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晚6时,杨某于朋友在晋城市凤台东街的上岛咖啡2楼吃饭,期间有人打电话让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三大队陈立峰一起来吃饭。大约半小时后,**队长陈立峰醉气熏天的带着另一位干警来到饭店。众人赶忙上去打招呼,杨某也过去说“陈队长,今天来请你吃饭,也不妨碍你抓人,说完陈立峰就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就朝杨某头上砸去,杨某头破血流,昏倒在地,后来亲属报警后,钟家庄***干警赶到,一开始还问怎么回事,后来陈立峰在那干警耳边言语了几句,***的干警态度大变,不仅不对陈立峰采取措施,反而要带走受害者杨某,后来家属气愤的说,你们不带走大人者,反而要带走受伤的杨,你们到底有什么理由带走!***的干警再也不说话了,一会变自行离去,家属无奈才将杨某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脑震荡和全身多出软组织损伤!已构成轻伤!**队长陈立峰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法律的眼里制裁,然而,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无人过问,家属多次找到钟家庄***要求对凶手的打人行为进行调查!钟家庄***就是不予理睬!我作为受害人的朋友! 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将打人凶手及其帮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受害人电话1863562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