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敬老“孝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截至今年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评选表彰3000名在尊老敬老方面表示突出、事迹感人的典范,每人奖励1000元。
为了保证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自治区老龄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敬老“孝星”的评选表彰将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老年人”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倡导并鼓励子女承担奉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以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奖励为重要手段,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尚。
《办法》规定了评选的范围和条件,规范了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提出了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强调了评选表彰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舆论监督。自治区将对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广泛的敬老“孝星”予以重点表彰,对事迹非常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代表性强、有教育意义的典型将组织专场报告会,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为了保证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自治区老龄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敬老“孝星”的评选表彰将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老年人”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倡导并鼓励子女承担奉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以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奖励为重要手段,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尚。
《办法》规定了评选的范围和条件,规范了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提出了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强调了评选表彰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舆论监督。自治区将对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广泛的敬老“孝星”予以重点表彰,对事迹非常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代表性强、有教育意义的典型将组织专场报告会,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