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十福晋吧 关注:2,809贴子:37,522

现在还有人同情芳茹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以前很多人骂弘暄三胞胎对芳茹怎么不好,说弘暄不尊重芳茹,三胞胎捉弄了芳茹一次就把人家说的怎么没教养,骂其木格怎么教育失败,还咒安安婚姻不幸福,就因为一个芳茹,其木格三胞胎所有的好处全被抹杀啦。当时三胞胎那么小,就算不懂事,做了恶作剧,毕竟出发点不是多恶毒,也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安安不过不喜欢芳茹就被咒婚姻不幸,其木格对芳茹比所有婆婆都通情达理都好,结果也成了不会管教子女的无能母亲。至于弘暄,就更惨啦,说什么他的不幸是因为不敢反抗康熙,为了地位什么的,只知道欺负弱女子的,不错,他是不敢反抗,反抗的结果不光是他一个人失去皇位,更重要的是连累老十他们,老十要是坐不上皇位,他们一家人别想好好活下去了,为了老十其木格三胞胎安安,他敢吗,他又不是毫无责任心的叉烧五。
合着芳茹被选上是被迫的很可怜,弘暄就不是被迫不可怜啦,而且,芳茹为什么会被选上,她要不是在选秀中表现太好了能被康熙看到吗,是人都知道,选秀想选上很难,想选不上容易,选秀被选中的都是要么入宫要么嫁皇子皇孙或宗室指婚,芳茹选秀表现好是冲什么去的一目了然,肯定不是冲康熙,他那么大岁数了,不大可能找大家贵女,皇子们除了十七死了老婆其他都是嫡福晋侧福晋的一大堆,皇孙要指婚的不少,其中弘暄最打眼,你要说芳茹家一开始没把弘暄当最大的目标都不大可能,当然他们肯定不能确认会嫁到皇家更不能确认嫁给哪个皇孙,但是冲她想选上这点就知道人家是有大志向的,人家就是想当爱新觉罗家的媳妇,能嫁给弘暄喜塔腊家绝对是做梦都要笑醒的,别以为出了娜仁事件人家就不想嫁了,人家才不怕呢,有康熙在,其木格根本不在人家眼里,看吧,第一次会晤就敢那么说话啦。不知道说芳茹是被迫嫁给弘暄的人怎么想的,古时候谁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啊,有自己选老公的嘛,哦,太平公主貌似是,人家自己想选上,想当皇家贵妇,只不过没有得到丈夫的爱情,这也叫可怜,信不信,再给芳茹十次重选的机会,人家都得选嫁弘暄。
再说,其木格对芳茹那叫一个好啊,古代的婆婆能在十万个里找出一个其木格这样的婆婆的就是奇迹啦,就是现在的婆婆都找不出几个,不让媳妇伺候立规矩,芳茹自己死活要去做这些我们也没办法,不给媳妇脸色看,不塞人,尽力想让儿子和媳妇感情融洽,还放权给媳妇,不怕媳妇抢走风头权势的,不挑唆儿子女儿与媳妇的关系,这种婆婆能被芳茹碰到她得烧几辈子的高香。爱情什么的算什么啊,弘暄虽然不喜欢她,一开始给过脸色教训但后来毕竟还不错,该给的尊重一点没少,不宠小妾,没有庶子,芳茹除了没有儿子外,她哪点不如意啦,太完美了是要遭天谴的,人家其木格也是经受了不少磨难陷害和打击才有今天的,其木格当初还差点被人害死呢,私下为了老十的事业和性命也是提心吊胆好多年啊,其木格的一切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其中的经营心酸并不少啊,芳茹啥都不做还想享受跟人一样的待遇啊。
那些嫁给皇子皇孙当正妻的有几个是被宠爱的,无子无女的也不少啊,嫁了人整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都是家常便饭,嫁到皇家的就做好了一生当个超级战斗机的准备了。芳茹要是个聪明有眼色的,自己只要行得端坐得直,好好想着过日子,即使与弘暄没有爱情,一辈子也能顺顺当当的,就算老十一家思想不同旁人,但好坏他们总看得清楚吧,别把芳茹的不幸都往与老十他们思维方式的不同上扯,老十一家再怎么另类,谁好心谁坏心,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还是分得清的,人家是受了些其木格的影响,但只要是人,总有很多共同点的,九阿哥是古人吧,庄亲王是古人吧,都是正常的不得了的古人,还有其木格娘家,阿茹娜,娜仁等等,还有弘政雅朗,不都处得不错吗。芳茹,你不用那么多心眼能死啊,平常心处之能憋坏你的脑容量啊,入乡随俗,这么多年了,怎么着也应该有点长进吧。可惜,人家心越来越大,心眼都没用到正地方。


