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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汉代旅舍探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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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积
(北京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北京 100871)
[作者简介] 张积(1960—),男,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泰汉史、中国传播史的研究工作。


1楼2011-07-22 12:43回复
    [摘 要] 在先秦与秦朝的基础上,汉代的旅舍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汉代的旅舍以官营为主,私营为辅。官营旅舍分为邸、传舍、亭传三类。邸主要设于首都,接待来京的诸侯王、郡守及少数族与外国的君长等;因其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国邸、郡邸与蛮夷邸。传舍设于驿道,主要供各类官员使用,间或也接待一些普通人。亭传设于乡下,既接待官员,也可以接受外出的老百姓居住。这三类旅舍基本上不属于商业性的公共设施,而与当时的行政制度紧密相关,实际上是行政制度的派生物。这些旅舍例由政府不同机构的官员负责管理,并且形成了一些内容丰富的管理制度。这种官营旅舍的类型与管理模式,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旅舍制度奠定了基础。汉代的私营旅舍,西汉时期虽然一直存在,但大规模发展是在东汉时期。它是一种纯商业性的服务机构,颇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私营旅舍的大量出现,是东汉时期人口流动加剧和工商业发展繁荣的反映。
    [关键词] 汉代;旅舍;邸;传舍;亭传
    [中图分类号] K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917(2007)04-0056-05


    2楼2011-07-2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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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由于各国诸侯间政治交往、朝中百官到地方视察、商人远途贸易及老百姓出游的需要,旅舍这种社会公共设施,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根据不同的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具有了馆、逆旅、传舍、邸、亭传、客庐等不同的称呼。从经营性质上讲,当时的旅舍分为官营与私营两类。春秋时期官营旅舍占有主要地位,战国时期则私营旅舍迅速增加。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时,针对游民增加的情况,曾提出“废逆旅”①的措施。这从反面说明当时流动人口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同时也表明私营旅舍的数量也非常可观了。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一则由于全国范围的交通网全面形成,再则由于本国传统的“废逆旅”措施的影响,秦朝官营旅舍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并被纳入到国家总的行政制度当中,成为政府邮传制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汉代继承了秦王朝的这套制度,并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有所发展,最终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旅舍制度的基础。本文拟从汉代旅舍的基本类型入手,系统论述汉代各类旅舍的沿革、管理和服务等,以求从一个侧面认识汉代的行政制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


      3楼2011-07-2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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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邸
        《说文解字》6篇下《邑部》云:“邸,属国舍也。”这是邸字的本义。属国,秦代称为属邦。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属邦”残律,可知它是专门负责域内少数族事务的机构。汉代因避刘邦讳而改称典属国。《汉书》卷19上《百官公聊表》云:“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1]735又云:“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王莽改大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太尉,后属大鸿胪。”[1]730目前还没有直接的材料可以证明秦朝已经出现了邸,但就上述记载来看,邸应在秦朝就已存在。它设在首都,由属邦负责管理,专供归降的少数族首领及称为道的少数族地区的行政官员赴京时居住。许慎的解释极可能反映的是秦朝邸的情况。汉代有关邸的一整套制度,当来自秦朝, 尽管汉代在邸的种类和管理方面都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汉代的邸主要分为三种:


