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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为药家鑫开脱的真相一个敢杀死他的自我的人,对别人绝不会心慈手软——比如药家鑫这个人渣。
而一个体验不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痛苦,反而被残忍的加害者的“自我同情”所触动的人,无论他有没有意识到,骨子里都有掐死受害者的冲动。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已经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揭穿她“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的伟大发明——现在,要更进一步,揭示她为药家鑫变相开脱,以及药家鑫在法庭上痛哭表演的真相。
我不同意网友的这个说法:李玫瑾是收了药家的钱才说出那些羞辱心理学和挑战大众智商的无耻言论。不,从心理上来说,她不收钱都会这样做。她的角色,就是一个罪恶事业的“义工”。
首先是一种“阶级本能”。体制内的李玫瑾和有体制背景(军二代)的药家鑫,因为有弱势群体这个“他者”的存在,在认同上很容易变成“我们”这一心理共同体。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越是欺压,他们对弱势群体的恐惧和仇视越剧烈,这一心理共同体就越牢固。
现在就是这样一种状况。普遍性的事实无须我在这里引用描述。
在这个社会心理背景下,李玫瑾,以及药家鑫的同学等,几乎会本能地对药家鑫的残忍行为表示理解和进行开脱。另外我也讲过,掌握权力、金钱等稀缺资源,并且还可以操纵媒体的强势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早已联起手来,袒护其成员对弱势群体成员的残忍杀害。
原因很简单,他们受到体制庇护或对弱势群体进行压榨,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上的恶,为了免除道德焦虑和获得安全感,他们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筑牢社会价值排序,把占有权力、金钱、有闲阶级的玩意看成是高档,从而在价值上“合理”地蔑视弱势群体,变相把自己对他们的压榨视为道德上正当。另一种是保持对弱势群体的仇视,作为一种心理防御,掩饰自己的恐惧,压抑自己的道德焦虑。而如果把药家鑫的行为界定为狼,在道德上和心理上,他们就被还原成了狼,内心深处的罪恶感和恐惧感就会冒出来,象鬼魂一样攫住他们。
其次,也是更让人震惊的一个真相是:李玫瑾不仅是在帮药家鑫,在心理上也在帮自己。或者准确地说,药家鑫案只是让她有了一个在心理上帮自己的机会。
我完全可以肯定,当李玫瑾在[font=]CCAV上发明“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的理论时,她都没有意识到这有多荒谬。她的心理学知识,当然不足以让她看清药家鑫的心理。但问题不在这里。
问题是,这个“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理论,完全是她的“灵光一现”,是在某种关于药家鑫描述的情境中,突然让她从药家鑫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后的一种无意识产物。这一对药家鑫杀人的心理解释,实际上是把对自己当初出卖自我的合理性辩护,投射到了对药家鑫的同情和理解上。
请让我们注意以下事实:
[font=]1、她对药家鑫一口一个“这孩子”,关爱有加,而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没一句同情,反而有责骂之意,说张妙是一种“刺激”;
[font=]2、她在分析马加爵这个穷人家的孩子时是一副嘴脸,大力渲染加爵同学的“性格缺陷”,在心理上几乎宣判了爵爷的死刑;而在药家鑫这个“军二代”身上,则是另一副嘴脸,突出这个人渣“受害者”的特征,专注于他的“人性”。
凶残的一条狼被李玫瑾一口一个“这孩子”,已经暴露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他们在精神结构上是同一类人,都是自我的出卖者。区别只在于:药家鑫是把自己的自我卖给了父母和他所接受的狼的教育,而李玫瑾是卖给了具有“父母”的功能,能提供庇护和地位的体制及其意识形态。
人作为有自由意志的存在者,要受到一种“存在伦理”的约束。它的一个“绝对命令”是: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自我承担责任,不能轻易出卖和扼杀。一旦人因为恐惧,或者为了利益,就干出出卖、扼杀自我的勾当,它就会对此进行谴责。即使一个人要杀死自我,它也只是被驱逐到内心的最深处,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还是会严厉地惩罚他。
