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堡的主人
萨克森时代的英格兰几乎没有什么城堡,而且也没有通常产生城堡的大多数的社会和经济机制。“封建制度” – 后来的时代用这个词来描述中世纪社会的主导形式 – 在1066年以前还几乎没有在不列颠岛出现过。不过于此相对应的是,在诺曼入侵者的家乡,封建制度已经在各方面发展得很成熟了。这些包括两个人即领主和其封臣之间的相互义务,这种义务通常是以誓言的形式确认,并且在经济上得到他们控制土地的支撑,而土地是当时财富的主要形式。从技术上来说,领主(国王或大贵族 )拥有土地,他把土地授予封臣让其使用,而封臣则以某种服务(通常是军事方面的)来作为回报。封臣自己并不耕作土地,而是在某些条件下交给农民耕种,这些条件在中世纪高峰时期已经制度化了。
威廉和诺曼人把“封建制度”带到英格兰,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他们熟悉的社会和政治形式,而且也是因为封建制度适合他们在被征服的土地上的需要。威廉事实上控制着英格兰所有世俗领主的土地 – 可耕地、森林和沼泽。他自己拿了相当大的一块(大约五分之一)作为王室的领地,把其余的封给世俗封臣以换取他们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士来为其服务。教会曾支持威廉的征服活动,因而他们仍然可以拥有原来掌握的土地,不过教士跟世俗领主一样有提供骑士服务的义务。威廉的十一个主要的大贵族得到了全英格兰大约四分之一的土地。这样大面积的封地,意味着“再分封” – 这又是一个后来时代的名词,国王的大封臣进一步成为较小的封臣的主人。为了提供对国王的军事义务,这些大领主给予他的封臣采邑以换取他们的服务。到1100年,亨利一世继位时,这个过程已经大大地向前发展了,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已经变得比诺曼底的更完善了。
切普斯托城堡(Chepstow Castle)的主人是十二世纪诺曼大贵族的一个极好的典型。威廉.菲茨.奥斯伯恩(William Fitz Osbern)的儿子罗杰被监禁后,王室占据了切普斯托城堡的所有权,不过在1119年前的某个时间,亨利一世有将城堡连同所有附属的大片地产一起赐给沃特.德.克莱尔(Walter de Clare)。沃特.德.克莱尔是国王的一个亲戚及忠实的支持者。沃特因建立了廷特恩(Tintern)大教堂而被人铭记,这是英国中世纪大教堂中最伟大的教堂之一。沃特的侄子吉尔伯特.菲茨.吉尔伯特.德.克莱尔(Gilbert Fitz Gilbert de Clare)继承了切普斯托城堡,极大地扩展了他们家族在威尔士的产业,并且在1138年被封为潘布罗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吉尔伯特绰号为“强弓”(Strongbow),曾策划武装反抗王权,不过后来又转变方向,跟王室讲和,并娶了国王的情人雷塞斯特的伊萨贝尔(Isabel of Leicester)。他们的儿子理查德.菲茨.吉尔伯特(Richard Fitz Gilbert)外号也是“强弓”。他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流浪武士。1170年,这个 “强弓第二”征服了爱尔兰的大部分地方,占领了沃特福德(Waterfold)和都柏林(Dublin),帮助爱尔兰国王雷因斯特的德蒙特.马克穆罗(Dermot Macmurrough of Leinster)恢复王位,作为回报,他得到了德蒙特的女儿夏娃(Eve)和继承王国的权利。德蒙特死后,“强弓”成功地防守都柏林,抵御了另一个敌对的爱尔兰国王的两个月围攻,并通过对英格兰新国王亨利二世(安茹王朝)行效忠礼来显示他的忠诚(这显示出他政治上的精明)。
“强弓”的独子在幼年时就夭折了,他女儿伊萨贝尔成了克莱尔家族在英格兰西部、威尔士和爱尔兰大片产业的继承人。选择谁做伊萨贝尔的丈夫,即切普斯托城堡的主人,对王室来说极为重要。亨利二世一向行事谨慎,这次他在行使其作为领主的权利时也是如此。他将伊萨贝尔许配给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威廉.马歇尔是那个时代最受人尊敬的骑士,也是阶层上升(upward mobility,指阶层较低的人通过某种方式上升到较高的阶层)一个明显的例证,阶层上升是城堡时代的特征。
