世上真没啥多难破的案子。官几代的话案子是能压得下来的,实例例如清华大学投毒朱令案的嫌疑人,富几代可以贿赂,行贿,然后这两种也都能有实力移民,干完之后怕了慌了逃往国外了,不然普通人能藏多深多死,据称当年警察可是挨家挨户地毯式逐个逐门搜查搜家的,还有最后一种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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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这吧的系统动不动就是删除发出的帖子,啥意思?不让说话是吧?与其这样,你还成立这个吧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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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暂且不必去分析细节,在没有证据不了解真实的案情下,细节分析都是主管臆断……只从大的架构去看待此案。首先,目击者最后所看到的受害人最终的位置能确认吗?谁又能100%确认呢?考虑问题需要辩证去看待,她就不能回到校内遇到凶手吗?这一点有目击者吗?肯定没有!没有就不存在?第二点,凶手作案的环境是他所熟悉的,这是必然的。有一个不成熟的看法,就是校内比校外更安全,更有利于他作案……他能够去掌控这个他所熟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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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说说这个人分尸的心理——正常的犯罪心理是将尸块扔的越远越好,越安全,这个存在几个因素,一,交通工具具备长距离运输的条件,二,本人的心理素质三,气候变化的影响,这三点是相辅相成的,本案,气候变化影响了凶手的最初计划,极大限制了出行的距离。即便是好天气,也不见得他具有长途抛尸的条件,九十年代拥有私家车毕竟很少。他具备普通人的心理,只要将尸块尽可能的远抛,不在身边被抓现行就成功的心理准备。可见,在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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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96年1月10日-1996年1月20日 关键字:刁爱青 女性 19岁 南京大学 计算机 傍晚散步 碎尸3000片…… 此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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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祝福学子,蟾宫折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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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刁爱青案在二十周年南京警方宣布继续查案后,再次陷入死局。 二十年前,南京真的是一座没有任何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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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家看看这个“刁爱青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 最可恨的是马甲,到处都是马甲,相互关联,相互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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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能不能消停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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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年转眼就快过去了,马上迎来全新的2018年。 朋友们,此时此刻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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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刁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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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刁爱青案在二十周年南京警方宣布继续查案后,再次陷入死局。 二十年前,南京真的是一座没有任何监控的城市吗? 二十年前,军工科技真的完全没有涉足民用吗?所以那个时代的南京一切都要靠眼睛。 二十年后的今天,哪怕一座普通的城市,每个街道上几乎都有110联网摄像头。南京更甚。 民用摄像头也得到了极的大普及,许多校园、机构、公司甚至小商店都会多角度布控摄像头。 更不去说所谓的天空卫星,就像我们在电脑上看卫星地图,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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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杀人容易,分尸难!任何人经历了,都会是一生的恶梦,夜梦将对他无尽折磨。 以分尸那么残忍的手法来判断凶手当时的年龄。 一、20岁以下的小伙子能齁得住这么凶残的场面吗?不能! 20岁+23年=43岁 二、30岁年富力强,精力旺盛,并不稳定的年龄段。 30岁+23年=53岁 三、40岁而不惑,经历大半人生,已经没有什么看不透的事了。 40岁+23年=63岁 四、50岁知天命,心思慎密,做事之前先思二三。 50岁+23年=73岁 从以上罗列的年龄段分类,我认为当时案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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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南医大林伶案 嫌疑人:麻继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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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难道案子很难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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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有没有设置那种专门侦破悬疑、久远、影响大的刑侦团队? 像刁爱青案 像朱令案 让专业的人依靠专业的手段,集中精力干翻这种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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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啥情况? 限制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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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欢迎大家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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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感叹还是惊讶? 是无语还是叽笑? 欢迎大家一起来聊一聊。 随便说什么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