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吧 关注:12,836贴子:1,586,950

人民日报: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1年04月28日 06: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评论部
     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同样看待一件商品价格,有人显得很“淡定”,有人表示“鸭梨”很大;同样面对一桩刑事案件,有人焦虑等待“正义到来”,有人则在寻找“程序瑕疵”;同样衡量一项改革措施,有人双手赞成,有人却提出质疑……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
     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变化。从一种声音到百花齐放,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 反映出思想的极大解放,也体现着中国的前进方位: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
     多元表达难免会有“异质思维”,甚至给人“鸡同鸭讲”的感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欣赏理性平和讨论,期待闻过则喜的态度,但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一些人在讨论中容不下异见,相互对骂、攻讦,动辄给对方扣上吓人的帽子,用意气之争代替真理追求;一些人对待批评建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
     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在这个意义上,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1楼2011-04-30 23:42回复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相反却应看到,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2楼2011-04-30 23:44
    回复
      恩,这报纸写的很好


      IP属地:上海3楼2011-04-30 23:46
      回复
           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其实,不同声音乃至反对的意见,还是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资源。所谓“听不到不同意见不决策”,只有允许不同声音存在,才能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做出理性判断和正确决策。


        4楼2011-04-30 23:48
        回复
          多元乃繁荣之奥秘。一个社会越是向前发展,就越需要多样的个性表达,越需要整合各种意见形成统一意志的能力。以包容心对待不同声音,在“存异”中“求同”,我们的社会就不会成为“一袋各不相干的马铃薯”,并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不断凝聚、升华。


          5楼2011-04-30 23:49
          回复
            “动辄给对方扣上吓人的帽子,用意气之争代替真理追求;一些人对待批评建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
            话说,“网络暴民”的帽子谁先炮制出来的?!又是由哪个传销团队进行分发的?!
            故意杀人犯还成了良民,谴责杀人犯被诬蔑成“暴民”,今古奇谈。
            


            6楼2011-04-30 23:51
            回复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1-04-30 23:52
              回复
                以包容心对待道德沦丧,以包容心对待人性泯灭,以包容心对待杀人不眨眼,以包容心对待丧心病狂


                来自掌上百度8楼2011-04-30 23:53
                回复
                  哎。。。。。。。。。。。悲哀啊


                  IP属地:上海9楼2011-04-30 23:53
                  回复
                    你完全误解了,个人的正义并不是真正的正义,要学会理解更多不同的东西,思想才会升华


                    IP属地:上海11楼2011-04-30 23:55
                    回复
                      向你学习


                      12楼2011-04-30 23:58
                      回复
                        很好哦,这个世界很和谐。今天我把药的案件跟几个外国友人讨论,想听听他们的意见,这些朋友,有来自欧美的,也有亚洲的,非洲的,他们都对这件案竟然如此富有争议感动感到诧异,因为这根本是没什么好争议的,就是一个冷血残暴的人杀了另一个无辜的人,他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放到他们哪个国家都一样。他们搞不懂为神马竟然还有人(而且是不少人)替这样一个凶残的杀手说话,而且还颠倒黑白。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像他们解释这一病态的现象。


                        来自掌上百度13楼2011-05-01 00:01
                        回复
                          看来是该变了,希望祖国的天空变得越来越明朗


                          14楼2011-05-01 00:01
                          回复
                            允许百家争鸣,很正常,但是不能允许错误的东西混进来,这不是百家,而是垃圾。甚么是错误的,即对大多数人都有害处的东西,譬如杀人,譬如诈骗,譬如强暴,这不是可以包容的


                            IP属地:广东15楼2011-05-01 00: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