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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歇斯底里爱了他十年,结婚的却是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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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
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生厌。他最爱和他前面的同学在课间下象棋。
而我讨厌一切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
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
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
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
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1楼2011-04-03 00:28回复
    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
    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
    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
    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我小鹿一样跑开。
    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的车票。
    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
    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
    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
    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
    确定他在,就行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
    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停的打。
    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去哪里了么?
    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沈瑶,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
    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
    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
    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
    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
    我摇头说不,我不累。
    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
    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
    


    2楼2011-04-0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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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
      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乳房,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
      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
      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
      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
      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
      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
      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头靠着栏杆。
      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
      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
      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
      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
      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
      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然后,他要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
      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
      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
      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3楼2011-04-0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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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飞魔幻的感觉。故事还好赞一个吧


        IP属地:北京11楼2011-04-0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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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悲的绝对真实故事!我中学上课无聊时也看《飞魔幻》,不像啊,那里的做作俗套= =


          12楼2011-04-06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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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ue story?


            IP属地:北京13楼2011-04-10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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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摆是……


              14楼2011-04-1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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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后意味深长……


                15楼2011-04-2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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