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签定国:中 英
签定时间:1842年8月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陪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建,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协定关税)
危害:
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
2.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略夺,开创了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利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
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
签定国:中 英
签定时间:1842年8月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陪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建,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协定关税)
危害:
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
2.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略夺,开创了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利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
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