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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蔡康永:《痛快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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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痛快日记》? 


      小鸡啄破了蛋壳出来以后,会用怎么样的心情,看待地上那些他自己的蛋壳碎片呢?
    应该会觉得滑稽吧——“我……竟然是从这么可笑的东西里钻出来的?”
    也有些小鸡会有复仇的快感——“总算被我摆脱了这个讨厌的壳!”
    还有些小鸡,则充满了眷恋——“哎呀,怎么被我弄得破破碎碎……”

    不管是怎么想的小鸡,接下来都是踩着这些碎蛋壳,开始人生的探险了。从来没见过有哪只小鸡,会把这些碎片装在小包袱里,背着去流浪的。
      对待我自己小时候剩下来的蛋壳碎片,我也是这样,觉得可笑,也有嫌恶,还有眷恋。
    但真正让我珍藏在记忆之中,再三回味的,是每次啄破蛋壳那一刻,猛烈扑面而来的鲜活空气、眩目天光,以及那令我惭愧又狂喜的、跨出蛋壳时无所遁形的浑身狼狈、蹒跚步伐。

    啄破蛋壳这么细小的动作,在别人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却很珍惜自己在这些时刻的小小力气和勇气。
    为了追想那些啄破蛋壳的美好瞬间、为了追述那些小小的力气从何而来,我也就陈列出几片偶尔还会在风中摇晃两下的碎蛋壳片,缅怀一下蛋还没破的太平日子。

    有蛋就有破,没破就被人吃。
    有快乐就有痛苦,没有痛过的快乐就不值钱。

    痛过才有的快乐,叫做“痛快”。
    努力捕捉这种快乐的书,叫作《痛快日记》。
 



1楼2006-07-17 22:48回复
    蔡康永的自言自语 


    我觉得创作是很美妙的事情,可是,对于人类最常创作出来的东西——“婴儿”,我最多只能维持三分钟的热情。

    我觉得教室和动物园是两种最可笑的地方,如果一定要比高下的话——教室比较可笑。

    我小时候家里确实“很上海”,但我实在没兴趣被当成是上海人。充其量,你可以说我平均每年会被“上海鬼魂”附身两小时,这样就很够了。

    我很容易被好的娼妓故事打动,像费里尼导的《卡比莉亚之夜》,或珍芳达演的《柳巷芳草》。我并不想分析为什么我会这样。

    我的爱情生活一直很流浪,现在总算停靠在ESQ的码头,真是超乎我期望的幸运了。


    2楼2006-07-17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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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滴答滴~叫老祖宗吃泡面。 


      1

      我从来没有吃过妈妈做的菜。 
      因为我妈妈是不做菜的。 
      京剧里讲到被宠爱的媳妇,会说她们“连厨房的门都不认得”。妈妈当然认得厨房的门,可是她通常只踩在厨房的门坎上,就算“进去了”。 
      当我试着回忆我印象中,妈妈出现的“场景”时,竟然没有一个画面,是妈妈在厨房里的背影。一次也没有。 
      我从小就认为“厨房”并不是家的一部分。因为我小时候的活动范围,从来不曾包括厨房在内。厨房的门,就像车的引擎盖一样,不出状况时,是不必打开的。 
      进出厨房最频繁的,当然是家里掌厨的那位。我能够记起的最早一位,是位阿巴桑,我们都叫她的名“彩发”。 
      彩发女士通常都照妈妈的“指示”做菜。这么说起来,我妈妈毕竟是深藏不露的烧菜高手啰? 
      绝无此事! 
      妈妈不会做菜,只会“说菜”。 
      她会“说菜”,因为所有的菜,她都是“听来的”。她是各种食谱的转运站。她严格尊守孔子的原则-----“述而不做”。

      2
       
      我从小就老是在听妈妈对“彩发女士”点菜,一套又一套的“今日套餐”,由妈妈设计组合,由彩发女士负责执行。 
      每当妈妈向彩发女士“下订单”时,我常会听到的菜名包括:“百页结”、“豆板”、“扁尖”,“茭白”,“熏鱼”。 
      这些上海菜惯用的材料,对我来说,就像“鬼”一样,它们长什么样子,我从来没看过,但它们的大名,实在熟得不能再熟。我不知道它们是动物还是植物、是哪个部位的动植物、是什么颜色、用什么单位来计算? 
      我只见过它们被煮好以后的样子,对我来说,它们出现在饭桌上的模样,就是我辨认它们的依据。 
      如果有人一辈子只看过煎好的荷包蛋,他也会理所当然的以为鸡蛋从母鸡肚子里掉出来时,就长得是荷包蛋那个模样吧。 

      3

      家里当天有牌局的话,妈妈搭配菜色当然就会比较费心,首先一定要布置几道菜是“蔡公馆擅长”的“厨房菜”,这样才能让客人感觉得出来是在哪一家做客。 
      另外也一定要有几道“创新的菜”,以免客人觉得这家的厨房变不出花样了。我最常感觉到妈妈与彩发女士在为菜单“沈吟踌躇”的时候,一定是“创新菜”的部分出了问题。 
      所以我也常听到妈妈在电话上或者牌桌上,向朋友“查访”时兴菜色的做菜步骤,问清楚以后,妈妈就再“转述”给彩发女士听。 
      这种口耳相传的习惯,真是常听得我头昏脑胀,觉得配菜实在是人生大事,必须全力以赴,才能过关。妈妈之所以从来不用菜牌、不用笔记,可能是因为掌厨的彩发女士、完成不认得字。 我常翻看彩发买菜后,向妈妈报帐用的价目表,都是彩发用铅笔画的,鱼就画鱼、豆腐就画豆腐,画好了物品,后面用阿拉伯数字写上价钱。

