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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打§12 蓝颜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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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刘易斯开始以漂亮的水晶杯饮血时,我开始抱着酒瓶喝酒。
     “真不明白你是怎么回事,明明只需要血液就够了,家里摆这么多酒干吗?难道你有预言能力,知道将来有一天会被我全部喝光吗?”我浑身发热,尤其以大脑最为严重,明显是喝高了,并且正在向最高处前进。但我停止不了,而刘易斯也并不阻止,近乎纵容地看着我喝。
     我师兄绝不会这样,因为酒醉后头会很痛,他怕我疼嘛,早早就会阻止我。现在回想起来,好像但凡我会受伤的事,他从不让我去做。
     “有时候,我会把酒调在血里喝,那样更美味。”刘易斯慢慢啜饮着那血红的液体,姿态优雅极了。
     “哦,我明白了,你是要把我灌醉,然后喝起我的血来就不用再调酒了,对不对?”我笑得嘻嘻哈哈的,“不过你忘记了,我的血有毒,喝醉了也不会稀释的。”
     “我没要喝你的血。”
     “这是你的本能,我不怪你。想就想呗,不用不承认。”
     他的目光落在我脖子上,声音有点沙哑,“我是想,很想。你知道吗?你的血有一种特殊的气息,就好像窖藏多年的美酒,个中高手闻过了就离不开。不过我练习了一百多年,知道怎么克制自己的**。”
     “为什么要克制?”
     “我厌恶我的命运。”
     “想要改变?”我又灌了几大口酒下去,扔掉空酒瓶,又扑去拿了一瓶新的,“要想改变命运,首先得知道命运是什么?”
     他的脸色忽然变了,“你这样说话很像他。”
     “他……是谁?”
     刘易斯别过脸去,答非所问地道,“你刚喝掉的是一瓶十八世纪的酒,你知道那要多少钱吗?”
     “你舍不得啊。”我吱吱咯咯的笑,想走过去,却把自己绊倒了,酒杯磕在茶几上,碎成一片片的,其中有一个大碎片就在我手边。
     我捡起来,照着手腕一划,鲜红的血立即涌了出来。
     “我也请你喝,这样咱们就扯平了。”我笑眯眯的,就算酒精麻醉着我的神经,仍然感觉到了钻心的疼。
     师兄啊,你不想我疼,可今天我想明白疼的滋味,干脆一次痛个够本!
     刘易斯冲过来,我清楚地看到我的血对他产生的巨大诱惑,他的眼睛几乎无法移动,身子颤抖,唇微张着,哈了几口短暂的气息,獠牙唰的伸了出来。
     他举起我的手腕,近乎陶醉的闻着,眼睛里的克制令人心疼。我忽然觉得我很残忍,因为自己心里有伤,所以也要刺伤别人。从相识到现在,应该说他并没有真正伤害过我。
     我良心发现,想缩回手,但却他死死抓住我不放,然后张口咬了下去。不过,他并没有咬我,而是咬破他自己的手指。吸血鬼的血液是很珍贵的,可以医死人、肉白骨,我手腕上深深的划痕也眼看着愈合。
     “我不会让你受伤的。”他要舔我手腕上的残血,我连忙阻止。
     “有毒。”我提醒他,“而且不要轻易对女人承诺,我们傻,会相信的。”
     他拉我到浴室,清洗我手上的血迹,动作极其轻柔,“你说过,会告诉我你为什么有毒。”
     “你对我这么好,就是为了这个?”
     “你疑心很重。”
     “可是你并没有遵守诺言,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1楼2011-03-13 14:06回复

         “你很八卦诶,事实上你是我见到的最多事的吸血鬼。”我服了他了,“打听我的事干什么?”
         “因为……我想跟你在一起。”
         我愣了。
         为什么?一见钟情?这年头还有这种东西存在吗?
         以我多疑的品性和一肚子花花肠子来说,听到他这话,脑海里就自动冒出很多阴谋诡计,但当我看到他苍白无血色的英俊面庞,他总带着点迷茫和绝望的眼神,却没来由地坚信了他所说的话。
         本能吧?女人的本能,只能归到这一类了。毕竟,我大脑在运转,并没有花痴得停掉。
         “哇,跨越种族的爱情,很禁忌啊。”我故意嬉皮笑脸,转移心中的不安感。
         调戏帅哥、嬉笑怒骂,以发泄心中尘封的痛楚是一回事,可看到刘易斯那么认真的样子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他并没有说爱我,只说要和我在一起,大约是性吸引力吧?
         “你要明白,所谓禁忌,就是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碰的东西。一旦触碰,就要付出最惨痛的代价,无论是谁……”我提醒他。
         他再度变色,皱眉道,“如果不是了解他,我甚至以为你是他的传达者。为什么你每句话都说得和他一模一样?”
         “谁这么智慧?”我大言不惭。
         “先告诉我今天救你的人是谁?”
         我笑了,因为哭不出来,心里的那座山,那个繁星点点的夜,堵住我了一切要释放的机会。不过,我的酒意却涌上来,迷蒙了一切,令我开口说话,虽然我觉得那不是我,却终究是说了。
         “我是个坏女你,你知道吗?活该受折磨的。”我还是笑,“我其实……是个小三。”
         “小三?”他不太明白。虽然在这个世界上普通话是官方语言,但太专业和通俗化的语言对外国人来说也是很难懂的。
         “我抢了我妹妹的男朋友。”
         “你有妹妹?”
         “师妹。”我近乎用一种自辱的方式来回忆起过往,“我师兄和师妹本来是一对儿,可有一天我发现我也爱上了我师兄,于是我抢走了他。”
         “他呢?”
         “他恨我。所以……他走了。”我干呕了几声,并努力挤挤眼睛,可我还是哭不出来。
         有泪,却流不出,那种心头的酸涩难过,有谁会懂?
         刘易斯伸臂把我抱住,“没关系,我来了。你忘记他吧,以后只记得我。”
         你来有什么用啊?忘记又有什么用啊?难道记住的,就永远不会消失?
         “别想说点装13的甜言蜜语就能蛊惑我。”我在自己心上割开一刀,让疼痛令我缩回去。
         然后我推开他,倒不觉得这种亲昵很过分,外国人惯爱搂搂抱抱,在街上遇到受惊的姑娘,陌生男人还会抱着安慰呢。我只是想说话顺顺气儿,“你刚才说的他……那个与我同样智慧的人是谁?”
         他露出厌恶的神色,“他是本州的副领主,我的创造者,里昂亲王。”
    


    3楼2011-03-1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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