李玫瑾为药家鑫开脱的真相一个敢杀死他的自我的人,对别人绝不会心慈手软——比如药家鑫这个人渣。
而一个体验不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痛苦,反而被残忍的加害者的“自我同情”所触动的人,无论他有没有意识到,骨子里都有掐死受害者的冲动。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已经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揭穿她“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的伟大发明——现在,要更进一步,揭示她为药家鑫变相开脱,以及药家鑫在法庭上痛哭表演的真相。
我不同意网友的这个说法:李玫瑾是收了药家的钱才说出那些羞辱心理学和挑战大众智商的无耻言论。不,从心理上来说,她不收钱都会这样做。她的角色,就是一个罪恶事业的“义工”。
首先是一种“阶级本能”。体制内的李玫瑾和有体制背景(军二代)的药家鑫,因为有弱势群体这个“他者”的存在,在认同上很容易变成“我们”这一心理共同体。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越是欺压,他们对弱势群体的恐惧和仇视越剧烈,这一心理共同体就越牢固。
现在就是这样一种状况。普遍性的事实无须我在这里引用描述。
在这个社会心理背景下,李玫瑾,以及药家鑫的同学等,几乎会本能地对药家鑫的残忍行为表示理解和进行开脱。另外我也讲过,掌握权力、金钱等稀缺资源,并且还可以操纵媒体的强势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早已联起手来,袒护其成员对弱势群体成员的残忍杀害。
原因很简单,他们受到体制庇护或对弱势群体进行压榨,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上的恶,为了免除道德焦虑和获得安全感,他们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筑牢社会价值排序,把占有权力、金钱、有闲阶级的玩意看成是高档,从而在价值上“合理”地蔑视弱势群体,变相把自己对他们的压榨视为道德上正当。另一种是保持对弱势群体的仇视,作为一种心理防御,掩饰自己的恐惧,压抑自己的道德焦虑。而如果把药家鑫的行为界定为狼,在道德上和心理上,他们就被还原成了狼,内心深处的罪恶感和恐惧感就会冒出来,象鬼魂一样攫住他们。
其次,也是更让人震惊的一个真相是:李玫瑾不仅是在帮药家鑫,在心理上也在帮自己。或者准确地说,药家鑫案只是让她有了一个在心理上帮自己的机会。
我完全可以肯定,当李玫瑾在[font=]CCAV上发明“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的理论时,她都没有意识到这有多荒谬。她的心理学知识,当然不足以让她看清药家鑫的心理。但问题不在这里。
问题是,这个“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理论,完全是她的“灵光一现”,是在某种关于药家鑫描述的情境中,突然让她从药家鑫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后的一种无意识产物。这一对药家鑫杀人的心理解释,实际上是把对自己当初出卖自我的合理性辩护,投射到了对药家鑫的同情和理解上。
请让我们注意以下事实:
[font=]1、她对药家鑫一口一个“这孩子”,关爱有加,而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没一句同情,反而有责骂之意,说张妙是一种“刺激”;
[font=]2、她在分析马加爵这个穷人家的孩子时是一副嘴脸,大力渲染加爵同学的“性格缺陷”,在心理上几乎宣判了爵爷的死刑;而在药家鑫这个“军二代”身上,则是另一副嘴脸,突出这个人渣“受害者”的特征,专注于他的“人性”。
凶残的一条狼被李玫瑾一口一个“这孩子”,已经暴露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他们在精神结构上是同一类人,都是自我的出卖者。区别只在于:药家鑫是把自己的自我卖给了父母和他所接受的狼的教育,而李玫瑾是卖给了具有“父母”的功能,能提供庇护和地位的体制及其意识形态。
人作为有自由意志的存在者,要受到一种“存在伦理”的约束。它的一个“绝对命令”是: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自我承担责任,不能轻易出卖和扼杀。一旦人因为恐惧,或者为了利益,就干出出卖、扼杀自我的勾当,它就会对此进行谴责。即使一个人要杀死自我,它也只是被驱逐到内心的最深处,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还是会严厉地惩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