      妈妈也从来不去菜市场买菜,所以她永远都不晓得“今日菜价”的行情,这当然使得彩发女士在报帐时,有了不小的发挥空间。 
      可是妈妈自然有她的“情报网”。每到下午,牌局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听到各家太太互相对菜价:“今天黄鱼一两多少?”“最近豆苗哪能格能贵法?” 
      当然,我很久以后才知道,如此打听菜价,只是自我安慰罢了。像我家这样大人经常出外应酬的状况,食物买进多少、吃掉多少,根本没人搞得清楚。我们在家吃饭的小鬼,哪有可能去注意桌上是多了条黄鱼,还是少了碗蹄膀? 
      结果呢?当然就会出现同一条黄鱼被报三次的帐、同一碗蹄膀连上三天饭桌这种事了。 
      我偶尔看看《红楼梦》里吃饭的排场,就觉得王熙凤应该规定大家每一餐都吃泡面,这样帐目肯定清楚得多,王熙凤就会多一点时间跟她的丈夫做“两性沟通”了。


      8楼2006-07-1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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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滴答滴~加入丐帮讨饭吃 


         抱歉 `...这篇发不上来,说不准发这样的贴`~~什么嘛!


        9楼2006-07-1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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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呛呛呛~无架可打的可怜小孩 



          1

          你有没有讲过这种话? 
          “我将来一定要当总统。”或者----- 
          “我将来一定要得诺贝尔讲。”
          如果你是在没有被爸妈老师逼问的情形下,主动说出这种话,我会觉得,你有病!
          我从来没讲过这种话。我小时候,跟所有“正常”的小孩一样,看到好朋友,冲上去就是一拳:“我是超人,你死定了!” 
          或者,比较有民族自尊的时候,就改成连续踢出三四脚,大叫:“白莲教主,还不认罪!”
          这时候,被攻击的人,当然也会马上拉开架式,乱七八遭的找一个“身分”:“喝呀!我是六度空间大水怪!”然后就是一阵砍杀,迈可乔丹对令狐冲、城市猎人对大恐龙,只要方便相杀,叫我做谁都可以。 
          绝对不会有人,在被攻击的时候,把两手往背后一放,抬起下巴说:
          “对不起,我是总统,你不能打我。”
          如果、万一、真的,出现这种人的话,通常只会得到一种反应。
          “放屁!去死吧!”一阵拳打脚踢,总统先生落荒而逃。

          天下英雄排行榜上,没有“总统”这一号人物。天下武功排行榜上,也没有“诺贝尔奖”这一招。

          2

          我九岁开始唱平剧。很多人也以为我“有病”。
          还有人以为我对“传统中华文化”有兴趣。
          其实,原因很“低级”:
          我想要打扮成古时候的人,打架。
          如此而已。
          我想要拿刀拿剑、穿盔甲、带军队,跟人“相杀”。 
          因为我小时候迷两样东西:布袋戏、武侠片。

          布袋戏和武侠片,对我来说,是同一件事情:“穿古装打架。”可是,那时候的武侠片,几乎没看过有小学生在当主角的,电影里偶尔出现一两个小孩,不是流落路边的小乞丐,就是忠臣的家眷,在忠臣惨遭“全家灭口”时,负责倒在大门门坎上,提供永远“晚到一步”的侠客,跨进门坎后,有尸体可以翻看,再咬着牙丢下一句:“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我一点也不想演小乞丐和被侠客翻来翻去的尸体。我要演英雄!我要打架!

          3

          没有机会主演武侠片,并不表示我会向往去当布袋戏的“操作员”。我也买过布袋戏偶来尝试一番,左手戏偶和右手戏偶相杀。结果呢?如果右手打赢,舍不得让左手戏偶就此死掉;换成左手打赢,又舍不得让右手死个干净,于是此起彼落、没完没了,最后实在精疲力尽,只好收摊大吉。 
          我的英雄打架梦,明显遇到了瓶颈。 
          我没有放弃。 
          我表面镇定,继续当“好学生”,也继续参加我们家各种“社交活动”。果然,隧道的那一头,出现了光明。 
          有一晚,被爸带去看表演。这些大酒店里夜总会的表演,总是杂七杂八,有中国人变魔术,也有外国人走钢丝。 
          结果,台上竟然出现了孙悟空。 
          先是几个人扮的猴子兵,不要命的翻着筋斗,以各种花式翻来滚去,然后,神气得要命的猴王孙悟空,就杀上台来,把拿钢叉的金钱豹打得满头包。 
          “爸,这是什么东西?”我非常兴奋。 
          “这叫平剧。” 
          哈!原来这叫做平剧,可以打扮成孙悟空,拿亮闪闪的棍子打妖怪! 
          回家以后,我做了一阵子的“生涯规划”,选了一天,我就跟妈开口了:
          “这次期考,假如我考第一名,你要给我什么?” 
          “你想要什么?”妈笑嘻嘻问我。 
          “我要演平剧!” 
          “喔,演平剧啊!”妈还是笑嘻嘻,一点都没有打算送我去看心理医生的样子。 
          “想演什么戏呢?”妈问我。
          “要有打架的!”我很确定这个目标。 
          “好啊。”妈轻描淡写的答应了:“考第一名,就让你演平剧,打架的。”
           
