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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事实是,张三病了,没去上课。
事后,张三对老师说,如果我没有生病,我就会来上课。老师可以相信他。
而如果张三对老师说,即使我没有生病,我也不来上课,老师仍然可以相信张三。


19楼2012-08-27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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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前月色:据说现在沈阳又开始挨家挨户做工作,要求商家开门营业。50年代初大陆批判胡适后,曾把批判胡适的文章结集出版,这书传到海外胡适的手里后,胡适发现很多文章都是他以前老友所写,于是胡适说了句经典的话:以前只知道他们没有说话的自由,现在方才知道他们连不说的自由都没有。呵呵,沈阳的商家够可怜,如今怕是连不开门营业的自由都没有了。


    20楼2012-08-27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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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雨死了那么多人,也没看到过央视的播音员流过泪,刘翔在奥运会上倒地,主持人朱广权能哭的泣不成声。真正的明白了他们长的是什么心了。


      21楼2012-08-2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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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螃蟹横行霸道,经常把水搅得很浑。水劝它收敛一点:知道水的威力吗?螃蟹:你又要说什么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陈词滥调了吧?可惜我是螃蟹,越是在水里,我越活力四射。一天,螃蟹被人抓住放进锅里。水问它:知道水还能干什么吗?螃蟹越来越热,开始挣扎,死之前,它忽然明白了,大叫一声:原来还能煮粥!


        22楼2012-08-2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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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顾左右而言他,这是中国现代”狡辩逻辑“的始祖,关键问题上辩论不过,就立刻换个话题或者角度进行狡辩。
          这也说明在古代还是有人知道说理不要顾左右而言他的。


          23楼2012-08-2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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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人逻辑思维模式:
            一提平等就想均富
            一提民主就想造反
            一提自由就想自大
            一提明主就想山呼
            一提美人就想便宜
            只知仰俯不究平视


            24楼2012-08-2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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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人说:我敢骂美国总统。
              苏联人说:我也敢骂美国总统。


              25楼2012-08-27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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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务员局传来消息,今年该市将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公务员手中的“铁饭碗”将被打破。根据统一安排,河南省将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及辅助性职位采取职位聘任办法。实行聘任制的职位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特殊技能或经验资历、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性职位;另一类是指事务性较强,主要为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辅助、后勤保障服务的职位。(9月17日《郑州晚报》)
                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让公务员也像所有劳动者一样能者上、庸者下,以达到社会公平,这是好事。但只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及辅助性职位采取职位聘任办法”,却让人感觉这里面留了一手。
                我们知道,所谓“技术性较强”和“事务性较强”的岗位,正是机关里那些老实巴交干工作的人,他们实际上处于“官本位”思想盛行的政府机关的最底层。先打破这些人的“铁饭碗”,其实就是老太太挑柿子——专捡软的捏。
                说白了,这样的聘任制试点并不是打破每个公务员的“铁饭碗”,而是一部分手握权力者先把那些无职无权者的“铁饭碗”打破。甚至,一些大权在握的人不但手里的“铁饭碗”依然牢固,而且还多了一项砸别人“铁饭碗”的权力。这样的聘任制“试点”,根本谈不上公平。
                而且,这年头找一个稳定的工作不易,辛辛苦苦考一个令人羡慕的公务员更不易,现在一纸政策出台就让刚刚到手的“铁饭碗”又变成了“泥饭碗”,难免会造成人心惶惶。为了在将来聘任时不被拿掉饭碗,难免不会有人对有权决定自己饭碗的人进行感情投资,很可能会滋生新的腐败。
                其实改革不一定非得要打破谁的饭碗,公务员“逢进必考”本已严格,只要考进来的公务员踏踏实实做事,那些事务性岗位上的公务员,没有必要几年就重新聘任一次。在一些发达国家,其公务员中技术性较强和事务性较强的岗位恰恰都是铁饭碗,只要不犯重大错误,就没有丢掉工作之虞。保持基层公务员的稳定性,这其实对日常工作的开展以及社会的稳定都有好处。
                为了打破“铁饭碗”而打破“铁饭碗”,其实也是折腾。明眼人都知道,真正应该打破的,是那些官员的“铁饭碗”。权力越大饭碗越铁,然后还光明正大地砸别人的饭碗,这是最大的不合理。如果我们非要打破“铁饭碗”的话,显然应该是先官员,后办事员,而不是倒过来。


                26楼2012-09-1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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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2012-09-21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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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让人汗颜在外国只有民兵没有义务**。要不然带上面具看守银行?人民把权力法定指派给政府。政府只提供廉价的有偿保护。把大部分权利非法变卖给一些私营组织私立团体。如何让人放心。法律专家以为中国人民还是袁世凯那个时候的人吗?


                    28楼2012-10-26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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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不是单方面的义务,更不能只靠单方面的乞求,为了合理的利益必须随时准备付出代价。担心太多,只能被别人恶意利用和绑架。只有从心理到物质上都准备好了“豁出去”,挑衅者才会知难而退,最坏的结局才可能不会发生。


                      29楼2012-10-2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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