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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善恶与道德。星无火。要每个标题都加上这么个标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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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前,从地铁口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颤巍巍地站在扶梯口的旁边,拎着一个破塑料 袋,不停地叫卖玩具。说是叫卖,其实声音有气无力,轻若蚊鸣,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说什么。离近之后才能听清楚——“卖玩具,10元,10元了, 一袋子玩具10元”。隔着破旧的塑料袋也能看清楚,里面是几个很小的毛绒玩具,明显是粗制滥造的小作坊制品。 我从小就和父母单独生活,一天都没有被老人监护过,除了过年过节时的无奈应付之外,从来都不会去见姥姥和姥爷。即使是近在同一楼层的奶奶,也懒得去看望, 一年到头都未必能去看上两三次。四位老人先后去世之时,我不但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甚至连一点点郁闷和别扭的心情都没有,唯一的感觉就是周围的气氛有点沉 重,没有平时那么轻松。
在听到身边的朋友或熟人说出“奶奶重病了,我心如刀割,连饭都吃不下”/“爷爷病危了,我宁愿自己折寿,也希望爷爷能多活几年”/“姥姥住院了,我觉得连 天都要塌下来了”/“姥爷去世了,我痛苦得要死,眼睛都哭肿了”之类的话时,总是特别的难以理解,就像在听奇谈怪论一样。每当有人和我说起这类话题的时 候,我总是很认真地去倾听,认真的原因并非是理解与共鸣,仅仅是觉得他们的想法稀奇有趣罢了。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体会到他们的心情——老人生病死亡不是很 正常的事情吗,有什么可难过的?卧床数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终于死了,对子女来说绝对是件大喜事,正常的反应大概是放鞭炮庆祝才对,就算觉得如此露骨有 点过分,起码也应该会松一口气,为什么要哭呢?
可以十分肯定的说,我对祖辈人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对“老人”二字的全部印象,除了面容丑陋之外,便也只有面容丑陋了。
但这一次,不知是怎么回事,我突然就觉得那个老太太很可怜,根本就看不下去。于是直接走到她面前,故意装傻问道:“是10元1个吧?”,没等她回答,我便 数清数量之后说:“3个我都要了”,然后给了她30元,拎着玩具离开了。也许她是真的生活困难,必须要翻出点杂物,站在地铁口贩卖。也许她只是个经验丰富 的商贩,专靠装可怜来卖东西,卖完一袋后马上再去拿一袋。但不管怎样都无所谓,反正我当时就觉得她很可怜,所以不由自主地就去买下她的东西。如果不这么做 的话,我便会感到不舒服。
事后回想,我也觉得自己当时的行为很反常,甚至可以说是荒唐。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我大概算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能算是个好人吗?恐怕未必。好人不会在摩 尔庄园里骗走小孩子辛苦玩了一年多的帐号,然后勒令他们用米币赎回,并且在骗光孩子们那少的可怜的零用钱之后仍然不还号,任凭他们哭叫哀求,绝望伤心,完 全无动于衷。在喜欢小孩的人眼中,我绝对是个混蛋。
但我真的是个恶人吗?我自己却也不这么认为。从小学到现在,每到下雪的时候,我都会买十斤小米,拎着沉重的口袋四处游走。每走一段路,便踢散一块积雪,然 后把小米撒在地上,留给麻雀们吃。楼下的那些流浪猫,也是每天准时去喂,不管再累也会坚持,从无一日间断。在寒冷的冬天,我还会找来纸箱、布匹和海绵,然 后缝好垫子铺在纸箱里面,手工给它们制作猫窝。这种事情,即使是普通的善人恐怕也无法做到。在爱猫者/爱鸟者的眼中,我可能又是个动物保护者的模范,超级 大善人。
我不仅看不得任何小动物遭受到痛苦,甚至对动物外型的假物都抱有强烈的爱心与怜悯。从小到大,我从没有粗暴对待过任何一件动物玩具,小学时买的毛绒娃娃全 部都留存至今。因为我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把小动物形象的东西扔进垃圾箱,哪怕知道它是假的也受不了,总觉得那样太残忍。每次在大街上看见被扔在垃圾堆里的 小熊/小兔娃娃时,心里都会特别的难受,恨不得捡回家之后好好洗干净,然后让它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骂我装逼装到了极点。但这也无 


IP属地:河南1楼2011-07-26 03:31回复
    该这么节俭。如此难得的好机会,我自然要好好利用。在我们约定好出行时间之后,我立刻就委托表兄,找来了几个有过劫钱经验的高中生,然后制定好作案计划, 报酬就是劫来的全部钱财。可笑的是,那些高中生只是一群外强中干的窝囊废,表面上凶狠,其实心理素质也不怎么样。他们根本就没劫过这么多钱,当时是骑虎难 下,无法停手,事后却越来越害怕,多次询问我会不会被**抓,会不会进监狱,其中一个人甚至还想把钱还给受害者,在我的多次劝慰与开导之下,他们才能彻底 安心放松。经过此事之后,Y君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也不再死攒钱了,该花时就花,高中的时候还经常和我们一起去各处旅游。至于F君,也是知情人之一,虽然 是在事后(事先告知的话,怕到时露出破绽)。十多年来,他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并没有告诉给Y君。原因很简单,他非常理解我的性格和思维,虽然并不能完全 认同,但却仍然尊重及信任我这个好朋友。也正因如此,我们的友情才会一直维持到今天。
