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同市的拆迁补偿办法是十分不合理不公平的。主要有以下问题 :
1,先拆迁,后安置,即补偿严重不到位.拆迁打白条,一般需等1一3年以上才能得到安置,有的时过三年仍末安置;
2,不给地段补偿,不给装潢补偿,不给水电气.电话宽带等入户安装费用补偿;
3,每平米10元的过度租房费根本租不到原面积类似房屋,还的拆迁户另加 ;
4,不区分原住房地段.层次朝向 以及楼房平房等,一律一个标准,拆一平米换一平米毛坯房;
5,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大,使用面积比原房屋严重缩水;
6,拆迁程序严重违法:二话不说先让居民搬空交房,否则恐吓让法院强拆;
7,补偿办法不征求群众意见 ,更不开听证会;
8,货币补偿附加了多项限制条件,实则无法实现;
9,拆房不签定正式.规范.祥细的补偿协议;
10,安置房多为远在郊外户型不隹.质量低劣.难见阳光,连门都没装的毛坯房,根本不具备入住条件,还需拆迁户自已掏钱安门.抹墙铺地装卫生洁具等,再加上入住时各种费用的征收,几年的租房损失,这一拆一换每户直接损失至少需10万元左右,如算上原地段.装潢等损失将会更多.更大。这对于月收入只有一千元左右的大同平民来说是至命的;
对这些问题,拆迁户们是强烈反感的。这是对拆迁户合法权益的残酷剥夺,也是对拆迁户经济上的无情剥削,更是对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以及相关法规的野蛮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