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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水电之争的科学理性和国家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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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国家逐渐走向富强、社会逐步走向开放的时候,公众都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国家的重大决策中去,因此往往我们会同时听到很多不同的、甚至是针锋相对的声音。   

  2年前,怒江大型水电工程就曾经引发了一场对水电开发利与弊的争论,并在全社会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并且这种争论不止仅局限在国内,已经蔓延到了全世界,《纽约时报》也曾就此问题发表文章。 

  22日,在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中国投资杂志社举办的《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高层论坛》上,与会的专家学者旧话重提。两年多了,大家都走向理智了吗? 

  当我们冷静地回顾这两年来的争论,感觉会是怎样? 

  太多的人对事件缺乏调查和思考,太多的人没有能够获悉第一手的真实资料,太多的人缺乏实地考察。当一个普通公众决定要在一场争论中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时,是否首先应当对所争论的问题进行适当的调查分析,了解其背景,了解相关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或者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具备,至少要尽可能地了解争论双方的主要观点,至少花一些时间进行独立的思考,而不是仅仅怀着美好的愿望和没有加以思索的理由,尤其对于一项涉及到多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很强的大型技术工程。 

  当对这样专业性很强、系统性很强的大型技术工程做出评价和决策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否适用? 

  掌握着任何一定专业领域知识和技能的人和广大的公众相比永远只是少数,最终能够实现某些特定技术和工程的人也永远只能广大公众中的很少一部分。在科技问题上,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否适用?少数服从多数后,开创性的理论和技术何时才能见到天日? 

  少数和多数的定义是怎样?是否以媒体上发出的声音大小来定义?对那些没有媒体渠道可以发布自己观点或者不愿意公开发表观点的绝大多数公众而言,他们的多数概念如何体现? 

  而当特定的知识和技术掌控在少数专家学者手中的时候,如何才能确保公众真正地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如何才能保证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如何保证社会上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侵害? 

  争论并不可怕,存在反对意见和不同声音原本是好事。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同志介绍说,在新近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开发水电已经被定为我国能源发展方面的重要方针。 

  如果反对开发水电的人能够很具体地提出来一项具体开发项目的方案哪些做得不合理,能够提出一些真知灼见的东西,这对于做好水电开发工作是有益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目前中国能源状况从世界范围内说,并不乐观。我们国家能源资源的主要以煤炭、石油、天然气为主。据最新资料,目前我国煤炭储量1145亿吨,探明储量跟每年的产量比例是59年,即按现在的产量只够开采59年,远低于世界平均的164年。石油探明储量23亿吨,只够开采14年,远低于世界平均的40.5年,天然气也是只有50多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国能源结构很不合理,以煤炭为主,一次能源占到70%左右,煤炭剩余开采量也很有限的。它占到剩余比例的55.2%,但是水电按一百年来计,是一次能源的40%,但目前只是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6.2—6.7%。煤炭等化石能源,开采一吨少一吨。水电是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例越大,能源更加可持续利用。 

  我国2004年人均能源消费量是人均1.5吨标准煤,美国2003年的人均能源消耗量是11.7吨标准煤,能源需求的增长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是不可阻挡的。 

  能源是国家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的基础。解决好能源资源不足的矛盾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关系到民族生存的重大问题。 

  谈到风电和太阳能替代水电,从中国现在的情况来看,实际上很不现实。按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两千万千瓦,然而和我国巨大的能源需求相比,还是杯水车薪。 

  而水电低廉的价位又是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短时间内难以企及的。 



1楼2006-05-28 20: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