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药家鑫案案情并不复杂。一个钢琴十级的大三学生驾车撞伤人,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自己的手不仅能够熟练地弹琴还能熟练地杀人。杀人动机是——本来准备驾车逃逸,后发现受害人疑似来自农村,甚至要记车牌,处于自保,动了杀机。
就是这样一个案件,却成了热点,而且随着其师妹的那句‘我也要捅’大有升温之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一浪高过一浪,随之而来的是千刀万剐等满清十大酷刑被热烈召唤,还有人想方设法将药家鑫的家人等同‘李刚’。
不能不问这样一个案件为何成了热点,甚至是公共案件?公众为何非要他死,喊杀声四起背后,蕴藏了什么波涛汹涌的民意?回顾此事发展过程,能够让其逃脱极刑的理由是自首,但已被公诉方否定。因此,谴责药家鑫的舆论强度不是被自身抬高的,而是在抗辩那些同情乃至支持药家鑫的舆论中实现的。
此案发生后,当公众了解了药家鑫撞人后竟将被害人残忍杀害的案情后,他身上表现出令人心寒的冷漠和残忍,加之公众对其背景的怀疑,迅速引起公众高度关注。有此基础,当辩护律师用‘激情杀人’论为其辩解时,很显然此观点让公众不敢苟同,也与法律相悖,随着反驳律师的观点文章不断出现,又迅速聚集了公众的眼球,引起公众的思考。
随后,CCTV的《新闻1+1》栏目被批报道不平衡,以药家鑫的哭诉为主,慨叹他的青春人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则在节目中从“成长历程”分析杀人动机,这与药家鑫最初交代“怕撞到农村人,特别难缠”的动机相逆。这些反常现象,遭到公众比反驳律师的观点更为猛烈质疑,该案也就理所当然的不断升温了。
当药家鑫同门师妹李颖的一番将药推向了死亡边缘的话语,出现在公众视野时,让公众不能不对教育担忧起来,不能不质疑这会是个案吗?有人调侃,这个发展下去极可能成长为灭绝师太的女孩,用来自地狱的声音为师兄辩护:“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但是,虽然她事后作出了道歉,但公众心中形成的---她是迫于无法承受的巨大压力作出的疑虑---无法消除,反而让公众更相信她最初的陈述发自内心。或许她真的是想帮处在阴阳边界的药家鑫挽回性命,但遗憾的是:她的言语再次证明了处决药家鑫的必要性——道德、是非不分彻底沦陷,缺少自省的起码基石的当下,似乎只有严峻的刑罚能守住社会正义最后的底线,进而唤醒人性。由此,将该案的关注度推向了高潮。
回顾此案,公众的疑虑是:药家鑫如果免死,这样极具影响力的案件无疑会成为其他案件的参考,那么将来随意剥夺他人性命的人还会被判死刑吗?没有了被判死刑的顾虑,那些犯罪份子岂不是要视生命如草芥,这样的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还有,如果亲人被歹徒所伤,但又得不到重处,那么有些人解决纠纷时,将绕过司法环节,直接诉诸暴力。如此,它必将动摇中国司法基础,其破坏性可能是摧枯拉朽式的。
纵观此事,背后是公众对当前社会问题无比焦虑的又一次彩排。药家鑫近乎荒唐的犯罪的确折射出本案相当复杂的社会因素,如果没有冷漠、强调服从的家庭环境;如果没有急功近利、为教育而教育的体制;如果没有司法不公的社会乱象;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再稀缺;如果他不受到金钱至上的影响,在钱与生命选择上,让他知道尊重生命;如果他不受到等级思想的影响,不歧视农村人;等等。那么,或许药家鑫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而不会是一个人面兽心的杀手。
公众的关注此案的热情被点燃,其结果是:在一个强调依法治国的国度,情绪又一次将理性打得满地找牙。药家鑫该死吗?当前的法律并没有废除死刑,他又没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但从其犯罪形成的社会因素来看,他的死又令人惋惜,毕竟他还年青。我们在期待法官公正而又明智的判决的同时,也呼唤一个健康的社会和公正的国家,以消灭药家鑫人格公式形成的一切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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