          那一年我七岁。我为了穿古装打架,果然考了第一名,妈妈也真的找剧团衣箱师傅来商量,百般努力搜出来尺码最小的戏服,再万般努力选了中国野史上最爱打架、最会打架的三个家伙:三国故事的马超、水浒里的拼命三郎石秀、专克匪类的侠客黄天霸。帮我好好拍了一套“平剧打架写真集”。


          10楼2006-07-17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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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呛呛呛~好莱坞隔壁的研究所 


            1

            每次翻书,看到写书的人自我介绍的部分,心里就忍不住纳闷——“这些家伙,除了从一个大学毕了业、再从一个研究所毕了业、再进了另一个大学去教书之外,他们这辈子就什么好玩的事都没发生过吗?”
            对很多爱写书的蛋头学者来说,事实的真相,恐怕正是如此——他们的人生,除了分别用A大学、B大学、C大学来当坐标之外,的确没有更理想的标点符号了。
            然而,不可否认的,这些人会这么心甘情愿、而且理直气壮、而且与有荣焉的,勇敢把以大学为坐标的人生地图,公布在大家的面前,一定是因为——这么几所大学的名字,总能够代表些什么吧,总能够证明些什么吧!
            是啊!大学的名字,到底能够代表些什么?到底能够证明些什么?

            2

            这样的问题,一旦被提出来,就好像是当着气象播报员的面,问他那张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模模糊糊的卫星云图,到底是在搞什么鬼一样。
            我有位好朋友,是美国一所叫“哈佛”的大学的博士。我这好友,在爱情上过得不顺利,大家就总会努力帮他找些可能的对象。
            可是每次到了要安排见面时候,他就会很干脆的回绝:“嗳呀,人家不会对我有兴趣的啦!”
            这时就必定有人会加油打气:“没兴趣?!是哈佛的博士耶!怎么可能没兴趣?!”
            我这好友也就必定会回答:“哼!博士又怎么样?!哈佛又怎么样?!”
            是啊。气象播报员,自己开口了——
            “哈佛又怎么样?”

            3

            我自己从一进大学开始,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对劲”!
            当然并不是说有鬼。有鬼没什么不对劲,很多大学都有鬼。
            不对劲的,是我遇到的大部分学生,还有大部分老师,表面上都煞有介事,骨子里都恍恍惚惚,不知道大学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地方。
            我的同学,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人生第一次没有人盯在后面管的地方。
            我的老师,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老师唯一不用盯在后面管的地方。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事实上,大学的消极功能,本来就有一大重点是培养互相尊重的原则: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学科与学科之间互相尊重。
            不过,我会感到不对劲,是因为这种“大家不管大家”的局面,竟然就是“大结局”了,接下来,没有了。
            大家不管大家,就是这样了,你被当掉也没人管,你不好好教书也没人管。
            连人格展示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人格的养成了。你有机会展示的,是打撞球的技术、投资股票的灵敏、避孕的花招、摆地摊的口才。这些东西。
            偏偏我认为,大学的一项重要的目标,应该是养成人格,而不只是“养人”而已。
            于是在这样的大学气氛里,我当然是关起大门过我的日子。所幸我念的大学,校园超级美丽,起码比美国好几家名校都美,让我能够以开阔的环境,做为自闭的居所。
            台湾当时的其它大学,也都不会比我念的学校高明多少。排名最前面的那几所,情况也许好一些,可是根据我这些年来,跟这些大学往来的经验,充其量也只能觉得,闪耀光芒的,通常只是精彩有魅力的个人,很少是一校在制度上展现的风华、在治学上展现的气派。
            台湾几十年来,政治大环境上,尚且关关卡卡、踉踉跄跄,在这种条件下,要求各大学卓然自成真理与知识之天堂,当然是奢求。
            回想政治戒严时期,似乎大学里还有机会让知识人略展不同标准的“风骨”,不像解严以后,大学变成资本化社会的育幼院,教室里,老师的行动电话与学生的呼叫器齐响;教室外,老师与学生成为同一家直销公司的上下线。这一方面有开发中国家的生猛,叫人为之失笑;另一方面,又令人无比惋惜,眼睁睁看见人生最珍贵的事物、与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就为了先赚到手那些钱,以致两相错过。

            4

            就是因为在台湾的大学,见到了很多出乎意料的局面,所以我挑选研究所阶段的美国大学时,就特别注意这些学校从招生阶段开始,是否就已展现了不同的理念和风范。
            从大学阶段的英文系念完以后,我就知道文学不可以再往下念,再念势必会伤害我对文学海阔天空的信赖。
            


            16楼2006-07-1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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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嘿呦嘿~狐狸打电话给小王子 


              1

              接到了“狐狸打给小王子”的电话。
              “……喂?……小王子吗?……呃,我是狐狸。”
              就是这样的开场。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那种快乐的陷阱。
              所谓“快乐的陷阱”嘛……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
              我笑着掉进去了。 
              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却带来了完全熟悉的感觉时,我总是很乐意逗留得久一点……
              小王子和狐狸的事情,是我完全熟悉的事情。

