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孙超)按照石家庄市政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月的行动部署,石家庄市工商局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通过3月17日以来的集中整治,查处各类案件118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6万元。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3月17日以来全市市区各县(市)工商机关主要针对各类食品、餐巾纸、一次性餐具、板材、建筑钢材、毛巾、洗涤用品、电子产品、假军服、电热毯、工业明胶、水泥等产品进行了重点监管。对小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以及危险化工产品、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经营企业加强了巡查。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为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工商机关对从事重点商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前置审批手续,凡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不参加年检或其前置许可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进行变更登记和注销、吊销。对通过清查发现无照经营,但经质监部门审核具备生产条件和资质的,及时补办营业执照;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资质的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不合格或使用低劣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严格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依法监督商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有关部门通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责令销售者退市,并加强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在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对熟肉制品、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加强了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包装食品,依据国家强制标准,重点加强了对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工商系统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28367户,检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265次,整治重点区域256处,取缔无照经营465户,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1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6万元。
在专项整治月活动中,工商机关加大重点商品监测力度,专项检测经费12.5万元全部到位使用,共对经营重点商品的4个批发市场、9个大型商场超市、3专业门店进行了商品质量监测活动,共监测商品130个批次。其中涉及纸制品、洗涤用品、染发剂、节能灯、插座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对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监测活动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3月17日以来全市市区各县(市)工商机关主要针对各类食品、餐巾纸、一次性餐具、板材、建筑钢材、毛巾、洗涤用品、电子产品、假军服、电热毯、工业明胶、水泥等产品进行了重点监管。对小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以及危险化工产品、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经营企业加强了巡查。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为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工商机关对从事重点商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前置审批手续,凡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不参加年检或其前置许可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进行变更登记和注销、吊销。对通过清查发现无照经营,但经质监部门审核具备生产条件和资质的,及时补办营业执照;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资质的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不合格或使用低劣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严格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依法监督商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有关部门通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责令销售者退市,并加强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在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对熟肉制品、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加强了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包装食品,依据国家强制标准,重点加强了对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工商系统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28367户,检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265次,整治重点区域256处,取缔无照经营465户,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1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6万元。
在专项整治月活动中,工商机关加大重点商品监测力度,专项检测经费12.5万元全部到位使用,共对经营重点商品的4个批发市场、9个大型商场超市、3专业门店进行了商品质量监测活动,共监测商品130个批次。其中涉及纸制品、洗涤用品、染发剂、节能灯、插座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对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监测活动正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