    既然设计害Y君,为什么还要主动借他钱呢?答案就是两个字:友情。看到朋友有困难,我就想帮助他,仅此而已,绝无虚假。找人害他是一回事,借钱帮他是一回 事,二者互不相干,并无矛盾。我对Y君没有任何恶意与不满,确实把他当作一个非常重要的好朋友。但我看他死攒钱不顺眼,于是就找人把他死攒多年的钱全给抢 走了。然后我爽了,满意了,出了一口气,目的也就达到了。接下来,我看见好朋友痛苦,自然就要帮忙,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他的痛苦其实是由我造成的,但 那并不是重点。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理解我的人肯定能明白我当时的心理,不理解的人只会觉得我是个精神病,再怎么说也没有用,所以在这里也就不多解释了。
    另外,我当时的存款其实是比较充裕的,即使借他一千多元也没有任何问题。之所以只借5百,然后慢慢再追加零钱,一是为了显示诚意——“看我多讲义气,手头 就只有这么一点钱,还要借给你”,二就是不想让他立刻买到游戏机。借他钱,是因为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既然自己已经爽了,便还是想帮兄弟一把。不一次借足, 是因为我还没有彻底解气,希望他能多郁闷一段时间。如果什么都没耽误,仍然让他第一时间买到机器,我就无法彻底开心了。如此这般,我既卖了人情,又调戏了 他。
    从始至终,我对Y君都没有任何恶意,在事发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之间连一点口角都没有发生过。我就是单纯地想看他郁闷,和友情/道德之类的东西完全无 关,仅此而已。我害他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对,也不觉得对不起他,更没有任何负罪感。事后帮助他,安慰他的时候,也并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演戏,而是完全 的真情流露。在之后的十多年里,我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一起玩游戏,一起去旅游,该聚时就聚,该吵时就吵,丝毫都不觉得别扭。之所以这么坦然,是因为我打 从心底里就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也就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对我来说,这件事情和摆弄模型,整理书架等行为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只是一个单纯的普通 行为而已,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满意。再说直白一点,在我眼里,不管是亲人,朋友还是恋人,全部都只是活道具而已。他们的价值与死物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唯一 的价值都是让我更加愉悦。
    像我这样的人,也许算是绝对自我主义者。这种人在社会上应该是有不少的,性格也是各不相同。绝对自我主义者的特质并不体现在表面,比如说任性妄为,性格恶 劣,凡事都和别人斤斤计较等等。相反,这种人也许并不难相处,没准还很随和开朗,他们的自我主义主要是体现在深层次的意识形态中。同样的一件事情,绝对自 我主义者与普通人的处理方式有可能会一模一样,但这仅仅是表像而已,其中的思考过程也许是截然相反的,只是最后走到了同一个终点。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和朋友约好去某个地方玩,到了约定的时间,朋友发短信说堵车,要迟到半个小时。普通人也许会表示谅解,觉得等待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 


    IP属地:河南3楼2011-07-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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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想法是“对方不是故意的,我当然得等”,“因为对方晚一点就翻脸,那不就成了混蛋吗”。而绝对自我主义者有可能继续等,也有可能直接扭头走人。但即使是 选择了等待,原因肯定也是“自己很想去玩,不愿意取消,临时又找不到别人”,而不是“对方不是故意的,理解他”。等待也好,翻脸走人也好,都是为了自己的 感受,而绝非是在体谅对方。如果有其他人可以叫的话,肯定就会直接和别人进去玩,然后把手机关掉,无视迟到者。再退一步说,就算有其他的人可以叫,也要继 续等待这个人,那也是经过权衡之后,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决定。总而言之,不管怎么妥协,也都是在为自己考虑,脑子里想的永远都是“这样做的话,我会不 会开心/难受”。绝对自我主义者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个概念。
      再举一个例子,还是和朋友约好去某个地方玩,就在前一天的晚上,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说自己的爸爸得了重病,第二天去不了了,只得取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 也许会发自内心地表示理解,并安慰几句,绝不会有怪罪对方的想法。但绝对自我主义者的想法则是生气,而不是同情或替对方难过。他们也许会当场翻脸,直接开 骂,也有可能会忍着怒火去安慰对方几句。但即使是违心劝慰,他们心中的真实想法也一样是“操,你爸怎么这么烦人啊”/“***,你爸生病和我有什么关系? 让我扫兴,真混蛋”。