        4楼2011-07-22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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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邸
          《汉书》卷4《文帝纪》曰“至邸而议之”,颜注云:“郡国朝宿之舍,在京师者率名邸。”[1]107-108按此邸为代国邸,亦即属国邸。颜注此处浑言郡、国,乃是就汉代邸的一般情况而言。汉代的国邸,就是诸侯国邸,即建于京师用来接待诸侯王及随行人员的专门处所。
          刘邦立国之初,惩秦孤立而亡,遂将秦朝单一的郡县制,改为县与王国并立的混合制。《汉书》卷34《彭韩英卢吴传赞》云:“昔高祖定天下,功臣异姓而王者八国。”[1]1895此指汉高祖初年八个异姓诸侯王。到高祖末年,异姓诸侯王被逐步翦灭,而宗室弟子被大批封王,所谓同姓诸侯王。自此以后,王国之封,率皆同姓。
          诸侯王国有屏藩王室之责,所以西汉初年各王国地域广阔,权位极重。中央政府为了避免出现干弱枝强、尾大不掉的被动局面,力图通过法律与制度,实现对王国有效的控制。朝请制度就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制度。《汉书》卷35《荆燕吴传》“及后使人为秋请”,颜注引孟康云:“律,春曰朝,秋曰请,如古诸侯朝聘也。”[1]1904-1905有关朝请的规定被列入汉律,这说明汉廷对诸侯王定期赴京陛见一事相当重视。如果诸侯王敢于违反此律,将论罪重惩。《史记》卷106《吴王濞传》云:“吴王由此(按:指其子被皇太子掷博局误杀一事)稍失藩臣之礼,称病不朝。……及孝景帝即位,(晁)错为御史大夫,说上曰:‘……今吴王前有太子之郄,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弗忍,……。”[2]2823-2825


          5楼2011-07-22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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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邸是朝请制度的伴生物。为了安顿前来朝请的诸侯王及其随从,国家就在京师划出专门的地片,建筑诸侯国邸。根据前引《百官公聊表》所言“初,置郡国邸属少府”来推断,郡国邸从出资修建到以后的常规管理,都由中央政府的有关机构(少府、中尉、大鸿胪)负责。近人瞿兑之云:“汉时诸郡国皆有邸在京师。如近时之会馆,又如今之各省代表办公也。”[3]263若就郡邸与近代的会馆、现代的驻京办事处相比,确实存在颇多相似之处(详说见下);若就国邸而言,实际上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一个区别是会馆与现代的驻京办事处例由本地官绅或当地政府筹资兴建,建设款项并不是直接出自中央政府;第二个区别是会馆及驻京办事处例由本地人董理其事务,中央政府通常不派员插手其事。可见,不加区别笼统地进行比况并不准确。
            依制,每个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国邸,可惜史料没有留下汉代全部国邸的名称。今据《汉书》及一些考古资料,能够确定名称的西汉国邸有:赵邸、代邸、燕邸、齐邸、济川邸、淮阳邸、常山邸、淮南邸、昌邑邸、定陶邸、中山邸。
            上文曾指出国邸主要供诸侯王朝请之用,这只是就建邸之初的考虑及通常情况下的用途而言,实际上,由于经常出现特殊的需要,因此国邸也发挥过别的功用。


            6楼2011-07-2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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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诸侯王入主中央成为新的皇帝时,往往不是由诸侯国直接进入皇宫,而是先进入所在国邸,在国邸举行过必要的仪式后,再入宫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国邸实际上就变成了新皇帝举行登极大礼的场所。此种制度始于汉文帝。《史记》卷10《孝文本纪》记其事甚悉,云:
              代王驰至渭桥,群臣拜谒称臣。代王下车拜。太尉(周)勃进曰:“愿请间言。”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太尉乃跪上天子玺符。代王谢曰:“至代邸而议之。”
              遂驰入代邸。群臣从至。丞相陈平、太尉周勃、大将军陈武……皆再拜言曰:“……愿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庙,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称宗庙。愿请楚王计宜者,寡人不敢当。”群臣皆伏固请。代王西向让者三,南向让者再。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计之,大王奉高帝宗庙最宜称,虽天下诸侯万民以为宜。臣等为宗庙社稷计,不敢忽。愿大王幸听臣等。臣谨奉天子玺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将相王列侯以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辞。”遂即天子位。群臣以礼次侍。乃使太仆婴与东牟侯兴居清宫,奉天子法驾,迎于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宫。[2]415-417


