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
1
和人辩论的时候我热爱玩弄一种叫做归谬法的逻辑,基本上无往不利。归谬法讲白了就是把对手的观点一直往前推,推到一个荒谬到足以嘲笑他自己的地步。这种手法用得多了,我就渐渐发现,其实还真的没有什么主张经得起归谬法来上一下。换言之,我们自以为是的观点几乎都是荒谬的。
大概只有一个能够逃脱归谬法的证伪,那就是:人一定是要死的。
死亡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到连表述它的观点都成了真理。和人辩论占了上风之后,有时我会试着把存于口舌和飞沫之间的形而上问题降低到现实里来,用归谬法拷问拷问。结果我发现,人生也基本上是经不起推敲的,除了你出生和死亡这两个必然。问题在于,在归谬出这样的结论的过程中我运用了“人一定要死的”的论据,死亡同时成了手段和结论;于是逻辑游戏的结局,就好像一条蛇含住了自己的尾巴。
据此我得出了我的结论:我们其实就是像蛇含住自己尾巴那样,一口一口地吞没自己,直至完全的自我否定——也就是死亡。这种情形有些像古人所说的饕餮的命运,至于自我否定的动机,说得文一点是欲望,说得白一点就是贪。
2
显然,这个轻率的结论还是逃脱不了自我否定。当时我看了余华的《活着》。
《活着》最大的意义在于,它提醒你,生存其实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上也无法证明,哪怕死亡也不能证明它)。那个一直在热烘烘的阳光里面笑的老年福贵就像是在嘲弄着我的归谬法,因为在他软绵绵的身上其实是找不到什么东西需要去肯定或者是否定的。他的人生消化了我所以为的悲剧感和荒谬感,像是一条蚯蚓把泥土啃进去然后又拉出来那样。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当时深深打动了我。余华写道,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立刻让我联想起小时候走过的乡间的泥巴路,上面有人的脚印,有牛和猪的足迹,有轮胎碾过去雕刻下来的皱褶;你如果有足够的耐性去追踪它们的话,你会发现,所有各式各样的痕迹都会在中途消失,也就是说,没有一条能够到达现实中它们要往的终点。它们总是被其他的痕迹给覆盖了,给深深地压到松软的泥土底下去了。
这个联想很适宜于谈论我们的人生。事实上对于终点的态度是决定一切的。泥巴路上某一条痕迹消失的地方,当然可以被看作是这条痕迹的终点,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留下这条痕迹的那个人,或者是那头牛那头猪,或者那辆车,不过是在这上面晃了一下,其实是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们看不到而已。那些痕迹浮起而又平息,分离而后交错,却终归是泥是土。
3
《活着》一度让我心灵平静,直到真正的死亡而不是书本上的死亡在我的身边发生。那个时候我开始明白一个道理,原来死亡确实不能作为一种否定我们人生的力量存在,原来死亡确实是一条痕迹向一片土地的回归,但是,这些最为美好的理论在死亡面前仍然显得不堪一击,因为有一点我们永远无法承受,那就是告别。
告别就是不再相见,就是从此阴阳相隔,就是怀念的开始和遗忘的最初,毕竟我们都不可能像老福贵那样弄几头牛来放在田地里,天天管它们叫家珍、凤霞或者是二喜。
梅特林克在他的多幕童话剧《青鸟》里把怀念诗化到一个梦幻的高度。他描绘说,那些离去的人,其实还是住在我们非常熟悉的地方,当我们想起他们的时候他们是知道的,因为我们的怀念是他们在那个世界的生命,我们怀念他们,他们就复活了;而且我们是可以通过那种叫做紫罗兰的小花来到他们的世界回到他们的身边的。这是一种混合了优柔的伤悲和甜蜜的祭典的伟大幻想,但并不能平复告别的痛楚。
那样的痛楚不是死者的事,而是对生者而言。如今我趋近于相信每个人都拥有无数次的生命,而且这些生命都一模一样,永远都在无限重复。你死去了,你的来生就是你的今生,包括任何细节任何体验任何环境,换言之,你活在每一个今天之中,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毁灭,绝对没有……显然这是一个激愤的想法,我确实无法容忍死亡作为一种告别的残酷。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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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辩论的时候我热爱玩弄一种叫做归谬法的逻辑,基本上无往不利。归谬法讲白了就是把对手的观点一直往前推,推到一个荒谬到足以嘲笑他自己的地步。这种手法用得多了,我就渐渐发现,其实还真的没有什么主张经得起归谬法来上一下。换言之,我们自以为是的观点几乎都是荒谬的。
