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幸旁听了金禧园所谓的“滨海新福物业”状告金禧园某业主拖欠前期物业天津市汉沽海滨物业管理中心物业费的开庭。
做为业主无论任何原因拖欠物业费都有他的不到之处,但此告状“物业”并非原来签订合同物业。
此所谓的“物业”完全是在掌握权力的政府机关层层庇护下,汉沽房管局,房管局物业管理委员会,汉沽街办事处同意情况下进入的,然而这些机关丝毫没有考虑金禧园业主的感受,此“物业”在进入金禧园之前任何机关,单位都没有征求或听取金禧园业主的意见,是否同意接纳此“物业'',此“物业”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服务和承诺,并同时和业主签订新的合同,就这样将我们金禧园大多数业主所有的权益直接授权给了此“物业”。
2011年3月25日此“物业”进驻金禧园,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此“物业”的资质在2011年4月29日到期,已成非法物业;让人不理解的是此没有资质的非法物业竟然在2011年5月5日将金禧园5家业主以拖欠前物业费用的理由同时告上了法庭,法院在没有取证他们是否是真正金禧园物业的情况下竟然受理此案,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但基本的常识我想大家应该都了解,没有管理物业资质的人打着物业的旗号向业主索要物业费是什么行为?此非法物业在法院的协助下,竟然取得了一大部分的成功.....请问办理此案的李朋林一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何在?辛辛苦苦的纳税人缴纳的税供养着你们这样的法官,法院的门到底朝那开?业主的权益谁来保护?
做为业主无论任何原因拖欠物业费都有他的不到之处,但此告状“物业”并非原来签订合同物业。
此所谓的“物业”完全是在掌握权力的政府机关层层庇护下,汉沽房管局,房管局物业管理委员会,汉沽街办事处同意情况下进入的,然而这些机关丝毫没有考虑金禧园业主的感受,此“物业”在进入金禧园之前任何机关,单位都没有征求或听取金禧园业主的意见,是否同意接纳此“物业'',此“物业”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服务和承诺,并同时和业主签订新的合同,就这样将我们金禧园大多数业主所有的权益直接授权给了此“物业”。
2011年3月25日此“物业”进驻金禧园,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此“物业”的资质在2011年4月29日到期,已成非法物业;让人不理解的是此没有资质的非法物业竟然在2011年5月5日将金禧园5家业主以拖欠前物业费用的理由同时告上了法庭,法院在没有取证他们是否是真正金禧园物业的情况下竟然受理此案,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但基本的常识我想大家应该都了解,没有管理物业资质的人打着物业的旗号向业主索要物业费是什么行为?此非法物业在法院的协助下,竟然取得了一大部分的成功.....请问办理此案的李朋林一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何在?辛辛苦苦的纳税人缴纳的税供养着你们这样的法官,法院的门到底朝那开?业主的权益谁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