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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10723【来·去】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易错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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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盗窃罪
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
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
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



17楼2011-07-2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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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
    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
    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
    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
    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18楼2011-07-2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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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
      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
      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诈骗罪,乙无罪
      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
      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强奸中止;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
      


      19楼2011-07-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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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诈骗罪
        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强奸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
        69、甲为买淫秽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淫秽物品,甲成立教唆
        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
        


        20楼2011-07-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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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聚
          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
          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
          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


          21楼2011-07-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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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甲乙雇船分别走私毒品与淫秽物品,不成立共同犯罪,但可成立对方犯罪的帮助犯
            77、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78、除了持续犯,犯罪既遂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
            79、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先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80、甲18,唆使15岁的乙盗窃,甲不是间接正犯,而是教唆犯
            


            22楼2011-07-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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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间接正犯中的7种利用: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犯罪活动;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82、间接正犯也要求特定身份,间接正犯事间接实行犯
              83、甲冒充**称取证让邮政工作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84、教唆未遂不可罚,但未遂的教唆具有可罚行
              85、教唆他人犯罪,他人没有实施犯罪的,教唆者不成立犯罪;他人实施预备行为,如需处罚预备犯,对教唆犯可以从减免;他人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减
              


              23楼2011-07-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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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甲打算将来实施犯罪,乙教唆甲现在就实行,乙成立教唆犯
                92、甲具有实施某罪的决意,乙唆使甲实施加重犯罪的,如果此加重构成要件行为是一个独立的犯罪时,成立教唆犯,如果非独立的犯罪,乙不成立教唆犯
                93、甲打算盗窃普通财物,乙唆使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教唆犯
                94、唆使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
                95、甲唆使孕妇分娩后杀死婴儿的,当妇女开始实施杀婴行为时,甲成立教唆犯
                


                25楼2011-07-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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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教唆故意包括直接和间接
                  97、如能肯定教唆者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被教唆的人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则不认定为犯罪
                  98、甲教唆乙抢劫,乙盗窃,甲成立盗窃罪
                  99、甲教唆乙盗窃,乙抢劫,甲成立盗窃罪
                  100、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被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
                  


                  26楼2011-07-2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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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帮助犯不适用因果关系理论
                    102、特殊身份犯仅对正犯而言,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而言,不需要特殊身份
                    103、组织、领导犯罪提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104、犯罪集团成员在实施首要分子策划、只会的某种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应对结果加重犯承担责任
                    105、只要出借枪支的人知道枪支将被用于犯罪,就构成共犯
                    


                    27楼2011-07-2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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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杀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身上钱的,成立盗窃罪
                      107、甲盗乙8000元,对乙说,给我2千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和敲诈勒索;如甲对乙说,你让我得2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罪,数额8千
                      108、长期虐待中最后一次的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数罪并罚
                      10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的,并罚
                      110、收买被拐卖妇女后,有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奸的,并罚
                      


                      28楼2011-07-23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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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之中或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的,并罚
                        117、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罪除外)而偷开机动车,将车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罪并罚
                        118、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并罚
                        119、管制期限3个月以下,并罚不超3年,羁押1日抵2日,同工同酬
                        120、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以下,并罚不超1年,羁押1日抵1日,酌量发报酬
                        


                        30楼2011-07-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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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管制、拘役、有期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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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判处拘役、有期附加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124、死缓减为有期,无期减为有期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125、假释或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以及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均不成立累犯
                          


                          31楼2011-07-2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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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累犯从中处罚,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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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盗窃3千被抓,主动交代盗过5万,整体成立自首
                            129、立功,可以从减免;重大立功,可以减免;自首+重大立功,应当减免
                            130、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也可能被判缓刑
                            


                            32楼2011-07-2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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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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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应当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假释
                              134、减刑后的实际执行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2分之一,无期的,不能少于十年
                              135、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
                              


                              33楼2011-07-2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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