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开始看听雪楼,只有五年级。而现在,我初三,6月11日中考。
前些时候学校里开始忙忙碌碌。保送生走了,直升的孩子也走了。桌子上是扔的杂七杂八的书本,一叠叠厚厚的卷子,还有几张同学录被压在卷子的最下方。一个孩子叮嘱我认认真真的写留言,我郁结了好久,突然想到这几天是你的生日。于是我想了想,说我喜欢了一个作者五年,而我们竟然已经在一起三年了,真是不可思议。
是的,不可思议。不可思议的不仅是我们在一起三年,还有我竟喜欢了你五年。
我还记得那个平常的、闷热的夏日午后,我翻开了《剑歌》。那该是你所有的故事中少有的温暖结局,没有锋芒毕露,没有言不由衷的骄傲,才子佳人、英雄红颜终于得以相伴,白首不相离。
后来渐渐爱上你的文字。跟那些死党整日跑到书店里,只是为了看是否有你的书上架。一起约好买的那些书,爱惜的都不舍得外借,哪怕书上有一个褶皱都会心疼好半天。那是彼时的我,幼稚有些可笑。然而离别终究还是到了,毕业的时候彼此曾经说过 “不要忘了我”,写过那些矫情的“不要说再见,因为再见就是再不相见”的话,也曾约好一起去看电影。可那些约定也慢慢的被风化在时间的洪流中。到头来终究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逃不了,也逃不开。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段话,它说旧时光她是个美人,温软娴静,眼深如潭水。我们追溯的时候,就为她画眉。她的眉太淡,面容太模糊,如何敌得过岁月稀释,情爱挥发。我想我曾用我最美的年华遇到她们,我们拥有那么美好的记忆。爱是一种难得的奢侈,而遇见是比爱更奢侈的难得。
那天下午和一个好友抱在一起,强忍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明明平时是那么没心没肺的一个人啊。车子来的时候,我背过身,假装没看到她微红的眼眶。分离。又是分离。这么多年来,我终于读懂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
听雪楼十年改版。在第一时间来到书店。还是那座楼,还是那一对血薇夕影。而当年的人,早已不知所踪。只留下我。还有这些文字,验证曾经沧海。
五年。那么漫长又这么短暂的五年。我还在这里,有些东西,却在悄悄消失。
所幸的是,你一直都在。为我们编织了那一场场华美又盛大的梦境。
还有那些、我曾经的、无处安放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