              7楼2011-07-2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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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对于那些尊贵的皇亲国戚来说,国邸是一个显示其高贵身份与威严地位的场合。但在另一些时候,它却变成了一座阴森可怖的监狱。汉代最先丧命于国邸的当推赵王刘友。《汉书》卷38卷《高五王传》云:
                赵幽王友,十一年立为淮阳王。赵隐王如意死,孝惠元年,徙友王赵,凡立十四年。友以诸吕女为后,不爱,爱它姬。诸吕女怒去,谗之于太后曰:“王曰:‘吕氏安得王?太后百岁后,吾必击之。’”太后怒,以故召赵王。赵王至,置邸不见,令卫围守之,不得食。……遂幽死。[1]1989
                《汉书》卷3《高后纪》径云“赵王友幽死于邸”。汉代,诸侯王犯法,一般采用“即讯”的办法,即由皇帝批准,派九卿(多限于宗正、少府、大鸿胪等)前往该国审讯问罪,而不是直接把诸侯王逮到京师。这体现了皇帝对诸侯王的优容和诸侯王所享有的特权。但是,如果诸侯王犯的是大逆罪和不道罪,那么就要逮到京师加以讯问。汉初异姓王张敖的遭遇即属此例①。被逮系入京的诸侯王,可能就置于国邸,而不是投入长安的某一监狱。这种待遇仍然是朝廷在司法上优容诸侯王的体现。此时的国邸,形同监狱,外面剑戟森严,重兵把守,里面则是狱吏逞威的公堂。《汉书》卷44《淮南厉王传》薄昭谏淮南王云:“王若不改,汉系大王邸,论相以下,为之奈何?”[1]2139正是这一状况的真实写照。


                9楼2011-07-22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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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郡邸
                  郡邸通常也建于京师,专供各郡官员赴京办公时居住。郡邸与上计制度密切相关,推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秦统一后全面推行郡县制,从而将这种做法因袭下来。就性质而言,郡邸与国邸都是旅舍,除服务对象不同外,并没有根本的不同。
                  西汉初年就在京师建立了郡邸。《史记》卷100《季布传》云:“季布为河东守,孝文时,人有言其贤者,孝文召,欲以为御史大夫。复有言其勇,使酒难近。至,留邸一月,见罢。”[2]2731季布所留之“邸”,应是河东郡邸。可能凡属汉代中央政府统辖的郡,都一律建有郡邸。
                  


                  11楼2011-07-2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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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邸主要是为各郡的官员提供服务的,从一定程度上讲,它颇类似于解放前的会馆和解放后的驻京办事处。兴建郡邸的投资,到底由汉代中央政府承担还是由各郡廷承担,现在还没有见到这方面的记载。但根据一些事实来分析,我们推断出资者可能是后者,至少在汉武帝以后是这样的情形。《汉书》卷64上《朱买臣传》云:“初,买臣免,待诏,常从会稽守邸者寄居饭食。”[2]2792王先谦补注云:“郡邸,会稽邸。”朱买臣籍贯会稽,他在仕途舛难时,能到会稽邸找“守邸者”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说明这些“守邸者”都是朱买臣的会稽同乡。这也透露出一个信息,各个郡邸实际上都是由各郡派当地人来负责管理其事的。这已经表明了郡邸的产权关系。《后汉书》卷64《史弼传》载河东太守史弼因得罪中常侍侯览,遭到侯览飞章诬陷,罪当弃市。为了营救史弼,平原郡人魏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侯览,得减死罪一等,论输左校。”[6]2111李贤注云:“郡邸,若今之寺邸也。”王先谦集解引惠士奇说云:“观此,则东汉郡邸乃郡守自为之,否则安得擅卖?”又引周寿昌说云:“郡邸即平原郡公置之邸,犹今同郡会馆也。若寺邸是官舍,魏劭与其同郡人安能专卖乎?”[7]740观诸家解释,周说显然较为允当。诚然,郡邸如果不是由郡廷出资兴建,从而拥有产权,郡人何得擅自处置?东汉的郡邸制度皆承袭西汉而来,既然东汉是如此,那么西汉时期的情况不会相差太远。反过来说,我国的会馆及驻京办事处的建置历史,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了。