      如此解释,应该还是比较好理解的。由于人类无法脱离社会而独自存活,所以任何人都要抑制自己的情绪,谁也不可能做到绝对意义上的肆无忌惮,即使是奥巴马也 不行。在通常情况下,绝对自我主义者的行为方式与普通人并没有太明显的区别。但在骨子里,他们的思维与想法却与普通人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他们永远都不会真 正地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们的脑子里甚至连“为他人着想”这个基本概念都完全没有。一旦处在特殊情况下,这个差异就会瞬间体现出来。在情势必要的 时候,就算把朋友活活害死,他们也不会有一丝犹豫或心理负担。就算有,也只是在担心害死朋友会对自己造成怎样的伤害,而不是对别人感到内疚。比如说,和朋 友一起被困在雪山上,当粮食耗尽的时候,绝对自我主义者可以毫不犹豫地杀死朋友,靠他的血肉多活几天,绝对不会有一丝动摇。
      在十多年前我就说过,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随意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包括那些为国捐躯的所谓烈士,英雄。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和生命相比, 国家只是微不足道的灰尘而已,连个屁都不能算。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比生命更重要,无论发生任何状况(哪怕是祖国沦陷,主权丧失),也都应该把自己的生 命放在第一位。人生就像是一个RPG游戏,但没有SAVE和LOAD的功能,游戏的机会仅有一次。只要自己死了,整个世界也就消失了,全宇宙都会化为虚 无。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区区国家和主权又何足道哉?信仰和荣耀,更是如同灰尘一般微不足道。在那些“烈士”为了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时,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自 己已经抛弃了身为人类的基本尊严。
      后来发现,“自己>宇宙”,“自己创造了宇宙”这种观点,早在几百年前就有人提出过了。简单解释一下,因为有你自己存在,所以你才能看到这个世界, 感受到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元素都是围绕着你而存在的,你就是绝对意义上的核心。而一旦你死了,你就再也感受不到这个宇宙的任何元素了,这也就意味 着整个宇宙都彻底消失了。所以,完全可以认为,宇宙是你创造出来的,你的命大于等于整个宇宙。
      PS: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范跑跑。我真是太理解他,太欣赏他了。当时刚听到关于他的事迹时,我真是激动得都要拍桌子了,因为这种真性情的人实在是太 少见了,尤其是在中国。有很多弱智都恬不知耻地说,老师就应该舍命救孩子,这是最基本的义务,范跑跑就是个没有人性的败类。对于这种**,我真是连骂都懒 


      IP属地:河南4楼2011-07-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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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骂。也有一些人比较明白事理,他们觉得范跑跑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应该低调一点,用不着大张旗鼓地宣扬那种不能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言论,如果他不这么高调 的话,就不会被这么多人骂,也不会被学校辞退了。持这种观点的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有多么宝贵,所以才会把“被学校辞退”、“被人骂”这种微不 足道的小事拿出来说事。而我和范跑跑是同一类人,所以完全能体会到他的心情。别忘了,范跑跑并不是个不通人情事故的单纯少年,他的职业可是个老师,他很了 解这个社会,他完全明白高调宣扬“先管自己再顾学生”这种不和谐的言论会引起怎样的后果,但他还是要把这种观点大声说出来。为什么?因为他根本就是故意 的,他根本就不在乎被人骂,被炒鱿鱼。在我们这种人的眼里,自己的命实在是太太太太重要了,相比之下,名声和职业真是连个屁都不算。他能死里逃生,保住性 命,心中的狂喜已经到了无法抑制的程度,所以才会心甘情愿地抛弃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比如说名声,比如说职业。当他接到解雇通知书,当他看到成千上万的人 在大骂自己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开心无比甜如蜜的,因为越是这样,他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捡回了一条命”。如果换作是我的话,100%也会采取和范跑跑 完全一样的行动——先抛下学生逃跑,再高调宣扬“老子的命最宝贵”的理论,然后成为全民公敌,尽情享受被无数人谩骂的快感。和宝贵的性命相比,职业和名声 简直就像是拿在手里都嫌多余的垃圾,恨不得赶快扔进河里,还能打个水漂看。这就如同买彩票中了五百万,然后心情超爽,随手施舍给路边的乞丐两毛钱一样。
        说完范跑跑,再回归正题。也许有人会觉得“个人>宇宙”这种观点很荒唐,很意淫,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理由很简单——就算你死了,地球也照样转,别 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话,这种反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种反驳却忽略掉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每个人的宇宙都 是独立存在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有一万个人,就有一万个平行宇宙,有一亿个人,就有一亿个平行宇宙,各个平行宇宙之间并没有任何交集,“所有人的宇宙” 是不存在的。任何一个人死了,他的宇宙都会整个消失,和别人的宇宙根本就没有关系。你只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更不是所有人,所以你只能以你自己的立场来 思考问题,根本就无法进入到别人的宇宙,别人的宇宙和你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如果你死了,你的宇宙就彻底消失了。既然整个宇宙都不存在了,哪里还有什么 “别人”或“其他人”呢?这些东西已经全都不存在了。
