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背后的悲痛---谁给我爸公道
2011年6月5日6点50分左右,我爸在斗沙线振兴村路段被宋孝楼(当天宋孝楼是在大纵湖水电站修建盐兴闸工程中务工)骑电瓶车撞击倒地,当场昏迷不醒,生死未卜。我哥(王林)闻讯立即赶到事发点,拨打110报警,并通知120急救。同时通知宋孝楼的工头宋传友,当时宋传友得知情况也非常积极,叫我哥快的带我爸到医院抢救,并且他说在大纵湖医院等我爸他们。但120急救看我爸伤情严重,直迫盐都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在盐都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时,我哥告诉宋传友了,但他没去楼王盐都第二人民医院。8点多钟在楼王抢救直到下午3点,我爸还是昏迷不醒,为了近一步抢救我爸,只要有1%的希望我们也要100%的努力,我家人又把我爸急救到市一院进行抢救,当天就做了开颅清创手术,但我爸还是昏迷不醒。6日晚我哥回家,找到肇事者宋孝楼。当时宋孝楼对肇事行为供认不讳,7日我哥和家人一并把肇事者送到楼王**中队,请警方协助解决问题,但楼王**中队回答—-人不死,他们不好解决问题。他们对这起交通事故推卸自己一个**应负的工作责任。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垫付。
9日我爸生命垂危,我和我哥把我爸带回自己的家中,在回家的途中,家里人也建议我哥把我爸抬到大纵湖水电站,先解决问题再办我爸的后事。但我们考虑到----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是公正的,终会还我爸公道。晚7点30分我爸在家人及众亲人的守候中,痛苦的结束了他不该结束的生命。在我们失去我爸的悲痛中,家人一次次要把我爸抬到大纵湖水电站去,按照农村传统的作风,要求解决问题,但都被我哥一次次阻止了。
当晚盐都**大队何春华警官接到楼王中队移交的案例(060004)号,晚9点前我们兄妹及家人在楼王中队的**安排下,在大纵湖***和何警官见面商谈。上面述说内容及事实,何警官一一知晓,包括楼王中队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