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9年底,经二手房中介购买一商品房,当时楼盘在建,尚未交房。但与房主签订协议,并一次性支付房主房款25万元,此后的按揭由本人按时向银行还款。并约定2010年6月,原房主协助我到开发商那里揭房以及过户。这些手续都由成都蜀都公证处公证。
但是到了2010年6月,已经无法在联系到原房主。而二手房中介收取了我8000元的中介费后,就不管不问。后经了解原房主的身份不明,中介处,也未曾核实他的身份。
到了2011年2月,我了解到,原房主又将此房又转卖给了第二家,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我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但是程序非常缓慢,我担心,原房主将房屋过户给第二家后,我又找不到原房主退款。所以想寻求帮助,让这家不负责的中介公司承担起责任,维护我的权益。
我该怎么联系电视台的相关记者呢,来曝光这个事情~~~急,请大家帮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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