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城管的侯钦志判了死缓,原因是被告人侯钦志暴力抗法,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非预谋犯罪,(带着水果刀先是威胁城管人员未果又行凶杀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不立即执行,故依照最新法律规定,对其采取限制减刑。法院审理另查明,侯钦志曾于2009年5月,在南通百花农贸市场西大门因停车问题将市场管理人员头部砸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尽管药家鑫是初犯,绝对是非预谋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远不及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的不能再好,还是难逃一死。所以中国的法律就是婊子的游戏,所谓公平正义都是狗屁。药家鑫的悲剧是注定的,政府、媒体和大众都需要这么一个被强行包装成富二代、官二代的伪权贵,好让他用有罪的生命去为那些真正作恶多端却逍遥法外的真权贵做出背书,以达到平息民怨,彰显所谓的法制的公正。侯的案件之所以判死缓,也同样是为了顾及舆论,缓和民怨。其实在一个专制、人治的社会里,法律从来都不会有真正的公平,药家鑫的死并不能为这个社会带来任何公平和正义,反而将法律沦婊子的游戏,因为真正的权贵阶层每天都在践踏法律却可以永远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