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暮羁绊吧 关注:12贴子:464

进入本吧的人先到这里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度娘————————————————————————


1楼2011-03-12 16:31回复
    那个现在起发帖8帖才可以申请会员,大家积极点,以后人多了就会更苛刻,加入夕暮羁绊家族的人遵守族规,否则封号。
    族长:小南


    2楼2011-03-1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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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暮羁绊家族族规·····恶意捣乱者请自觉离开!
      【发帖条件与会员条件】1.本族拒绝恶意灌水者,发现一律删除,取消在族内的一切活动。 2.如出现人身攻击,恶意辱骂者,将被逐出本族。3.这条删了。4.在本吧发帖15次以上即可申请会员,所有人一律不变。5.注册时间不得短于一周。6.本族被封禁用户不得申请。7. 会员义务:自觉遵守吧规,维护族内形象。如有不自觉维护本族形象着,一律逐出,如有事,请向族长请假,即可在一段时间内不来。
      8.会员来本族要求:一周之内必须要有4天在族内(不要求全天),在族内时间不得短于2小时,不介意天天登录。会员可以邀请新人加入本族。9.新人报道帖:每位新人只能发一次报道帖,帖子内容请尽量详细以便大家了解你。新人报道帖是给新人一个融入本族的机会,请各位已经混得比较好的族友尽量不要再回头发帖报道,伪新人发报道帖,视同水帖,一律删除。
      10.如有故意重复发帖或发帖空白,视为水贴,一律删除,不给予通报楼主,严重批评。11.如有与本族无关的内容,一律视为水贴。12.严禁抄袭,如有转载,必须在标题注明“转载”,否则删除。13.希望本族日益壮大,族员们积极为本族做贡献,本族大力欢迎新人加入。      ——小南


      3楼2011-03-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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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感谢鸣人的粉丝之鑫······


        4楼2011-03-1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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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楼
          ok,照你说的办!我已经改了条件!


          5楼2011-03-1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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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楼
            大家照小南说的做哦!有犯规的人绝不客气!小南族长我把这个置顶哦!


            6楼2011-03-1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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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楼
              谢谢喽!


              7楼2011-03-1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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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了。


                IP属地:陕西8楼2011-03-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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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楼
                  对了,我把【鬼灯之岛】发完了,你去看看吧,记得支持我。小南。


                  IP属地:陕西9楼2011-03-13 10:11
                  回复
                    哦!


                    10楼2011-03-2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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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11楼2011-03-3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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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给了,申请会员吧,请问怎么称呼


                        13楼2011-06-2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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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绝,我来了


                          14楼2011-07-0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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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鼬


                            15楼2011-08-03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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