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
七分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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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说过夜晚出门要走闹市,不要走偏僻的小路,否则会遇到变态杀人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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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的大圆盘每晚八点半达到最大规模,人山人海并不夸张。不过今天我却并没有看到半个人。不,是半个活人。
不过说实话,人都死了还叫什么人呢?还不如说是肉块。不过也不太贴切,你只要稍微观察一下就知道这些人,啊不,是肉块,似乎并没有什么致命伤。而且体温还很温,如果不是专人鉴定没有人会确认这么多人已死。
很不幸,我就是专人。
啊,这种情况是要报警才对嘛。于是我拿出手机,手机里没有存号。一边想,报警电话还要存什么号啊笨蛋,一边摁下“1”。
不对啊,报警的话我有没有嫌疑呢?恩,这是很难说的。我又摁下一个“1”.
报警是义务嘛。摁下“0”。
当我准备摁下通话键的时候,手机却被人夺走了。被什么人,我不知道。因为就像被风刮走一样自然,不过没有那么大的风可以刮走手机吧,我想。
“**我已经叫过了哦,毕竟叫**来善后是犯人的义务嘛。”
这又是哪门子的义务了?犯人是公民,公民有义务是吧。
就像“相约一起去跳恋爱循环,后来发现是肌肉大叔组合?”反正肌肉大叔也可以穿兔女郎装。吐槽完毕。
“那我现在的义务就是逃跑了。"点点头,转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毕竟生命最重要。
然后也很自然的,在我跑出11步还是12步的时候(谁还有闲心数这个),不可抗力般的向后一仰。脖子就被抓住了。被一只手,抓住了整个人,这只手很滑也很凉,就如同蛇的皮肤一样。
逃脱不能。
言语不能。
由于犯人(自称)在我的后方,所以观察不能。
悠闲地饱含笑意的话从上方传来:“你是要死于大脑缺氧还是窒息?”我知道了,那些家伙,我瞥了一眼地下躺着的密密麻麻的肉块,大概都是死于这两种之一吧。其实我觉得杀人最快还是开锁式——割颈动脉,不过这样的杀人方法不会留下证据所以比较安全,是么
我抬手指指嘴巴,他稍稍松了松手。顺了两口气:“虽然我知道大脑缺氧死的比较舒服,不过,我还是不想死。当然我也打不过你,不过你怎么才肯放过我——我怎样,做什么才能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