                    12楼2011-07-2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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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邸是专为各郡服务的,具体来说,用途如下:
                      第一,供各郡的上计吏赴京送交上计簿时居住。这是郡邸非常重要的用途,汉代因循秦制,郡国守相于年终要遣吏赴京师送交上计簿。上计时,各郡例派丞或长史带领若干名卒史前往。朱买臣就曾做过这种卒史①。
                      计吏到达京师后,就在本郡郡邸住下,直到中央有关部门受计以后,才可以离开郡邸返回。在京期间,上计的所有人员及马匹的食宿皆由郡邸负责安排提供。计吏在郡邸居住的有关规定,应当是汉代《上计律》②中应有的内容。政府对计吏的有关规定,在西汉时期大概尚能严格执行,到了东汉法律废驰,郡邸的维持也出现了困难,计吏不再像往常一样在郡邸居住,而开始转入私人开设的旅舍。对此,汉和帝时将作大匠应顺深以为病,认为这样的现象有伤国体,他批评说:“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直装衣物,敝朽暴露,朝会邈远,事不肃给。昔晋,霸国盟主耳,舍诸侯于隶人, 子产以为大讥。况今四海之大,而可无乎?”③这一事实,说明东汉时期郡邸的经营已经遇到极大的困难,而困难的主要原因恐怕是来自私人旅舍的激烈竞争。


                      13楼2011-07-2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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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供调升京官的郡守赴京任职时居住。郡守内升为九卿,从所在郡到京师后,多在郡邸暂住,前引西汉季布事即为显证。
                        第三,供各郡选送京师的孝廉、秀才居住。汉代由地方选举的孝廉、秀才等人,往往随计吏一同到达京师,当时称为计偕。他们到了京师后,通常就随计吏一起入住于郡邸。
                        可见,郡邸自有其较为确定的服务对象。大体来讲,凡有公务者都可以入住,至于一般人恐怕很难得到接待。因为郡邸的设立与功用,都属于当时整个郡县制度的一部分,它与那种纯粹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机构是完全不同的。
                        


                        14楼2011-07-22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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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蛮夷邸门悬郅支单于首级。郅支单于是呼韩邪单于之兄,任匈奴左贤王,后来拥兵自重,自立为单于,与呼韩邪单于争战不已。因呼韩邪单于得到了汉朝的支持,郅支对汉深怀怨恨,所以杀害汉使以行报复。郅支杀汉使,自知负汉,又闻呼韩邪益强,恐视袭击,遂率众西迁,到达了康居。郅支在康居的活动,严重地削弱了汉朝对西域地区的政治影响。为了实现对西域地区的有效控制,汉元帝建昭三年,使护西域骑都尉甘延寿、副校尉陈汤矫发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单于。冬,斩其首,传诣京师,悬蛮夷邸门。[1]295此事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尽管朝中一些人对陈汤矫诏发兵的行为提出严厉的批评,但是这一行动客观上壮大了汉朝的声威,促进了汉朝对西域地区的控制和管理。
                          汉通西域以后,丝绸之路将长安同南亚、中亚及东罗马地区连接起来,使长安成为当时一座国际性大都市。许多商人纷纷涌入长安,从事各种商业活动。这些人如何居住?是住在蛮夷邸,还是住在其他专门的地方,因史料阙如,目前尚不清楚。不过根据蛮夷邸的功用来看,恐怕普通的胡商是没资格在此下榻的。


                          17楼2011-07-2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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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0.
                            [2]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 瞿兑之.汉代风俗制度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263.
                            [4] 吴树平.风俗通议校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
                            [5] 李昉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92.
                            [6]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9楼2011-07-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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