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的各声腔戏班原本都是各自演出,后来,由于陕西、山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等省在四川各地的会馆,每年在演出本省来的戏曲时,为了同时看到别的好戏,因此也请其它声腔的戏班同台演出。这种同台演出,不但满足了观众的要求,并促使了几种声腔戏班的艺人有了互相观摩、学习的机会。再加上清朝末年,成都、重庆等大中城市,新建起一批较为正规的剧场(当时叫“茶园”、“戏园”)之后,高、昆、胡、弹、灯等剧种的班社,纷纷从农村涌入大城市进行联合经营与同台演出,从而更增多和增强了各剧种班社间的艺术交流,他们为了生活及其艺术的发展而积极地互教互学,大胆吸收不同剧种的剧目和演唱的方法、技巧,并作试验性的演出,等等。经过一定时期的实践,在有些戏班,几种声腔便首先是在语言上,尔后是表演、音乐及舞台美术等方面,逐渐融汇在一个统一的艺术范畴里,形成了共同的艺术风格。为了区别于在四川流行的京剧、汉剧等其他外来的剧种,这种统一演出的戏曲形式便称为“川戏”,后改称“川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