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神论
无神论不是用来“相信”的,如果以“相信”的思维方式去对待无神论,那不如去信宗教。
选择无神论,应该是出于理性的认识和选择。
理由之一:
现在任何一个有神论者都无法证明神的存在,在人类可观察的范围内,也没有发现神存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神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那么观察(不只是用肉眼看)不到的就不存在吗?
当然不是。
世界上的确有太多的东西你观测不到,却又真实存在。但是在你没有观察到的时候,你是没有能力知道其存在的。这也正是科学的研究对象,即对未知的探索。
比如我们知道,在100亿光年远的宇宙中必然存在我们所不知道的许多东西和现象,但是谁也无法说出那到底有什么。因为那在我们的能力之外。如果我告诉你们,在100亿光年远的一个星球上有一个耶和华的老爹在火里受煎熬,请问,你信吗?
对能力之外的世界,你尽可以想象,但是把想象的当成是绝对正确的,是自欺欺人的表现。
而真正存在的,从来没有人能在观察到之前就给出正确的结论。
比如月球上的陨石坑,这是真实存在的,可是在观察到之前,哪一个人给出正确的答案了呢?
一个也没有!
因此,对于未知的,我们可以推测,但不是用猜测去断言其有什么或没有什么。但是对于无法观测到的全新领域而断言其有的,从历史事实的角度来看,都是错的。
观察不到的,的确不一定是不存在的。
但是你说一个东西存在,就肯定存在了吗?
理由之二:
那么无神论能绝对地证明无神吗?
不能。
无神论是指不需要以假定神的存在为认知前提的观点。
这个观点符合科学的高效原则。即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的一个假定,我们当做其不存在,到有了证据显明其存在的时候,再研究、分析、判断。
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的假设也当成存在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想象,整个世界都会充满了假定的参数,我们还怎么能正确地认知这个世界呢?
而无神论则在事实上成为指导科学研究的一个底层原则。虽然宗教信仰可以举出无数科学家信神,但是举不出任何一个信神的科学家的科学成果中有神的参数的例子。
理由之三:
细析有神论中各具体的神的属性和特征,结合历史研究,可以得出,传统所记载的神与现实不符,以及自相矛盾。可以证明,传说及宗教所记载的具体诸神,是不存在的。
-----------
因此,不是我“相信”无神论,而是我选择了无神论。
最后,你是否接受无神论,这是你的个人自由,但是我希望,你不要“相信”无神论。
==============
二、无神论的道德观
道德首先来自良知。
什么是良知?
良知的根源是内心的同情心。没有同情心,也就不会有良知。
同情心再扩大、提炼,就是良知。
有良知者,会因为与人为善而发自内心的愉悦,因给他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而感到难过甚至痛苦,因违背了良知而感到羞耻。
这样的道德,是建立在内心的良知的需求上,而不是建立在外在的约束上。
因外在的威逼利诱,如怕下地狱、想上天堂,才不敢行恶或去行善的,这不是来自良知的动力,而是外在的动力,这种行为,即使在外观上看,是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但是从道德的内在需求上,却是不符合道德的。是伪善。
那么宗教能在一定程度上止恶扬善不是好的吗?
是好的,但那建立的不是道德,而是秩序。
法律是在道德无法约束的时候,才由国家强制力来约束的。这是外在力量,法律并不建立道德,建立的是秩序。
宗教与法律的作用相同。它并没有建立对良知的认识,而是用神鬼、天狱、天堂做为利诱与恐吓,达到建立秩序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讲,认为“没有神就要无恶不作”的有神论者,在诬蔑无神论的同时,却恰恰证明了他自己是丧失良知与道德的人,因为这毫无疑问证明了,他们不是因为良知去行善止恶,而是怕下地狱和为了上天堂。
顺便特殊地提点一下,佛教对良知的建立是有一定作用的,佛教的慈悲观,是抛弃利害关系,仅从内心的良知上来要求的。
但是,佛教的地狱极乐的设定,依然是威逼利诱的手段,与建立道德无关。
而且,只要是有佛教徒认为无神论因不信地狱就没有为善的理由的时候,只能证明这个佛教徒还没有体会到佛家的慈悲真义,依然是没有良知和道德的表现。
那么可以看到,只有抛却有神论,才能真正体会到来自良知的内在的道德感,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而佛教中只要不再以地狱极乐为依据而对慈悲的追求,与无神论的道德观是一致的。
最后,无神论并不保证相信无神论的人一定有道德,但是,只有无神论下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
而任何依靠外在力量来约束行为的,所建立的都不是道德,而是秩序。
只要大家不把道德与秩序混淆,就应该能区分什么是真正的道德了。
无神论不是用来“相信”的,如果以“相信”的思维方式去对待无神论,那不如去信宗教。
选择无神论,应该是出于理性的认识和选择。
理由之一:
现在任何一个有神论者都无法证明神的存在,在人类可观察的范围内,也没有发现神存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神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那么观察(不只是用肉眼看)不到的就不存在吗?