威廉.马歇尔的祖父是亨利一世宫廷里的一个官员,他的名字就叫吉尔伯特,马歇尔(marshal)的意思是侍从官长(head groom),是其官职的名称。从这个职位可以得到相当大的回报,以至于吉尔伯特通过跟竞争对手决斗来维护它。而他的儿子约翰则通过司法决斗(judicial combat)进一步得到了对这个职位的世袭权利。约翰在斗争获胜后采用了一个听上去有贵族意味的名字,叫约翰.菲兹.勒.马歇尔(John Fitz Gilbert le Marshal)。
在布洛瓦的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亨利一世的侄子)和安茹的玛蒂尔达(Matilada of Anjou,亨利一世的女儿)之间争夺王位的内战编年史中,约翰.马歇尔被称为“地狱之翼和万恶之根”。有关他的大胆妄为,有两件事特别引起史家的注意。约翰选择站在玛蒂尔达的一边,他一度发现自己处于绝境中。为了掩护玛蒂尔达撤退,他带着一帮随从在一所教堂里抵挡追击的军队。斯蒂芬的人点火烧着了教堂,约翰和一个同伙爬到了教堂的钟楼上。尽管教堂顶部的铅融化了,有一滴溅到了马歇尔的脸上,弹出了一只眼睛,他仍然拒绝投降。他的敌人以为他已经死在冒烟的废墟了,他却设法逃脱了。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惊险的逃脱,有人说服约翰把他的小儿子交给如今已是国王的斯蒂芬作为人质,以便保证他在停战期间不发生背叛的行为。约翰还是不顾一切地背叛国王,并且加固了国王正在围攻的一座城堡。斯蒂芬国王威胁说如果城堡里的人不投降,就要把小威廉绞死。这种威胁对约翰来说毫无作用,他冷冷地回答说他儿子是否被绞死他无所谓的,因为他有“砧板和铁锤可以锻造更好的儿子”。
第二天早晨,这个小孩就被领去一棵橡树(准备被处以死刑),不过他愉悦的童真赢得了斯蒂芬国王的心。斯蒂芬不像约翰那样冷酷。国王抱起小孩,骑着马回到兵营里,他不允许绞死孩子,或者如他的一个随从建议的那样用抛射器把小孩弹到城堡的墙里去。随后,人们发现国王和小孩在用大蕉叶在玩骑士的游戏。当小威廉砍掉国王的蕉叶的顶部的时候,国王放声大笑。作为君主这样心慈手软并不令人崇敬,正如约翰.马歇尔的残忍也不值得人们钦佩一样。盎格鲁.萨克森编年史简洁地评论道,斯蒂芬是个“性格温和的好人,不过没法主持公正”。
萨克森时代的英格兰几乎没有什么城堡,而且也没有通常产生城堡的大多数的社会和经济机制。“封建制度” – 后来的时代用这个词来描述中世纪社会的主导形式 – 在1066年以前还几乎没有在不列颠岛出现过。不过于此相对应的是,在诺曼入侵者的家乡,封建制度已经在各方面发展得很成熟了。这些包括两个人即领主和其封臣之间的相互义务,这种义务通常是以誓言的形式确认,并且在经济上得到他们控制土地的支撑,而土地是当时财富的主要形式。从技术上来说,领主(国王或大贵族 )拥有土地,他把土地授予封臣让其使用,而封臣则以某种服务(通常是军事方面的)来作为回报。封臣自己并不耕作土地,而是在某些条件下交给农民耕种,这些条件在中世纪高峰时期已经制度化了。
威廉和诺曼人把“封建制度”带到英格兰,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他们熟悉的社会和政治形式,而且也是因为封建制度适合他们在被征服的土地上的需要。威廉事实上控制着英格兰所有世俗领主的土地 – 可耕地、森林和沼泽。他自己拿了相当大的一块(大约五分之一)作为王室的领地,把其余的封给世俗封臣以换取他们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士来为其服务。教会曾支持威廉的征服活动,因而他们仍然可以拥有原来掌握的土地,不过教士跟世俗领主一样有提供骑士服务的义务。威廉的十一个主要的大贵族得到了全英格兰大约四分之一的土地。这样大面积的封地,意味着“再分封” – 这又是一个后来时代的名词,国王的大封臣进一步成为较小的封臣的主人。为了提供对国王的军事义务,这些大领主给予他的封臣采邑以换取他们的服务。到1100年,亨利一世继位时,这个过程已经大大地向前发展了,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已经变得比诺曼底的更完善了。