              2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
              在圣修百利的书里面,小王子拥有三座跟他膝盖一样高的小火山,还有一朵他珍爱的玫瑰花。小王子一个人住在和一栋房屋差不多大的B-612小星球上。
              小王子访问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
              他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有五千朵玫瑰花。他像被雷打到一样,呆住了——
              “你们是谁?”小王子问。
              “我们是玫瑰花。”
              小王子伤心极了。因为小王子拥有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告诉小王子:在整个宇宙中,她是独一无二的一朵玫瑰花……
              可是现在,才只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跟他一模一样的玫瑰花!
              小王子这样想着:“我以为我很富有,拥有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可是,原来不过是一朵最最平常的花罢了……”
              小王子就躺在草丛里,哭了。

              3

              然后狐狸出现了。
              “来跟我玩吧。”小王子说:“我心里很难过……”
              可是狐狸拒绝了小王子。
              狐狸跟小王子说了“养驯”这个字。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养驯。”
              “什么叫做‘养驯’呢?”小王子再三的追问。
              “是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狐狸最后只好回答小王子:“养驯,就是把两样东西连起来吧。”
              接下来,狐狸说出了也许是整本《小王子》里面,关于活在地球上的,最重要的一段话——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可是,如果你养驯了我……”

              4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觉得我的身边,整个忽然亮起来。
              如果是在房子里,就整个房子亮起来;如果是在草地上,就整片草地……
              是比“芝麻开门”的魔法还大的祈使句哩——
              “如果你养驯了我……”

              狐狸开始想象着新的人生:“如果你养驯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狐狸继续想象:“……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什么好说。这很教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养驯了我,会是多么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说完了这些,狐狸对着小王子,注视了很久。
              “请你——养驯我吧。”狐狸说。

              5

              这绝对是动物史上最感伤的一只狐狸了,简直比瓢虫还要感伤。还好他碰上的,是感伤级数跟他相同的小王子,所以就沟通良好,像厚巧克力蛋糕碰上了冰牛奶一样。

              “即使是我,面对着这只狐狸,也是没有办法的吧。”我偷偷这样想,觉得很惊险。
              小王子当然的,“养驯”了狐狸。可是,翻到下一页,小王子就已经必须离开了。
              “啊,”狐狸听说小王子要走,“我要哭了。”
              “这都是你自己不好。”小王子很着急:“是你要我养驯你的,现在你又要哭!这根本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
              “有的,有意义的。”要哭的狐狸回答:“从此当我看见麦田的金色……”

              狐狸说得很好,我没有办法说得比他更好——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
              即使是麦田的颜色啊……

              6

              狐狸又叫小王子回去看那花园里的五千朵玫瑰花。小王子看着他们,发现他们跟他那朵玫瑰花,一点也不像了。
              “你们很漂亮,但你们是空的,”小王子对五千朵玫瑰花说:“并没有人会为你们死……”
              于是,五千朵玫瑰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的难为情。圣修百利这样写。

              小王子的世界也不一样了,他确定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里唯一的一朵。不是因为他无知才这样相信,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养驯”的意思。

              很厉害吧,“养驯”这个字。真不知道这只狐狸哪里学来的。
              当然,小王子还是离开狐狸了,养驯并不是抚养,养驯并不是饲养。养驯这个动作,一旦完成,就完成了,并不靠着持续下去才算数。

              7

              我们。
              我们有的也不吃面包,我们有的也看过五千朵玫瑰花。
              “怎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呢?……”我们眼中的狐狸、小男孩、瓢虫、麦田,都一个样子。我们分不出来那唯一的一朵、一只、一个。
              我们没有小王子的运气,没有在哭的时候,遇见别人来教导我们养驯的意思,来做我们养驯的对象,来自告奋勇的说:“请你——养驯我吧!”
              那是因为,我们跟小王子的状况不一样,我们并不是来“访问”地球,听取简报的。我们既不是来自一个只住了自己的小星球,也不至于只拥有三个迷你火山加一朵玫瑰。
              我们的整个人生从小到大,充满了人来人往,于是我们就把别人的存在,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啊!终于见到另外一个人类了!”这样的惊喜,除了在科幻电影之外,简直没有听到的可能。
              永远是像小王子这类的外来者,才能看见我们自己看不见的事情,才会相信我们听都懒得听的事情。
              像“养驯”这样的事情。

              可是,一旦我们被小王子养驯了,我们也就知道,除了你暗中诅咒的老师、你暗恋的邻居、你跟踪的偶像、你跪拜的老板之外,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还可能有一种靠着养驯来建立的连系。

              即使只是在翻一页书的一瞬间……

              8

              至于我接到的那通电话嘛,当然是像找到了树干的蔓藤,攀附着我的人生。延展下去了。
              既然号称是快乐的陷阱,当然就可能有悲伤的结局,但这根本不要紧,悲伤又不是人生的全部,就像快乐不会是人生的全部一样。
              更何况,就算是掉进去了食人族的陷阱,也还是有可能被公主看上,而从底下生了柴火的大缸里,湿淋淋的被捞出来换新郎服的。
              既然有会把我吓到地底下去的电话铃声,也就会有能把我唤出洞穴的电话铃声——
              “……喂?……是狐狸吗?……呃,我是小王子……”


              18楼2006-07-1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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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嘿呦嘿~失恋是值得的 


                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
                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
                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
                “从未失恋者”,有两种。
                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
                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

                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
                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
                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
                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
                我的困惑很简单——
                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
                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
                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
                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
                这诚然是幸福的事。
                但,然后呢?
                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
                “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
                “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
                “咦?难道非要跌跌撞撞,失恋个三百次,才算有聊吗?”他们很诧异。
                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
                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
                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

                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
                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
                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
                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
                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
                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
                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
                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
                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
                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
                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
                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
                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
                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

                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
                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
                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


                20楼2006-07-17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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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手咚咚咚~他烂糊,你爽快! 


