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云烟不过而已吧 关注:103贴子:2,378

用高楼来记录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然后就让它随时间被我们淡忘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献给度娘


1楼2011-04-18 17:29回复
    2楼
       我表示插楼可耻


    2楼2011-04-18 17:29
    回复
      3楼,
          好吧正式开始。从现在起,我陷入回忆之中


      3楼2011-04-18 17:29
      回复
        04年,那年我14,你也14。当时不知道你比我大7个月


        4楼2011-04-18 17:31
        回复
          还记得,当时的我因为在另外个学校待不习惯所以转回当地的学校。


          5楼2011-04-18 17:32
          回复
            当时的你却是因为舍不得家人所以转回当地学校。


            6楼2011-04-18 17:33
            回复

              而我在当地学校待过1年,所以班上有很多熟人,没有新来的那种感觉。


              7楼2011-04-18 17:34
              回复
                你却因为跟所有人不熟,每当下课的时候就独自一人坐在座位上看书。


                8楼2011-04-18 17:35
                回复
                  不得不说你认真看书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窗外的阳光照在你的脸上,是那样的迷人。


                  9楼2011-04-18 17:36
                  回复
                    我想10几岁的年龄的少年少女都属于青春的懵懂期。
                    关于爱情没有过多的了解。
                    只是盲目的认为,喜欢便是爱


                    10楼2011-04-18 17:38
                    回复

                      当然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我肯定那样认为的。
                      可是认为又怎样?
                      以当时我那害羞的性格,我没幻想过你会答应我


                      11楼2011-04-18 17:41
                      回复

                        年幼的我们,对于友情的概念懂的很少,很少。
                        耍的好的就是哥们儿。
                        耍的不好的就是普通同学,朋友关系。


                        12楼2011-04-18 17:42
                        回复
                          记得某天晚上。
                          晚自习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和当时几个耍的好的哥们儿在操场闲聊
                          聊天的内容就关于你


                          13楼2011-04-18 17:43
                          回复

                            不过那个时候,可能我还没注意你。
                            对于你的事不过多的询问。
                            他们都在谈论你是多美多美。
                            而我却嗤之以鼻。
                            一群流氓加色狼


                            14楼2011-04-18 17:44
                            回复

                              然而没想到的是在那次闲聊的第二个星期。
                              发生了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的想法、
                              嘿嘿


                              15楼2011-04-18 17: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