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宁市本地人.2011年5月9号,中午11点多左右。在朝阳那被兴宁区的**(不知道是哪个大队的了)叫到**大队去调查,这我没意见。也配合了工作。可你们没有出示证件就把我们叫上车。而且调查完了还要等很久才给我们出去。还说要查完全部的人才可以出去。一车接着一车来,等你们查完。我早被公司开除了。那天下午两点多才可以出来,害我回去上班被扣了工资,这工资我该找谁要。还有你们是没事做,还是想找一些人查查交差。希望你们的领导给个说法。我们也是要上班的,也是要生活的。查完了就应该给我们走了才是。耽误了我们时间,那我们找谁说理去。扣了工资 你们给吗?丢了工作,你们帮找吗?不要见谁走过来就逮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