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教育、卫生等系统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47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招考单位为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
1、市教育系统共招考221人。
市一中1人,市二中2人,市四中22人,市五中6人,市六中7人,市七中13人,市八中10人,市九中5人,市十中3人,市十二中21人,市十三中8人,市十五中8人,市十六中21人,市十七中8人,市十八中9人,市十九中7人,市一职高17人,晋东南幼师13人,市实验中学5人,市特校10人,市友谊小学5人,市实验小学9人,沁师附小9人,市健乐幼儿园2人。
2、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考8人。
3、市供销干部学校招考8人。
4、长治文化艺术学校4人。
5、市卫生系统共招考170人。
市医院30人,市二院17人,市三院8人,市中医院27人,市中研所附属医院25人,市妇幼保健院26人,长治卫校20人,长治卫校附属医院13人,市医学科学研究所1人,市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1人,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1人,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1人。
6、市药监局食品**检验所2人。
7、市残联安神专科医院3人
8、市园林局共招考20人。
市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6人,市园林绿化管护二大队6人,市八一广场管理处5人,市人民公园2人,市城市苗木花卉生产基地1人。
9、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招4人。
市市政管理处2人,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2人。
10、市统计局共招考6人。
县级调查监测中心3人(黎城县2人,沁县1人),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1人,市统计教育考试管理中心1人,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人。
11、市纪委监察局共招考3人。
干部培训中心1人,网络举报管理中心2人。
12、市直工委招考2人。
1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考1人。
14、市环保局共招考3人。
市环境信息中心1人,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1人,市治污减排办公室1人。
15、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招考1人。
16、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招考4人。
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招考3人。
长治县管理部1人,屯留县管理部1人,平顺县管理部1人。
18、市襄屯灌区管理局招考6人。
19、市国土资源局共招考4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人,市土地资源站2人。
以上招考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一、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招考单位为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
1、市教育系统共招考221人。
市一中1人,市二中2人,市四中22人,市五中6人,市六中7人,市七中13人,市八中10人,市九中5人,市十中3人,市十二中21人,市十三中8人,市十五中8人,市十六中21人,市十七中8人,市十八中9人,市十九中7人,市一职高17人,晋东南幼师13人,市实验中学5人,市特校10人,市友谊小学5人,市实验小学9人,沁师附小9人,市健乐幼儿园2人。
2、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考8人。
3、市供销干部学校招考8人。
4、长治文化艺术学校4人。
5、市卫生系统共招考170人。
市医院30人,市二院17人,市三院8人,市中医院27人,市中研所附属医院25人,市妇幼保健院26人,长治卫校20人,长治卫校附属医院13人,市医学科学研究所1人,市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1人,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1人,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1人。
6、市药监局食品**检验所2人。
7、市残联安神专科医院3人
8、市园林局共招考20人。
市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6人,市园林绿化管护二大队6人,市八一广场管理处5人,市人民公园2人,市城市苗木花卉生产基地1人。
9、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招4人。
市市政管理处2人,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2人。
10、市统计局共招考6人。
县级调查监测中心3人(黎城县2人,沁县1人),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1人,市统计教育考试管理中心1人,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人。
11、市纪委监察局共招考3人。
干部培训中心1人,网络举报管理中心2人。
12、市直工委招考2人。
1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考1人。
14、市环保局共招考3人。
市环境信息中心1人,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1人,市治污减排办公室1人。
15、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招考1人。
16、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招考4人。
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招考3人。
长治县管理部1人,屯留县管理部1人,平顺县管理部1人。
18、市襄屯灌区管理局招考6人。
19、市国土资源局共招考4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人,市土地资源站2人。
以上招考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