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县级三水市的行政区域为三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三路。(5)撤销县级高明市,设立佛山市高明区。以原县级高明市的行政区域为高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文汇路。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于2003年1月8日正式挂牌。行政区划调整前 :城区面积19平方千米,人口32万,邮政编码528000。石湾区面积71平方千米,人口17万,邮政编码528031。南海市面积1151平方千米,人口109万。 2002年底,佛山市辖5个市辖区,24个街道、35个镇。 2003年6月18日,经省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对三水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来的9个镇(街道)并为1个街道、4个镇; 2005年1月11日,南海区进行镇级行政区划调整,对原17个镇(街道)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与撤并,调整撤并成八大镇、街道,西樵镇不列入这次行政区划调整范围。具体为,撤销桂城、平洲街道办事处,将其合并设置桂城街道办事处;撤销大沥、盐步、黄岐街道办事处,将其合并设置大沥镇;撤销里水镇、和顺镇,将其合并设置里水镇;撤销狮山街道办事处、松岗镇、官窑镇、小塘镇,将其合并设置狮山镇;撤销丹灶镇、金沙镇,将其合并设置丹灶镇;撤销九江镇、沙头镇,将其合并设置九江镇;撤销罗村镇,设置罗村街道办事处;保留西樵镇现行政建制。 2005年底,佛山市辖5个市辖区,16个街道、20个镇。 2006年6月29日,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禅城区对辖区街道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本次行政区划调整从地理上基本以东平河、季华路、佛山大道为界线,并根据历史沿革、主导产业以及未来城市发展方向作为调整依据。(一)撤销澜石、城南街道,将其并入石湾镇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禅城区海滨路8号(原澜石街道办事处驻地)。(二)撤销环市、普君、升平街道,将其并入祖庙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原环市街道办事处驻地)。(三)保留张槎街道,同时将原石湾镇街道沿季华路以北部分辖区并入张槎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禅城区建槎路1号(原张槎街道办事处驻地)。本次区划调整后,禅城区由原有的1镇8街道整合为1镇3街道(即南庄镇及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祖庙街道)。 至2009年5月,佛山市辖5个市辖区,11个街道、20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