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燃气锅炉自动保护及控制 每台燃气燃烧器都应配用程序控制器,全自动燃烧程序应包括下列几点: a) 燃气燃烧器配带鼓风机,风机启动后开始确认风机是否正常运行、如不正常,则停机自锁,需手动复位后,才能再启动。 b) 火焰监测,采用感光电眼或电离子棒监测火焰,一旦熄火即停机自锁。 c) 燃气高压保护,对于二段或比例式燃烧器都配有高气压保护开关,一旦燃气压力异常超高,自动停烧及自锁、手动复位。 d) 燃气低压保护,燃气压力
4、燃烧系统的操作 ① 开启油泵将油由贮油罐注进日用油箱,保持一定的油位、油量。 ② 气源通过过滤器,调整阀,直至调压器进入工作状态。 ③ 燃油或燃气进入工作状态时,再开送风机燃烧器点火,各阀各控制开关切入自动。燃烧装置开始自动运转,随蒸汽压力上升变化。如果蒸汽压力上升过高,则自动保护装置开始动作,即刻报警直至停机。 ④ 燃烧正常后,在蒸发量维持均匀状态,避免负荷的急剧变化。注意空气挡板的调整。 ⑤ 为提高燃烧
5、排污 排污应保证锅水的碱度和含盐量在规定的范围内。锅炉排污有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一般小型锅炉只装定期排污。 1)连续排污: 应根据锅水化验的情况及时调整连续排污阀。 2)定期排污的操作要求如下: a) 排污要在锅炉低负荷时进行,且应短促间断进行; b) 排污前要将锅炉水位调至接近正常水位上限,排污时要严密监视水位,防止造成锅炉缺水; c)操作排污阀的人员,若不能直接观察到水位计的水位时,应与水位计的监视人员联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