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新闻联播》,连续的两条新闻让我有些动容。第一条:XX市公开销毁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活动现场共销毁2010年查获的2万余件盗版光盘和盗版图书。画面中热门图书、光盘瞬时间变成碎片。第二条:孤儿陈XX自幼被爷爷从大街上捡回家,没有户口,没钱上学,每天跟爷爷一起捡垃圾为生。从4岁起,孩子便每天从捡来的垃圾中规整出一些书报,自己学习。
我问妈妈:难道不能把那些盗版图书神马的送到偏远山区?送给可怜的失学儿童吗?总比这样销毁要有意义的多。妈妈无奈的摇头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否则不法商贩就猖獗了。
没听懂......又不给他们钱哦。只不过把这些已经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好歹让其物尽其用~
糖粉儿宝贝们,你们对于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呢?
我问妈妈:难道不能把那些盗版图书神马的送到偏远山区?送给可怜的失学儿童吗?总比这样销毁要有意义的多。妈妈无奈的摇头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否则不法商贩就猖獗了。
没听懂......又不给他们钱哦。只不过把这些已经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好歹让其物尽其用~
糖粉儿宝贝们,你们对于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