大概只有一个能够逃脱归谬法的证伪,那就是:人一定是要死的。
死亡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到连表述它的观点都成了真理。和人辩论占了上风之后,有时我会试着把存于口舌和飞沫之间的形而上问题降低到现实里来,用归谬法拷问拷问。结果我发现,人生也基本上是经不起推敲的,除了你出生和死亡这两个必然。问题在于,在归谬出这样的结论的过程中我运用了“人一定要死的”的论据,死亡同时成了手段和结论;于是逻辑游戏的结局,就好像一条蛇含住了自己的尾巴。
据此我得出了我的结论:我们其实就是像蛇含住自己尾巴那样,一口一口地吞没自己,直至完全的自我否定——也就是死亡。这种情形有些像古人所说的饕餮的命运,至于自我否定的动机,说得文一点是欲望,说得白一点就是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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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个轻率的结论还是逃脱不了自我否定。当时我看了余华的《活着》。
《活着》最大的意义在于,它提醒你,生存其实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上也无法证明,哪怕死亡也不能证明它)。那个一直在热烘烘的阳光里面笑的老年福贵就像是在嘲弄着我的归谬法,因为在他软绵绵的身上其实是找不到什么东西需要去肯定或者是否定的。他的人生消化了我所以为的悲剧感和荒谬感,像是一条蚯蚓把泥土啃进去然后又拉出来那样。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当时深深打动了我。余华写道,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立刻让我联想起小时候走过的乡间的泥巴路,上面有人的脚印,有牛和猪的足迹,有轮胎碾过去雕刻下来的皱褶;你如果有足够的耐性去追踪它们的话,你会发现,所有各式各样的痕迹都会在中途消失,也就是说,没有一条能够到达现实中它们要往的终点。它们总是被其他的痕迹给覆盖了,给深深地压到松软的泥土底下去了。
这个联想很适宜于谈论我们的人生。事实上对于终点的态度是决定一切的。泥巴路上某一条痕迹消失的地方,当然可以被看作是这条痕迹的终点,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留下这条痕迹的那个人,或者是那头牛那头猪,或者那辆车,不过是在这上面晃了一下,其实是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们看不到而已。那些痕迹浮起而又平息,分离而后交错,却终归是泥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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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一度让我心灵平静,直到真正的死亡而不是书本上的死亡在我的身边发生。那个时候我开始明白一个道理,原来死亡确实不能作为一种否定我们人生的力量存在,原来死亡确实是一条痕迹向一片土地的回归,但是,这些最为美好的理论在死亡面前仍然显得不堪一击,因为有一点我们永远无法承受,那就是告别。
告别就是不再相见,就是从此阴阳相隔,就是怀念的开始和遗忘的最初,毕竟我们都不可能像老福贵那样弄几头牛来放在田地里,天天管它们叫家珍、凤霞或者是二喜。
梅特林克在他的多幕童话剧《青鸟》里把怀念诗化到一个梦幻的高度。他描绘说,那些离去的人,其实还是住在我们非常熟悉的地方,当我们想起他们的时候他们是知道的,因为我们的怀念是他们在那个世界的生命,我们怀念他们,他们就复活了;而且我们是可以通过那种叫做紫罗兰的小花来到他们的世界回到他们的身边的。这是一种混合了优柔的伤悲和甜蜜的祭典的伟大幻想,但并不能平复告别的痛楚。
那样的痛楚不是死者的事,而是对生者而言。如今我趋近于相信每个人都拥有无数次的生命,而且这些生命都一模一样,永远都在无限重复。你死去了,你的来生就是你的今生,包括任何细节任何体验任何环境,换言之,你活在每一个今天之中,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毁灭,绝对没有……显然这是一个激愤的想法,我确实无法容忍死亡作为一种告别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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