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残片高宗即位伊始,就立即暂停了对辽东(高丽)的战争及土木工程的营造。他即位的第二年即永徽元年(650),召各地地方官问以百姓疾苦,鼓励臣下就国计民生发表意见。并且,他也很善于听从劝谏。有一次,他出外打猎遇雨,就问臣下:“用油布做的雨衣怎么样才能不漏一点水?”臣下说:“要是用瓦做,就不会漏雨了。”言外之意,是不应出来打猎游玩。高宗愉快地接受了批评。显庆元年(656),高宗再次征询如何能够减轻百姓负担。大臣来济指出:过多的劳役是老百姓的一大负担,出工则误农时,出钱又花费很多,应
该免除一切不急需的徭役征发。高宗虚心采纳。这样虚心求谏与太宗的政治作风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异。高宗时期对于法律建设也十分重视。我国现存最完整的成文法典——著名的《唐律疏议》,就是在高宗永徽四年由长孙无忌等大臣修订而成的。相对来说,这一时期的执法状况也是宽平公正的。有一次,大理寺卿唐临向高宗报告说:监狱中在押的犯人只有50多个,其中有2人需要判死刑。这一犯罪率较低的情况与贞观时期相比也是一脉相承的。
再从征伐高丽的战果来说。太宗大军亲征徒劳无功,而后来高宗派大将苏定方、李绩(即李世绩,太宗去世后,因避讳,改名绩)和刘仁轨、薛仁贵经营辽东,最后兵围平壤,凯旋班师,并在辽东设立九都督府。后来新罗统一朝鲜半岛,与唐朝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显然,高宗完成了太宗没有实现的梦想。
高宗遣归方士(明《帝鉴图说》)
再者,从他对于长生之术的冷静态度和对医学的信任来说,比起乃父太宗也胜出一筹。高宗身体状况一直不佳,对于御医的治疗他都能够积极配合,即使是在他的头上扎针流血也不介意。另外,他还命令宰相组织名医修订了《唐本草》行世。而对于胡僧的长生药从不迷信,他说:“果有不死之人,今皆安在?”这与太宗服食丹药而死形成了强烈对比。
也就是说,即使把他和太宗的个人风格做一比较,说他“昏懦”也很不客观公平。
关于高宗委政武则天的问题,显然具有强烈的男性社会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男性政治为主导的评价色彩。此事牵涉很广,我们还会在“武则天”一节中谈到。这里我们只是想说,高宗把政事委托给武则天,一是由于他的身体状况不佳,晚年“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类似今天的高血压、高度近视眼之类的疾病),处理国政不能不有所依靠;二是由于武则天自身素质高,与他在政事处理上有很多的共同点。武则天“处事皆称旨”是她能够得到高宗信任并委政于她的主要原因。而武则天做了皇后就是国之小君,可以“母仪天下”,也能够得到很多的政治便利,皇后参与国家政务自然有其政治土壤,更何况唐朝世风开放,女性参政的障碍相对较弱,武则天参与朝政是出于高宗的意愿,所以与历史上评价武则天是“专作威福”并不相同。按照司马光《资治通鉴》的说法,自从麟德元年(664)底高宗处置宰相上官仪以后,每逢上朝,武则天都“垂帘于后”。无论政事大小,高宗都会与她商议,中外谓之“二圣”。从高宗上元元年(674)起,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这样一个帝后同尊、并称“二圣”时代的开始,距高宗撒手人寰还约有十年。那么,这样的政治格局的确立,无疑是在高宗思维清晰之时。再者,高宗委托政事于武则天,虽然心甘情愿,但也不是完全放任。更何况,他还常常会命令皇太子监国,代他处理国政,而不是完全地依赖武则天一个人。在高宗的帝王生涯中,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一直亲自处理国政。他不仅在永徽年间勤勉国事,每日上朝,而且,即使到了弘道元年(683)三月,即临死前的几个月,仍然关注朝廷宰相的任职状况,并罢免了欺凌舅家的宰相李义琰。
该免除一切不急需的徭役征发。高宗虚心采纳。这样虚心求谏与太宗的政治作风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异。高宗时期对于法律建设也十分重视。我国现存最完整的成文法典——著名的《唐律疏议》,就是在高宗永徽四年由长孙无忌等大臣修订而成的。相对来说,这一时期的执法状况也是宽平公正的。有一次,大理寺卿唐临向高宗报告说:监狱中在押的犯人只有50多个,其中有2人需要判死刑。这一犯罪率较低的情况与贞观时期相比也是一脉相承的。
再从征伐高丽的战果来说。太宗大军亲征徒劳无功,而后来高宗派大将苏定方、李绩(即李世绩,太宗去世后,因避讳,改名绩)和刘仁轨、薛仁贵经营辽东,最后兵围平壤,凯旋班师,并在辽东设立九都督府。后来新罗统一朝鲜半岛,与唐朝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显然,高宗完成了太宗没有实现的梦想。
高宗遣归方士(明《帝鉴图说》)
再者,从他对于长生之术的冷静态度和对医学的信任来说,比起乃父太宗也胜出一筹。高宗身体状况一直不佳,对于御医的治疗他都能够积极配合,即使是在他的头上扎针流血也不介意。另外,他还命令宰相组织名医修订了《唐本草》行世。而对于胡僧的长生药从不迷信,他说:“果有不死之人,今皆安在?”这与太宗服食丹药而死形成了强烈对比。
也就是说,即使把他和太宗的个人风格做一比较,说他“昏懦”也很不客观公平。
关于高宗委政武则天的问题,显然具有强烈的男性社会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男性政治为主导的评价色彩。此事牵涉很广,我们还会在“武则天”一节中谈到。这里我们只是想说,高宗把政事委托给武则天,一是由于他的身体状况不佳,晚年“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类似今天的高血压、高度近视眼之类的疾病),处理国政不能不有所依靠;二是由于武则天自身素质高,与他在政事处理上有很多的共同点。武则天“处事皆称旨”是她能够得到高宗信任并委政于她的主要原因。而武则天做了皇后就是国之小君,可以“母仪天下”,也能够得到很多的政治便利,皇后参与国家政务自然有其政治土壤,更何况唐朝世风开放,女性参政的障碍相对较弱,武则天参与朝政是出于高宗的意愿,所以与历史上评价武则天是“专作威福”并不相同。按照司马光《资治通鉴》的说法,自从麟德元年(664)底高宗处置宰相上官仪以后,每逢上朝,武则天都“垂帘于后”。无论政事大小,高宗都会与她商议,中外谓之“二圣”。从高宗上元元年(674)起,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这样一个帝后同尊、并称“二圣”时代的开始,距高宗撒手人寰还约有十年。那么,这样的政治格局的确立,无疑是在高宗思维清晰之时。再者,高宗委托政事于武则天,虽然心甘情愿,但也不是完全放任。更何况,他还常常会命令皇太子监国,代他处理国政,而不是完全地依赖武则天一个人。在高宗的帝王生涯中,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一直亲自处理国政。他不仅在永徽年间勤勉国事,每日上朝,而且,即使到了弘道元年(683)三月,即临死前的几个月,仍然关注朝廷宰相的任职状况,并罢免了欺凌舅家的宰相李义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