当然不是。
世界上的确有太多的东西你观测不到,却又真实存在。但是在你没有观察到的时候,你是没有能力知道其存在的。这也正是科学的研究对象,即对未知的探索。
比如我们知道,在100亿光年远的宇宙中必然存在我们所不知道的许多东西和现象,但是谁也无法说出那到底有什么。因为那在我们的能力之外。如果我告诉你们,在100亿光年远的一个星球上有一个耶和华的老爹在火里受煎熬,请问,你信吗?
对能力之外的世界,你尽可以想象,但是把想象的当成是绝对正确的,是自欺欺人的表现。
而真正存在的,从来没有人能在观察到之前就给出正确的结论。
比如月球上的陨石坑,这是真实存在的,可是在观察到之前,哪一个人给出正确的答案了呢?
一个也没有!
因此,对于未知的,我们可以推测,但不是用猜测去断言其有什么或没有什么。但是对于无法观测到的全新领域而断言其有的,从历史事实的角度来看,都是错的。
观察不到的,的确不一定是不存在的。
但是你说一个东西存在,就肯定存在了吗?
理由之二:
那么无神论能绝对地证明无神吗?
不能。
无神论是指不需要以假定神的存在为认知前提的观点。
这个观点符合科学的高效原则。即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的一个假定,我们当做其不存在,到有了证据显明其存在的时候,再研究、分析、判断。
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的假设也当成存在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想象,整个世界都会充满了假定的参数,我们还怎么能正确地认知这个世界呢?
而无神论则在事实上成为指导科学研究的一个底层原则。虽然宗教信仰可以举出无数科学家信神,但是举不出任何一个信神的科学家的科学成果中有神的参数的例子。
理由之三:
细析有神论中各具体的神的属性和特征,结合历史研究,可以得出,传统所记载的神与现实不符,以及自相矛盾。可以证明,传说及宗教所记载的具体诸神,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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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是我“相信”无神论,而是我选择了无神论。
最后,你是否接受无神论,这是你的个人自由,但是我希望,你不要“相信”无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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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神论的道德观
道德首先来自良知。
什么是良知?
良知的根源是内心的同情心。没有同情心,也就不会有良知。
同情心再扩大、提炼,就是良知。
有良知者,会因为与人为善而发自内心的愉悦,因给他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而感到难过甚至痛苦,因违背了良知而感到羞耻。
这样的道德,是建立在内心的良知的需求上,而不是建立在外在的约束上。
因外在的威逼利诱,如怕下地狱、想上天堂,才不敢行恶或去行善的,这不是来自良知的动力,而是外在的动力,这种行为,即使在外观上看,是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但是从道德的内在需求上,却是不符合道德的。是伪善。
那么宗教能在一定程度上止恶扬善不是好的吗?
是好的,但那建立的不是道德,而是秩序。
法律是在道德无法约束的时候,才由国家强制力来约束的。这是外在力量,法律并不建立道德,建立的是秩序。
宗教与法律的作用相同。它并没有建立对良知的认识,而是用神鬼、天狱、天堂做为利诱与恐吓,达到建立秩序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讲,认为“没有神就要无恶不作”的有神论者,在诬蔑无神论的同时,却恰恰证明了他自己是丧失良知与道德的人,因为这毫无疑问证明了,他们不是因为良知去行善止恶,而是怕下地狱和为了上天堂。
顺便特殊地提点一下,佛教对良知的建立是有一定作用的,佛教的慈悲观,是抛弃利害关系,仅从内心的良知上来要求的。
但是,佛教的地狱极乐的设定,依然是威逼利诱的手段,与建立道德无关。
而且,只要是有佛教徒认为无神论因不信地狱就没有为善的理由的时候,只能证明这个佛教徒还没有体会到佛家的慈悲真义,依然是没有良知和道德的表现。
那么可以看到,只有抛却有神论,才能真正体会到来自良知的内在的道德感,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而佛教中只要不再以地狱极乐为依据而对慈悲的追求,与无神论的道德观是一致的。
最后,无神论并不保证相信无神论的人一定有道德,但是,只有无神论下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
而任何依靠外在力量来约束行为的,所建立的都不是道德,而是秩序。
只要大家不把道德与秩序混淆,就应该能区分什么是真正的道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