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说你理解错了。。
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记载始于《周礼》。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於市”,而“於朝”。
谁说大夫不用死了?
那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地理解‘刑不上大夫’这一句话?我们来看《孟子.离娄上》中如何说,摘录于下:
原文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译文
只有仁人才应该处在高位。不仁的人处在高位,是让他把邪恶传播给众人。在上的不依照公义度量事物,在下的不用法度约束自己,朝廷不信仰道义,官吏不信仰法度,君子(泛指居高位的大夫)触犯理义,小人触犯刑律,国家还能生存的,只是由于侥幸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