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