                  是不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越熟、越烂,我们吃东西的口味,也就越熟、越烂?
                  熟烂,是上海菜很重要的一个风格。小时候家里打麻将,下午点心常常是江浙路数的粽子,形状比一般台湾粽子长,蒸透以后是烂糟糟、黏答答,非常自暴自弃的样子。
                  我们姐弟虽然完全不参与牌局,但点心倒是有份的,每次遇到这烂糟糟的粽子,姊姊跟我都不断做出恶心的表情,提不起胃口。
                  我到现在看廉价恐怖片,看见那些行尸走肉脸上的肌肤,东掉西落时,还是会想到用筷子夹起烂肉粽的伤感景象。
                  当然,我现在是一点也不怕烂肉粽了。煮得熟烂的东西,其实味道是比较容易多些层次,比起生吞活剥的料理,另有一种世故。这和谈恋爱的状况很像,你会喜欢生吞活剥的、蛮横的恋人,可是慢慢的,人生变得熟烂了,你就也会喜欢细火慢炖的恋人了。
                  不熟悉上海菜的人,如果看到菜牌上,竟然有“烂糊肉丝”这种菜名,大概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吧。
                  小时候我家辈分最尊的,是我的外婆。外婆的筷子很奇特,是一对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细银筷子。外婆吃的东西更奇特,永远是一碗黄澄澄的“烂糊细面”。
                  用来搭配烂糊面的菜肴也奇特,是“鸭脑”。外婆的座前,每晚就放妥一具对半劈开的鸭子头,好像等待完工的小提琴一样。
                  细细的银筷子、黄黄的烂糊面、劈开的鸭子头,这是每晚吃饭的“片头”,是我对“老年”的联想画面。
                  我开始相信,“烂糊”是“衰老”的指标。
                  我更加不爱吃烂糊的菜色。

                  做“烂糊”的菜色,很费时间,而且并不是像鱼翅、海参这些菜,花了大量功夫去做,端上桌就能博得大家的赞叹。像烂糊肉丝、烂糊面这样的东西,是得不到什么掌声,上不了抬面的。
                  老人家吃这些烂糊糊的菜,简直像在咀嚼自己的生命……
                  小时候的我,当然不能领会“浪费生命”的乐趣。可是,所有厚重的、颓废的、天塌下来也不甩的、讲究“派头”的文明,都是以“浪费生命”为基本态度的。
                  你再什么挥霍,也不可能比“浪费生命”更阔绰。
                  过度冗长的卷轴、过度冗长的昆曲、扭曲枝干的盆景、刺绣、搓背、鸦片烟、所以细火慢炖的食物。
                  在中国古董的拍卖会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一大堆细致到歇斯底里的东西。面对这么冗长的文民,人生可真是短得可笑。不过我们倒是被激发出一股浪荡子的决心了——
                  这个文明,肯定是面面俱到的了。所以我们的人生,就只适合孤注一掷,放手一搏,才可能有点乐子……


                  25楼2006-07-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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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手咚咚咚~有时家人真可怕 


                    1

                    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
                    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又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
                    我的运气很好,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这好恐怖呀!”
                    好恐怖?什么事情好恐怖?
                    “家人不能随便换!”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每次去餐厅点菜,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像日本纳豆这么诡异的东西,我就乖乖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意思等于花钱进博物馆去看两千年前的干尸木乃伊、增长些见识。
                    点菜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唯独“家人”,既没经过“点菜”的步骤,又不像恋爱可以“交往一阵子看看”。
                    家人,是像头发指甲一样,“配备给你的”。
                    头发指甲,你还可以染染剪剪、自得其乐一番,虽不满意,但总能整修到尽量满意为止。
                    家人可不容你“整修”。虽不满意,只好接受。
                    再烂的菜,撤离桌面也就恶梦消失。家人则每天上桌、各有表情,最要命的,他们还会开口说话!
                    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

                    我从小就觉得这件事不能接受——
                    虽然我“配备”到的家人真是已经很象样了,可是凭什么不让我再挑一挑?
                    万一还有“更理想”的呢?
                    就算是到玩具店也要让我挑一挑吧?

                    2

                    有部比利时电影叫“托托小英雄”,主角托托从小就坚信自己和隔壁床的婴儿,是在育婴室火灾时,被两对慌张的爸妈抱错了。
                    托托认为邻居那一家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人。邻居帮小孩过生日的排场,是原本该自己享用的排场,邻居那家的华屋、轿车、美好假期……全部都应该归他的!
                    可是这一切,却被一个火灾当中抱错的婴儿抢走。
                    托托坚持自己“被抢了”。
                    他幸福的一生,都被抢走,而强盗留给他的,是一群他不要的家人、一个他不要的人生。
                    托托疯了吗?
                    托托没疯。托托只是把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为什么不是我”的疑问和遗憾,放大了一百倍而已。
                    平民家的小孩,想要生在权贵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富豪家的小孩,想要生在平凡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托托乐活越生气,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他开始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要把原本属于他的人生抢回来!

