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2期
“问题与主义”之争触及到的一个时代关注的焦点,就是外来主义与中国国情这一问题。其中既有读书人在学理方面的探讨,也有革命党人实践中的困扰和因应。争论各方都承认中西社会的歧异,并从世界角度思考中国问题的解决,而胡适关于输入外来“主义”应该考虑适合中国国情的观念在中共党人探索世界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问题时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呼应。
1919年在新文化运动的一些主要参与者之间发生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是一个长期受到学界瞩目的历史事件。然而多数相关论文往往倾向于定性的“评价”,引证具体史料较多者反出自通史或类似通史的著作。(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既存研究和研究现状,参见罗志田:《因相近而区分:“问题与主义”之争再认识之一》,《近代史研究》(待刊)。)一般而言,后一类著作本不要求对特定具体问题做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一相对特殊的研究现状意味着此次论争所涉及的史料还有进一步深入探索的余地,本文是系列论文中的第三篇,在前面的两文(待刊)中,我想要试图说明的是:
一、“问题与主义”之争反映出“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界异常丰富而活跃的动态,特别是各种流派混杂难分、阵线混淆的重要特征。关注“社会”的革命或改良是“五四”前后时代的共同点,包括安福系在内的朝野各方都以为不可避免。这样的朝野相似性使“新舆论界”一方希望有所“区分”,以确立自身的特性。有些后来以为冲突的观念,对当时当地的当事人而言,未必就那样对立,反有相通之处。胡适和李大钊的相关言论在一段时间里共同成为年轻一辈的思想资源,提示着这一争论未必像后来认知的那样意味着新文化人的“分裂”,或即使“分裂”也不到既存研究所论述的程度。
二、那次论争为时虽短暂,却触及了所处时代认知的焦点,其反映出的关怀是广泛而持续的。例如,关于中国问题是局部解决还是整体解决这个议题,虽已多为既存研究论及,然所涉及的面向似更宽广,当时倾向于整体或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人相当普遍,其中不少人甚至不那么激进;而在主张根本解决的人中间,也有反马克思主义者。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整体或局部解决两种取向未必势不两立,反可能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且“根本解决”也不一定意味着革命,而革命反倒可能是走向根本改造的第一步。
另一个争论触及到的时代认知的焦点,就是本文要讨论的外来“主义”与中国国情的关系问题。在1919年关于“问题与主义”的论争期间,少年中国学会的上海同人曾指出当时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即许多“研究学术之叙述文字”,其实也不过是“叙述他人之主义”而已。[1]对于时人来说,这一现象可能有着双重含义:此时恰逢“西方”在中国“分裂”,即作为榜样的西方是可分且应该有所选择的;而由于主义和学理的外来特性,它们又像已经被“负面整体化”的中国“传统”那样带有“一家眷属”的不可分意味。(注:参见罗志田:《西方的分裂:国际风云与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罗志田:《中国传统的负面整体化:清季民初反传统倾向的演化》,《中华文史论丛》第72辑(2003年6月)。下文还会涉及这些观念,均请参看此二文,不再注出。)这一内在的紧张给许多趋新人物带来困惑,通常是愈了解西方者愈感到有澄清的必要。
一般视为尊西象征的胡适此时一再提出输入外来的学理和主义应该考虑适合于中国国情,想必具有非常不得已的紧迫感觉。这本是胡适讨论“问题与主义”的一个主要出发点,也长期困扰着中国思想界,却基本被后之研究者忽略。实际上,胡适这方面的主张不但当时颇有人赞同,几年后仍得到呼应,包括一些渐已明确其身份认同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这似与既存认知有些距离,故有必要对“五四”后几年时人对这个问题的思辨进程进行再考察。针对过去的研究,我会较多关注马克思主义者表述出来的看法。
“问题与主义”之争触及到的一个时代关注的焦点,就是外来主义与中国国情这一问题。其中既有读书人在学理方面的探讨,也有革命党人实践中的困扰和因应。争论各方都承认中西社会的歧异,并从世界角度思考中国问题的解决,而胡适关于输入外来“主义”应该考虑适合中国国情的观念在中共党人探索世界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问题时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呼应。
1919年在新文化运动的一些主要参与者之间发生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是一个长期受到学界瞩目的历史事件。然而多数相关论文往往倾向于定性的“评价”,引证具体史料较多者反出自通史或类似通史的著作。(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既存研究和研究现状,参见罗志田:《因相近而区分:“问题与主义”之争再认识之一》,《近代史研究》(待刊)。)一般而言,后一类著作本不要求对特定具体问题做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一相对特殊的研究现状意味着此次论争所涉及的史料还有进一步深入探索的余地,本文是系列论文中的第三篇,在前面的两文(待刊)中,我想要试图说明的是:
一、“问题与主义”之争反映出“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界异常丰富而活跃的动态,特别是各种流派混杂难分、阵线混淆的重要特征。关注“社会”的革命或改良是“五四”前后时代的共同点,包括安福系在内的朝野各方都以为不可避免。这样的朝野相似性使“新舆论界”一方希望有所“区分”,以确立自身的特性。有些后来以为冲突的观念,对当时当地的当事人而言,未必就那样对立,反有相通之处。胡适和李大钊的相关言论在一段时间里共同成为年轻一辈的思想资源,提示着这一争论未必像后来认知的那样意味着新文化人的“分裂”,或即使“分裂”也不到既存研究所论述的程度。
二、那次论争为时虽短暂,却触及了所处时代认知的焦点,其反映出的关怀是广泛而持续的。例如,关于中国问题是局部解决还是整体解决这个议题,虽已多为既存研究论及,然所涉及的面向似更宽广,当时倾向于整体或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人相当普遍,其中不少人甚至不那么激进;而在主张根本解决的人中间,也有反马克思主义者。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整体或局部解决两种取向未必势不两立,反可能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且“根本解决”也不一定意味着革命,而革命反倒可能是走向根本改造的第一步。
另一个争论触及到的时代认知的焦点,就是本文要讨论的外来“主义”与中国国情的关系问题。在1919年关于“问题与主义”的论争期间,少年中国学会的上海同人曾指出当时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即许多“研究学术之叙述文字”,其实也不过是“叙述他人之主义”而已。[1]对于时人来说,这一现象可能有着双重含义:此时恰逢“西方”在中国“分裂”,即作为榜样的西方是可分且应该有所选择的;而由于主义和学理的外来特性,它们又像已经被“负面整体化”的中国“传统”那样带有“一家眷属”的不可分意味。(注:参见罗志田:《西方的分裂:国际风云与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罗志田:《中国传统的负面整体化:清季民初反传统倾向的演化》,《中华文史论丛》第72辑(2003年6月)。下文还会涉及这些观念,均请参看此二文,不再注出。)这一内在的紧张给许多趋新人物带来困惑,通常是愈了解西方者愈感到有澄清的必要。
一般视为尊西象征的胡适此时一再提出输入外来的学理和主义应该考虑适合于中国国情,想必具有非常不得已的紧迫感觉。这本是胡适讨论“问题与主义”的一个主要出发点,也长期困扰着中国思想界,却基本被后之研究者忽略。实际上,胡适这方面的主张不但当时颇有人赞同,几年后仍得到呼应,包括一些渐已明确其身份认同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这似与既存认知有些距离,故有必要对“五四”后几年时人对这个问题的思辨进程进行再考察。针对过去的研究,我会较多关注马克思主义者表述出来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