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先导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实施规划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是控制性详规覆盖率低。市城区控制性详规覆盖率仅为30%,一些项目的审批“规划跟着项目走”。二是规划之间衔接协调不够。由于体制不顺,各方面之间缺乏沟通协调,规划与建设统筹考虑不足。如市城区西部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市高新区,东部是濮东产业集聚区,北部是马庄桥工业园区,南部是濮阳县城和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城区周围规划建设的均是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工业围城”既加大了城区的环境压力,也制约了城市的发展空间。三是规划实施监管不严。一些违章建筑、烂尾楼和建筑垃圾影响了城市面貌。一些单位和建筑商少批多建,私自加层,侵占公共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直接危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