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即又匆匆上班,工作时数也并未因此而减少。南亚科技见他认真负责能力好,自
97年间即欲擢升他为7职等的蚀刻工程师。他曾数度表示他不想升上去,因为升后即
为责任制,上下班虽不必刷卡,但无加班费,只能领固定薪资(另每三个月有加发一
万元奖金),然而工作量变大,压力更大,最后仍於97年12月被公司单方面 的公布
升等。
由於半导体厂的生产设备全天候运转,除了日间工作外,常需要配合公司轮值夜
班。绍斌上班时间经常长达13~19个小时,有时夜半回家途中又被公司电话召回,假
日或回家后仅有的数个小时休息时间,也是双手机待命,随时接听同仁来电,处理
工作问题。我爸妈担心他根本无法休息,问他为什麼得随时开机待命,他说:「这就
是公司所谓的责任制,不接电话或工作没有处理好,就会被投诉,随时有可能被处
分或解雇。」就连轮值班也是每隔2周就值一次,与别人4∼5周才一次,频率相差实
在太多。就长期在此高压力、长时间的工作环境下,於1月初值了一周的大夜班
后,终因过劳而死。
刚进公司时,尚可报领加班费,等到你熟悉操作,就以升为较高职等为名,施行违
法的责任制(经查半导体制造业并不符合劳基法第84之1条内可采行责任制的行 业)
。所谓的责任制,虽不必刷卡,亦不得报领加班费,在更多的工作量与更大的压力
下,做得好是应该,做不好、达不到绩效随时可以裁掉你,加班做到死却是你家的
事。
利用基本一般8小时的工作薪资,迫使这些技术纯熟的工程师,以超时的工作时数卖
命,完全无视劳基法的存在。当有员工因过劳而倒下时,南亚科技却口口声声说一
般同业皆是相同作法,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员工自愿留下来加班是员工自己
的决定,这样的说法家属真是难以接受!若是今日公司没给他如此大的工作量,逼著
他定期完成工作,缴交报告,那有任何一个员工愿意五点下班后不回家休息,待在
工厂里直到半夜才拖著疲惫的身体回家,在休息不到数小时的情况下,隔天一早
六、七点又赶著上班呢?
此外,公司为了提高绩效,转换制成良率,还要求弟弟在烦重的工作下,分出心力
作出报告、写论文参加竞赛(也确实得了奖,在过世后家人才拿到了奖杯)…零零 总
总的压力加诸在绍斌的身上,迫使他加班为公司卖命。他甚少提及公司的事情,直
到他过世后,在极力争取下(原本公司还迟迟不愿意提供),拿到他上下班时间 的资
料后,才知道他长期超时加班,周末也往往得去公司加班,累积特休假虽达84小
时,但繁重的工作却使他不得休假。在倒下前一个月加班时数达111.5小时(若不扣
除午餐时间则长达134小时。
母亲总是会在晚上11点时打电话给仍在公司工作的绍斌,要他早点回家。他也总是
说好,工作做完后会尽快回家。可是到家时间总是隔天的凌晨!爸妈常对他说: 不要
再为公司这麼卖命了,身体要顾。通常他总是点头说:「知道了。」但有一次他竟回
说:「谁叫你当初要我进南亚科技的。公司就是这麼操!」这句话成为我爸 妈心中最
大的遗憾与悔恨,每每想起总像把利刃刺入他们两老的心中。
我们没想到,原以为会照顾员工的大公司,竟然枉顾员工的心神与体力,利用「责
任制」让一个父母辛辛苦苦抚养近30年的青壮年因长期过劳而早逝…如今面对冰冷的
骨灰,我们常懊悔当初没早点让他辞职,即便再没有钱,生活再苦,至少弟弟还能
留住一条小命。
而睡眠,这平凡而美好的日常作息如今对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种放松,家人在睡前
总是担心隔日再也见不到对方。我曾在半夜突然惊醒,因没听到爸爸惯有的打呼
声,急切地到他床边检查他是否还有气息,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谁能体会…
绍斌离开人世时才29岁,年轻的他有许多事都尚未经历。为了这个家与公司,他辛
苦的工作,没享受到什麼人生的美好,就连女朋友也不敢交,他曾说:「爸妈, 我
们家境不好,现在和人家交往会拖累对方,让对方吃苦,等我经济较稳定时再说吧!
」而在工作之余,弟弟也长期在捐血、做环保及默默捐助慈济。
对於弟弟年轻生命的消逝,作姊姊的我真的感到万般的不舍与悲痛,一想到我现在
生活中所经历的、所感受的一切他都无法体验、拥有时,我真的感到很难过。我失
去的是相伴了29年的手足,但我爸妈失去的却是自小呵护的心肝,他们所要承受的
痛苦,更是我的千万倍之多…
诚挚的希望大家能够藉由绍斌这个案子正视「过劳」与「违法责任制」这两件
事,能救一个是一个,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