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开口费,淄博市府也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禁止开发商再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开口费。
眼看从颐景园买的房子就要交房了,顺便过去看了一下,也顺便问了一下开发商关于开口费的事宜,他们的答复是还需再备3万余万的办证费和开口费,当我问及不是政府已要求停止收取开口费吗?他们的答复是在政府出文件之后的房子在销售时,可以不用交开口费,政府出台文件之前的房子,仍然需要缴纳开口费。
现在有说需要交开口费的,又有说不需要叫开口费的,到底这个费该不该交呢?有没有人知道啊?或者请提供一下相关部门的电话,我去咨询一下也行。
说明一下,房子是去年10月份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