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苏ej 8 9??的车在2001年3月2日下午13;43分途经常熟滨江开发区 兴港路由通达路路口去渡口饭店方向,当时路口在施工,我由西向东右转上施工的便道去江提,当时被电子**抓拍,说我不按交通信号行驶,本人认为,是你施工路口、而且便道是让去江提的车子通行的,不应该抓拍上网,后来本人特意去施工现场采集了照片,我也电话联系过了滨江中队,答复是电子**这块不是他们管的范围。希望和我有同样糟遇的司机找个合理的说法,这不是200元罚款的问题啊??投诉,投诉…… 一定要找个合理的说法? 本人电话1392611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