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记录吧 关注:1,768,769贴子:36,291,990

【求科普】麒麟相关,夏陆十年分别的剧情会在英雄本色里出现吗TAT

收藏回复

rt,不知道桔子树大是否提过TAT我好有个受虐的心理准备……


1楼2011-06-12 19:39回复
    为啥两个要分开十年 ?!!!!!!!!


    2楼2011-06-12 19:48
    回复
      十年……喂真的假的啊!
      一下子就被虐到了有木有啊= =


      IP属地:上海3楼2011-06-12 19:49
      回复
        啊噗= =楼上GN们不要激动……这个分开十年我也是从别处看到的,好像在人间烟火里提到过,总之求科普TAT


        4楼2011-06-12 19:56
        回复
          内牛求科普,UP之


          5楼2011-06-12 22:04
          回复
            人间烟火里提到过陆臻给陈默送马路和明明的时候,他已经不再麒麟了……陈默向陆臻请教婚姻问题的时候,陆臻是调到b j 某部的……但是没有说分开十年啊,怎么能让干果儿和夏大队长分居这么久呢。。。呜呜呜~~~~(>_<)~~~~


            6楼2011-06-12 22:13
            回复
              臻子去北京,分开十年确实是真的
              但是,英雄本色是啥啊……


              7楼2011-06-12 22:19
              回复
                楼上
                orz英雄本色就是麒麟最新连载的一部。。。


                8楼2011-06-12 22:22
                回复
                  战争之王那个番外啊,我没注意名字
                  分开的时间还没到呢,等第六部吧


                  9楼2011-06-12 22:26
                  回复
                    9楼
                    不是番外是正篇,第六部


                    10楼2011-06-12 22:30
                    回复
                      一下子就被虐到了··
                      十年 矮油···


                      IP属地:上海11楼2011-06-12 22:32
                      回复
                        是第五部的番外,你可以去专栏看看英雄本色前有没有标着第六部
                        你的愿望是美好的,我也很希望现在就有第六部看啊,但是还遥遥无期呢
                        第六部暂名铁骨柔情


                        12楼2011-06-12 22:34
                        回复
                          又是分开十年…我恨十年T^T


                          IP属地:福建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1-06-12 22:36
                          回复
                            那里我也被虐到了~
                            是不是写陈默碰到陆臻然后发觉他居然也抽烟抽的很凶,然后陆臻就说了一句什么话什么的?
                            好像番外里面还写过方小侯也因为什么离开了……求真相啊~~~~十年神马的…… 不是吧……T T
                            不过感觉橘子也没构思好具体怎么写吧……
                            毕竟离开麒麟都是迟早的事


                            14楼2011-06-12 22:39
                            回复
                              额,本来都不看麒麟了,被十年神马的给虐到了


                              15楼2011-06-12 22: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