1楼2011-07-24 11:01回复
    还是比较同情她,关键是她炮灰没有前情铺垫,有些莫名其妙。


    IP属地:湖南3楼2011-07-24 13:54
    回复
      不喜欢芳茹,心机女。支持LZ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1-07-24 14:24
      回复
        我还是很同情的。即便芳茹真做了这个事情。毕竟芳茹才是常态,老十一家是非常态。


        7楼2011-07-26 08:54
        回复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8楼2011-07-26 09:04
          回复
            谈不上喜欢芳茹,也谈不上讨厌,有些可惜吧,
            觉得芳茹比较可惜吧,她没有想到嫁过来会变成这个样子,但她要是真的聪明,就该调整自己,融入到弘暄一家吧,就算没有爱情,也可以有亲情的,这种指婚在当时应当很少有嫡妻和老公是相爱的吧,所以那些女子都应当有这样的心理准备,那么既然没有爱情就好好维护亲情吧。
            希望芳茹不要参活到害弘历的事情里,不过如果他们家的人参与进去了,那她在弘暄这个家也是很尴尬的。
            


            10楼2011-07-26 09:34
            回复
              你不觉得这对一个男的来说是奇耻大辱吗????????
              这种事不是芳茹这种闺秀做的出来的
              而且起点出品 没这种货色 你原来是混潇湘的吧???


              IP属地:湖北11楼2011-07-26 11:39
              回复
                我觉得她是太顾娘家了~以娘家利益为先…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1-07-26 11:57
                回复
                  芳茹要是给弘暄下药或者其他什么的来上他的床,后果就是一辈子被当成无耻的**,就是小丫鬟这样做都要留下一辈子的污点,何况正妻要是做出来,皇家的脸面都没了,弘暄要恨死她了,再说,弘暄并没有不上她的床啊,弘暄只是暂时不想让她生儿子,就算她上了床,弘暄也多的是方法让她怀不了孕,你不会以为芳茹和其他女人没孩子是因为弘暄不跟她们同房吧,真够囧的。还有皇家是绝对禁止这种对人下药的事情的,太子妃敢这样做,废了都不过分。


                  13楼2011-07-26 12:02
                  回复


                    14楼2011-07-26 12:10
                    回复
                      


                      IP属地:河南16楼2011-07-27 11:56
                      回复
                        不知为什么,发生弘历这件事,我的感觉是作者为了结束弘暄的悲惨婚姻生活找一个理由。只要这件事情坐实与喜塔腊家有关,那么芳茹可定会被废。然后到时弘暄肯定要再娶是吧。如果那谁,以前弘暄曾经喜欢的蒙古女孩子还没嫁人。那他们就有可能完美结局啦。毕竟现在其木格是皇后,对弘暄的婚事有说话权。


                        IP属地:广东18楼2011-07-27 16:56
                        回复
                          不能不说楼上的想太多了,不说弘喧成亲已经过去两三年了,就说弘喧自己已经了断了,更何况康熙肯定害怕弘喧成为老十第二。
                          关于芳茹,我觉得她可能是好心办坏事或者是单纯的嫉妒自己看不上的庶妹得了皇子的常情,但是这都是不可饶恕的。
                          很多人说弘喧和安安、三胞胎不公平,大家可以再次看看芳茹刚刚嫁给弘喧的时候都做了什么:首先是嫁人前就想管家,主要是管理安安经手的慈善会,没有人会愿意一个陌生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安安是弘喧除了爹娘之外最亲近的人,芳茹这样的想法必然会引来厌弃;然后又是为了某些小心思给弘历和芳菲牵线,一来她没资格插手弘历的事情,二来作为弘历的家人不会愿意别人用一个身份如此低的女子勾引弘历,三来这事做的太明显、太不聪明了;再然后给弘喧塞小妾,在弘喧看来芳茹是自己拿捏不了自己了,用美色来笼络自己,个人觉得芳茹做的实在忒小家子气了些,若是真正大度的,应该是给弘喧纳个姨娘之类的,结果呢,只是将自己的陪嫁丫头给了弘喧做通房,要注意是芳茹的丫鬟,而不是弘喧看上的人或者弘喧身边的人。
                          弘喧出了门要和叔伯、堂兄弟们斗智斗勇,回家还有一个随时随地算计自己和家人的老婆,能高兴才怪。
                          对于老十一家来说,血缘亲情是天性,而芳茹的做法说明弘喧的家人只是芳茹利用的棋子。
                          古代的夫妻许多没有爱情,在一起过一辈子少年夫妻老来伴,至少大方向上还是一条心的,然而芳茹在大方向上就错的离谱。


                          19楼2011-07-28 21:51
                          收起回复
                            总结发言就是芳茹不配做这个太子妃,以古代大妇的标准评判也不配。


                            20楼2011-07-28 21: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