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5月15日电 (记者赵京安)江苏近日启动公务用车问题和地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问题专项治理,12日起江苏的市庆、县庆等周年庆典活动一律“叫停”;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此次治理工作,江苏将严把审批、经费、领导出席“三关”。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13个省辖市举办的庆典活动,按归口分别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公祭类庆典活动须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请,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方可举行;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市庆、县庆、县改市等周年庆典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按照程序报批。
同时,明确“谁举办谁出资”的原则,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无关的活动。省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向省里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报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主要解决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江苏12日起在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到12月底结束。
此次治理工作,江苏将严把审批、经费、领导出席“三关”。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13个省辖市举办的庆典活动,按归口分别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公祭类庆典活动须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请,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方可举行;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市庆、县庆、县改市等周年庆典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按照程序报批。
同时,明确“谁举办谁出资”的原则,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无关的活动。省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向省里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报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主要解决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江苏12日起在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到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