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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海啸预警预案,四处建避难营跟筹备物资,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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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珺)昨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正式印发《福建省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即日起实施,这份应急响应机制预案有助于让我省防灾减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据悉,我省将海啸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啸灾害、重大海啸灾害、较大海啸灾害、一般海啸灾害。其中,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Ⅰ级警报。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Ⅱ级警报。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Ⅲ级警报。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Ⅳ级警报。
     按照《预案》,我省将成立海啸应急指挥部,沿海各市、县(区)政府也将设立海啸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据了解,我省每2年—3年将举行一次海啸应急处置专业演习,平日各地还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全省易受海啸影响的沿海村镇、码头、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区及其他沿海人口稠密的重要场所要配置以音箱、喇叭等为末端报警装置的报警点,确保第一时间让沿海广大人民群众收到海啸警报信息。
     与台风等其他自然灾害预警一样,我省将会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适时关闭沿海相关地区风景名胜区、滨海旅游景点,安排人员撤离;要求沿海相关地区所有学校停课,人员撤离;适时关闭沿海相关地区高速公路、铁路、码头、机场;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同时,在海啸来临之际,各地兴建的避难场所将全面启用。必要时,我省还将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



1楼2011-05-31 19:44回复


    2楼2011-05-31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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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段“在海啸来临之际”,来临之际能这么用?


      3楼2011-05-31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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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还去海边喝酒来着 还有挺多渔船


        4楼2011-05-3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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