                    问题是,我们大部分人跟托托不一样,我们没有“假想敌”。
                    我们就算要下手去“抢回来”,也不知道要抢什么?
                    不过,我们比托托幸运一点。
                    我们也许跟托托一样,被“配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家庭。
                    可是胜过托托的,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自己的人生,不必像他那样,死盯着一个“别人的人生”不放。
                    托托像电子游戏的主角一样,已经被设定了程式,不完成任务,不能结束游戏。
                    想象一下被关在电动玩具里的凄惨,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幸运——
                    人生被设定,就没有乐趣。
                    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答案没有正式揭晓”前,什么都是可能的。

                    3

                    在长大的过程里,我慢慢搞清楚,为什么我在外国人写的小说里,得到比较多的力量;为什么我在看外国人的戏里,也得到比较多的力量?
                    我发现:外国作品里出现的主角,常常是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中国人作品的主角,要不就是被“家人”团团围住,要不就是被“国家民族”当头罩住,闷死人。
                    比方说,《红楼梦》。
                    “被一群最啰嗦的家人,做最持久的纠缠不清。”——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红楼梦,红楼超级大恶梦!
                    如果有善心人士挺身而出,把《红楼梦》改成攻击过关游戏,立刻就能凸显男主角贾宝玉成长的艰辛了——
                    贾宝玉,不断被家里的女人攻击着,奋勇向前、过关斩将,这关全部都是林黛玉幽幽出现,用眼泪攻向贾宝玉,下关换成满天的贾母老祖宗,不断把一顿又一顿的美食硬往贾宝玉嘴里塞……守关的大怪物是贾政爸爸,疯狂的用棍棒乱打贾宝玉……
                    


                    26楼2006-07-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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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这样的日子,过了一百二十回,贾宝玉怎么可能不出家?

                      4

                      贾宝玉的遭遇,是“特例”吗?
                      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恐怖,没有代表性吗?我有点不相信——
                      请不要忽略,在整个中国文化里,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少年啊!
                      或者这样说: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正派”少年。
                      当少年罗密欧为了爱而叛离家族的时候,少年贾宝玉正被三姑六婆烦得快要窒息!
                      我难免会想到在没有翻译作品可看的年代里,所有厌恶家人、内心狂热的少年少女,把眼睛望向戏台上捏造的世界时,竟然也老是看到如此气闷的贾宝玉,一定会很绝望吧。

                      还好,我们总算也有几个不那么“正派”的少年,像“封神榜”的哪咤这样的野孩子,实在让我眼睛一亮,精神振作了许多。
                      哪咤,任性又逞能,杀了他爸爸也得罪不起的龙王之子,为了让爸妈不再为难,少年哪咤自杀结束生命,把毁坏的肉身退还给父母。
                      这当然很帅,但这“帅”的代价多么悲惨!
                      中国少年与家庭的关系,要不就像贾宝玉的那么恐怖,要不就像哪咤的这么恐怖?

                      5

                      写故事的人是干什么的?
                      写故事的人,大致上是觉得人生充满琐碎杂质,生活又很单调,周遭世界也不怎么迷人,只好动脑动嘴动手,捏造些有意思的人生出来。
                      对我们这些看故事的人来讲,一个又一个被捏制而成的人生,是值得观摩的,是可能有启发的,是可供自我安慰的,是我们这黯淡世界的炫丽橱窗,神秘出口。 
                      看故事的少年,一样也期望能看到为他们而设的橱窗,为他们开辟的出口。
                      可惜这样的例子并不多。

                      大部分的中国故事,在讲大人的人生。大人的政治,大人的道德,大人的感情,婚姻,大人的家庭。
                      老练、纷扰、迂回兜转、千疮百孔。
                      对所有站在生命橱窗前张望、偶尔推开生命之门探探头的少年来说,哪能领会其中的奥妙?
                      从《红楼梦》一路看到张爱玲的话,人生是很不堪的,欲望是很龌龊的。
                      这当然有可能很真实,很能呈现某种人生的真相,但对许多被困禁在家庭多年,等着拍拍翅膀试飞的少年来说,这些“真相”是很扫兴的,如果你去看电影,才开演十分钟,电影院就误把结局先放映出来的话,怎么可能不扫兴?
                      艺术价值是很高,但对少年来说,很扫兴。

                      6

                      中国故事里,有少年情调、活得起劲、让人很想展翅飞离家庭、自己开辟痛快人生的,是金庸的小说。
                      金庸捏造出来的少年,绝对不是贾宝玉可以一起混的。
                      谁呢?
                      最有名的两个。韦小宝、杨过。
                      《鹿鼎记》的韦小宝,无赖少年的极致。
                      《神雕侠侣》的杨过,叛逆少年的冠军。
                      他们不必像贾宝玉那样被锁在家里,因为韦小宝出生在妓院,杨过是孤儿。
                      他们吃尽了世界的苦头,所以他们不来那一套“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骗人把戏。
                      他们当然有坚持,不然他们就只是混蛋而已。
                      韦小宝坚持了义气,其它一切“从宽处理”。
                      杨过坚持了爱情,其它一切“去他的”。
                      民族国家的大枷锁,他们两个“试穿”之后,立刻很识相的“退还”了。
                      写故事的金庸,从来没有明讲过他是受够了中国少年永远被家庭、民族所牵绊的郁闷,可是我们左看看杨过,又看看韦小宝,实在很难想象金庸不是在替闷了好几世纪的少年出口气。

