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吧 关注:463贴子:60,484
  • 6回复贴,共1

请看看李案改判的“依据”,他妈就一强盗逻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请看看那个省高院改判李缓刑的依据: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看看这个案件的审判者是怎样的指鹿为马,清白不分!
这个案件里有“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吗?难道说李强奸女友是因为他们吵嘴不成?
再说那个三岁的孩子,他与李有什么矛盾纠纷?
什么狗屎逻辑!!!
简直司法界的奇耻大辱!
一群猪头!


1楼2011-07-08 14:12回复
    退一万步讲,那个3岁的孩子的死,足以判李死刑!
    是不是只要符合“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就不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即使将受害人一家灭门,也可以逍遥免死?
    难道非得贩毒绑架杀人才算“社会影响恶劣”?


    2楼2011-07-08 14:23
    回复
      看了我的帖子了,哈哈


      3楼2011-07-08 14:24
      回复
        更正:指鹿为马,清白不分!
        应为“黑白不分”


        4楼2011-07-08 14:25
        回复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1-07-08 14:36
          回复
            真不敢相信那是法院的人说的


            6楼2011-07-08 14:39
            回复
              这个不重要。
              我不介意。
              公道自在人心。不过偶有先知先觉,后知后觉罢了。
              我们怕的是“不知不觉”。


              7楼2011-07-08 14: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