切普斯托城堡(Chepstow Castle)的主人是十二世纪诺曼大贵族的一个极好的典型。威廉.菲茨.奥斯伯恩(William Fitz Osbern)的儿子罗杰被监禁后,王室占据了切普斯托城堡的所有权,不过在1119年前的某个时间,亨利一世有将城堡连同所有附属的大片地产一起赐给沃特.德.克莱尔(Walter de Clare)。沃特.德.克莱尔是国王的一个亲戚及忠实的支持者。沃特因建立了廷特恩(Tintern)大教堂而被人铭记,这是英国中世纪大教堂中最伟大的教堂之一。沃特的侄子吉尔伯特.菲茨.吉尔伯特.德.克莱尔(Gilbert Fitz Gilbert de Clare)继承了切普斯托城堡,极大地扩展了他们家族在威尔士的产业,并且在1138年被封为潘布罗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吉尔伯特绰号为“强弓”(Strongbow),曾策划武装反抗王权,不过后来又转变方向,跟王室讲和,并娶了国王的情人雷塞斯特的伊萨贝尔(Isabel of Leicester)。他们的儿子理查德.菲茨.吉尔伯特(Richard Fitz Gilbert)外号也是“强弓”。他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流浪武士。1170年,这个 “强弓第二”征服了爱尔兰的大部分地方,占领了沃特福德(Waterfold)和都柏林(Dublin),帮助爱尔兰国王雷因斯特的德蒙特.马克穆罗(Dermot Macmurrough of Leinster)恢复王位,作为回报,他得到了德蒙特的女儿夏娃(Eve)和继承王国的权利。德蒙特死后,“强弓”成功地防守都柏林,抵御了另一个敌对的爱尔兰国王的两个月围攻,并通过对英格兰新国王亨利二世(安茹王朝)行效忠礼来显示他的忠诚(这显示出他政治上的精明)。
“强弓”的独子在幼年时就夭折了,他女儿伊萨贝尔成了克莱尔家族在英格兰西部、威尔士和爱尔兰大片产业的继承人。选择谁做伊萨贝尔的丈夫,即切普斯托城堡的主人,对王室来说极为重要。亨利二世一向行事谨慎,这次他在行使其作为领主的权利时也是如此。他将伊萨贝尔许配给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威廉.马歇尔是那个时代最受人尊敬的骑士,也是阶层上升(upward mobility,指阶层较低的人通过某种方式上升到较高的阶层)一个明显的例证,阶层上升是城堡时代的特征。
威廉.马歇尔的祖父是亨利一世宫廷里的一个官员,他的名字就叫吉尔伯特,马歇尔(marshal)的意思是侍从官长(head groom),是其官职的名称。从这个职位可以得到相当大的回报,以至于吉尔伯特通过跟竞争对手决斗来维护它。而他的儿子约翰则通过司法决斗(judicial combat)进一步得到了对这个职位的世袭权利。约翰在斗争获胜后采用了一个听上去有贵族意味的名字,叫约翰.菲兹.勒.马歇尔(John Fitz Gilbert le Marshal)。
在布洛瓦的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亨利一世的侄子)和安茹的玛蒂尔达(Matilada of Anjou,亨利一世的女儿)之间争夺王位的内战编年史中,约翰.马歇尔被称为“地狱之翼和万恶之根”。有关他的大胆妄为,有两件事特别引起史家的注意。约翰选择站在玛蒂尔达的一边,他一度发现自己处于绝境中。为了掩护玛蒂尔达撤退,他带着一帮随从在一所教堂里抵挡追击的军队。斯蒂芬的人点火烧着了教堂,约翰和一个同伙爬到了教堂的钟楼上。尽管教堂顶部的铅融化了,有一滴溅到了马歇尔的脸上,弹出了一只眼睛,他仍然拒绝投降。他的敌人以为他已经死在冒烟的废墟了,他却设法逃脱了。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惊险的逃脱,有人说服约翰把他的小儿子交给如今已是国王的斯蒂芬作为人质,以便保证他在停战期间不发生背叛的行为。约翰还是不顾一切地背叛国王,并且加固了国王正在围攻的一座城堡。斯蒂芬国王威胁说如果城堡里的人不投降,就要把小威廉绞死。这种威胁对约翰来说毫无作用,他冷冷地回答说他儿子是否被绞死他无所谓的,因为他有“砧板和铁锤可以锻造更好的儿子”。
第二天早晨,这个小孩就被领去一棵橡树(准备被处以死刑),不过他愉悦的童真赢得了斯蒂芬国王的心。斯蒂芬不像约翰那样冷酷。国王抱起小孩,骑着马回到兵营里,他不允许绞死孩子,或者如他的一个随从建议的那样用抛射器把小孩弹到城堡的墙里去。随后,人们发现国王和小孩在用大蕉叶在玩骑士的游戏。当小威廉砍掉国王的蕉叶的顶部的时候,国王放声大笑。作为君主这样心慈手软并不令人崇敬,正如约翰.马歇尔的残忍也不值得人们钦佩一样。盎格鲁.萨克森编年史简洁地评论道,斯蒂芬是个“性格温和的好人,不过没法主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