                      7

                      我在杨过和韦小宝的身上,看见一件重要的特质——
                      这两个少年,从来没有以家庭或国家为理由,停止对人生幸福的追求。
                      他们有弱点、有挫折,但他们也相信人生的价值,不轻易退缩、不找借口放弃。
                      跟“托托小英雄”的托托比起来,杨过和韦小宝更倒霉十倍。可是他们不去“抢回来”别人的人生,他们自己搞定。
                      韦小宝得到过瘾的人生,杨过寻得的是宁静和幸福。不管是什么,起码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出生的家庭尽管不能任你挑拣,人生却依然是你的,请务必善加挥霍。


                      27楼2006-07-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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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呼哩呼~电子张飞去守门 


                        1

                        各国都有高智商的人。这些高智商的人组了一个俱乐部,做些聪明人才能做的事。
                        我也组了一个这样的俱乐部,不过会员全部都被迫参加的。
                        因为会员全部都是《三国》里的人。

                        我组的这个“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当然没有收容我自己当会员,第一我不够高智商,第二我不是三国的人——
                        孔明不认得我,关公碰到我,连瞄都不会瞄一眼。
                        我只是一个靠着玩“三国志统一天下”电子游戏,才有机会把所有三国人物任意处置的“暴发户”而已。
                        在电子游戏里,人格和能力,都以分数来显示,这样计算机才能判断,典韦的武功能不能打败文丑?蒋干的智力能不能骗倒陆逊?洛阳的粮食还能守几个月?荆州的民心已经涣散到什么程度?
                        我检视着每位三国人物的背景数据,一边翻,一边感叹着“起跑点的不公平”:
                        孔明的智商,就是逼近一百满分,就是比周瑜高五分。刘备的领袖魅力,就是超过袁绍。吕布的忠诚度,天生是所有三国人物的倒数第一名。
                        这都是宿命啊!
                        希腊悲剧里的英雄,最爱用的借口。

                        2

                        玩“三国志统一天下”这类游戏的人,可以任意选一个君主来扮演,展开东征西讨的统一大业。
                        初级玩家,一定选曹操这种兵多将广、占尽优势的君主,省得打天下太辛苦。
                        随着经验累积,当然功力越来越高,再也不屑扮演曹操、孙权,这些天生占优势的君主,转而专门挑像西北的马腾、西南的孟获这些既无魅力、又无地利的无名小君主来试身手,照样在两星期内,宰曹操、俘刘备,把天下都挂上自己的国旗。

                        每个娴熟的玩家,都是怀抱着对《三国演义》的复杂情怀,投入这种游戏的。
                        一方面,我们很渴望改写《三国》的关键剧情,为我们偏爱的角色伸展抱负,实现梦想。
                        另一方面,我们又眷恋着原作者罗贯中设计的每一次阴谋、每一个人格、每一场战役。
                        我们这些内心矛盾的玩家,既想在孔明摆空城计时,潇洒的派十人特攻队投入,当场逮捕装神弄鬼的孔明。却又如此不舍得毁去这孔明一人弹琴退敌的传奇画面。
                        当我们以一介无名君主,仗着精力旺盛的大军,俘虏了关羽时,你检视着关羽此刻的心理数据,发现关羽对你这个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君主,是一点也看不起,忠诚度接近零!
                        深感羞辱的你,这时就面临一个抉择了:
                        你可以展开对战俘关羽的“洗脑专案”,你不知道要花多少课程?花多少“教育经费”?关羽对你的忠诚度,才能从零分提升到九十五分以上,才可以被信赖、率领大军去替你出征。
                        在忠诚度到达九十五分之前,关羽不但没用,而且随时会轻易被隔壁城的敌方挖角、跳槽,浪费了所有你对他的投资,带走你的兵马军粮,逃到和你对峙的邻国去,成为令你头痛的强敌。
                        为了防止如此悲惨的下场,你也可能对俘虏来的关羽,做出“一劳永逸”的处置:
                        一抓到关羽,就“推出午门斩了!”
                        这样一来,当然省掉了许多不安,永除了后患,只是……
                        只是……做为《三国演义》的书迷之一,你下得了这个手吗?
                        你有这个种,亲手造成一个“无关公状态”的三国?
                        造成“无关公状态”之后,你还有脸以“三国发烧友”自居吗?你还不赶快羞耻的拿外套盖住头逃走?
                        “就是他!就是这家伙杀了关公!”这个超级谋杀罪,将永远烙在你的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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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吧!
                        做为三国游戏的众君主之一,得不到关公,是永远的痛;得到了关公,更令人头痛!
                        爱三国、又要玩三国,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就要时时陷入类似的左右为难、骑虎难下……
                        这种种的左右为难,其实,是我这种“多愁善感型”玩家最大的乐趣。

                        为了克服这些左右为难的状况,每位玩家发展出不同的风格来,用不同的诡计,对抗游戏软体的设计师。
                        我创办的两个“俘虏集中营”,就是对付游戏设计者的卑劣手段之一。
                        首先呢,所有俘虏来的武将,一律都把他们的兵权解除,他们麾下的军队,立刻移交给其它可靠的将领。
                        


                        29楼2006-07-18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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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呼哩呼~张爱玲的死法 

                           
                          前言:广义的上海,有很多灵魂,有像我爸爸那种,也有像我这种。张爱玲,做为上海最重要的灵魂之一,当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就忍不住要写下这两篇东西,捕捕风,捉捉影。因为捕上海的风,捉上海的影,本来就是我家从小常在做的事啊。

                          1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别的人,未必可以。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而她使用了其中一种。这种死法,不能加以“选择”,只能加以“完成”。
                          死并不是一个姿势,死只是人生的下一个基本度动作而已。张爱玲的死法,承续了她的活法,她真是风格统一的大派人物啊!
                          张爱玲所完成的死法,让人没有办法知道确切的时间、意愿、原因,也没有宗教和社会插手的位置,所以很多人套用了张爱玲的话——
                          说她死得很“荒凉”。

                          说她死的很荒凉,我想,是搞错了。
                          张爱玲描写的世界是很荒凉的,可她未必是那个世界里的人。她有本事把她看见的世界,钜细靡遗的画出来,恐怕就是因为她能辨认她所创造的世界,和这个真实世界的不同。她大概不至于一头栽进去她所创造的荒凉世界,就像夏卡尔不至于想用头撞进自己的画里面去吧!
                          我们不会用“寂寞”两个字,来形容上帝的。然不管是从哪一个角度来想,上帝都肯定生活得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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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的死法,跟她的活法一样,也许用“冷淡”来说,比较接近我的张爱玲版本。
                          人生的红火闹热,张爱玲是知道的,破碎的家庭也有过、成名的味道也尝过、荒谬的兵灾见过、混乱无比的恋爱也谈过。
                          可是这些闹热,对她来说,很快就过期。
                          驽钝的人,即使到人生的最末期,也嗅不到腐坏的气味,可以津津有味的一直大嚼下去。
                          聪明但热情的人,虽然早早识破人生的意思,不过天性温暖好动,不顾扫大家的兴,也就凑趣的活上一辈子,并不勉强。

                          张爱玲很聪明,张爱玲也不是没有热情过,不热情的人,写不出象样的东西来。
                          如果生下来就冷淡,就没可能摩拳擦掌的画画、作曲、做实验、写小说。大派的创作者,容或有压抑万分的人物,像柴可夫斯基或者刘易斯卡洛,但不可能有生性冷淡的人。
                          不过,很显然的,张爱玲的热情,很快就耗尽了——几本小说写一写、离离合合的人生过一过、反反覆覆的爱情再看两眼,一切就了然。所以她才说出成名要趁早的话来,不是为了别的,是因为她知道成名那一点点的乐趣,只够在幼稚的年纪赏玩,一下就过期,就闹热不起来了。
                          跟大人不爱玩炮仗了,是一样普通的事情。

                          3

                          从张爱玲的小说里面,如果读不出这层意思,应该算是奇怪的事情。
                          她这一路的小说,就像王国维写的辞一样,写得越好的时候,越让人相信“不可能有下一部”了。如果有,觉得是捡来的。
                          对创作逐渐看淡了以后,对人生还是可能、而且大有可能、有热情的。
                          可是很明显,张爱玲后来对人生,也看淡了。是什么原因使她冷淡下来的,几乎没有人弄得清楚。
                          不过说穿了,那都是小说后来的事了,跟做为小说读者的我们,并没有相干。
                          对活着冷淡的人,对死也就很冷淡。大家的困惑与失望,都源于:这冷淡的张爱玲,早已不是那个以小说画世界的张爱玲了。
                          我们追踪她的唯一线索,是她的小说,而她早已不在这线索的另一端了。
                          她的死法,怎么可能是大家认为与她“相称”的死法?

                          4

                          人生的幸不幸福,与创不创作,无关。
                          好的创作者,确实抚慰了无数辛苦与寂寞的人,但对创作者自己来说,这只是“刚好如此”、“顺便如此”,而已。
                          创作者,通常是被创作的欲所驱迫,才不得不创作的,像梵谷、像法斯宾达。其它人因此而受惠,那是其它人好运,不是创作者好意。
                          当然也有创作者,是被赚钱的欲望所驱迫,像莎士比亚、巴尔札克和华格纳。
                          如果有创作者是以“我要安慰人心”为出发点的,那通常就只能创作些“令人安慰”的东西出来,很难有什么象样的作品。

                          张爱玲,像所有好的创作者一样,可能是被“不吐不快”的欲望所压迫,可能是被对名利的欲望所压迫,才写小说的。她对人世的同情,已然等值的换取到了珍贵的作品——
                          没有道理,也没有途径,再去换取人生的幸福。
                          张爱玲的人生,如果是她愿意的样子,或者,像大部分人一样,是人生自然而然发展成的样子,那么,我们其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立场。
                          我们,只能尊敬这么风格统一的人生而已。

                          5

                          我们常常望着天上的某颗星,被那颗星的光感动,对那颗星的光许愿——
                          而那颗发出光芒的星,其实早已在几百万年以前,毁灭不见了。
                          也并没有人,把星的死讯,一一捎来给我们。
                          对我来说,只要抬头时仍看得见光,那颗星就仍在。
                          那星已死了几天也一样,已死了几百万年也一样。
                          我看张爱玲,也是这样。


                          33楼2006-07-18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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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楼主的帖子。


                            35楼2009-07-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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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跟着叁叁过来。
                              我也喜欢蔡康永的文字。细腻,温和,发人深省。


                              36楼2009-08-0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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