        比如说,张三给他的儿子留了一笔遗产,他的儿子也许确实会收到,因为儿子的宇宙仍然存在,只是宇宙里的父亲去世了。但张三死了,他的宇宙就已经没有了,他 既没有儿子,也没有遗产。再比如说,有一个人死了,我们仍然可以在少了一个人的世界里继续活下去,但这个人自己却无法证明自己死了以后,这个世界与其他的 人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正因为生命的特殊性,所以,“自己>宇宙”的观点仍然是很有道理的。
        以这种思想作为标杆的话,也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绝对自我主义者,而且全都是100%纯粹的绝对自我主义者,只是自我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任何 人的任何行为,归根到底也都是3个字——“为自己”。再说简单一点,任何行为都是单纯的无属性行为,没有任何额外的附加属性(比如善恶,对错,正邪等 等),所有行为的唯一共同点就是“为了自己”。
        “为了别人XX”这种说法,并不是愚蠢幼稚或高尚无私,而是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不可能成立,只是一个假命题而已。只要人活着,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为了自己。有的人理解了这一点,而有的人却没有觉醒。
        从别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在我看来实在是一件荒唐到极点的事情。你不是别人,怎么可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假设,根本就不可能做 


        IP属地:河南5楼2011-07-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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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和存款都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无论怎么决定,也都是为了自己。朋友借50万,你会借,那80万呢?100万呢?100万+你的全部家当呢?100万+你的 全部家当+把你的肾脏和眼角膜卖掉换来的钱呢?100万+你的全部家当+把你的肾脏和眼角膜卖掉换来的钱+把你的老婆卖到窑子里换来的钱+把你的孩子卖给 人贩子换来的钱呢?一旦超越了你的接受范围,你便肯定会拒绝,因为任何人都只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永远都是如此。而只要选择同意,那就只能说明目前的条件 还在你的接受范围之内,你自己在权衡之后,觉得付出“自己的这些财产”来帮助“自己的朋友”是值得的,所以才会答应对方的要求。从本质上说,这和拒绝是完 全一样的,都是你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自愿选择。
          李寻欢请求吕奉先杀死林仙儿,是为了阿飞吗?不是,是为了自己。是他自己觉得林仙儿是恶人,自己想杀死她,自己不希望兄弟和她在一起,自己想让兄弟离开 她,忘记她,按照自己的想法活下去。还是那句话,越是觉得自己在为别人着想,往往就越是最大的自私,因为“我必须要帮助我的朋友”本身就是自己的想法与欲 望。
          ......
          在个人>宇宙的大前提下,健康,父母,恋人,朋友,子女,金钱,汉堡包,干脆面,水杯,时间,模型,游戏机,漫画书,睡眠,话剧...这个世界上的 任意两样事物,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全都可以放在天秤上分出高低,计算出精确的价值。人类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全都像摆弄自己房间里的小物件一样,无论 怎么摆放,怎么调整,也都一样是普通平常的举动,根本就没有什么对错与是非之分。
          所谓的“为别人如何如何”,全都是自欺欺人,自我催眠的假像而已。只要你没死,你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一样的,不分大小,不分种类,绝无任何本质性的差别。
          捐助慈善事业也好,花天酒地去挥霍也好,都是很单纯的普通行为,我并不觉得二者有什么区别。同样都是花自己的钱,同样都是让自己满意,又有什么不同了?唯 一的区别,也只是社会认同度有高有低罢了。胡乱挥霍,就会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谩骂鄙视。捐助慈善事业,就能得到很多人的赞扬和尊敬。可社会认知度又是什么 东西?不也就是一群个体的**吗?又有何价值?谁规定捐助慈善事业就是对?谁规定胡乱挥霍就是错?捐助慈善事业,一万个人支持,一百个人不屑一顾;胡乱挥 霍,一百个人支持,一万个人鄙视,这不也只是数字上有差别而已吗,有何本质区别?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善。
          同样道理,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恶。什么叫恶?屠宰场杀猪杀鸡算不算恶?明明是很残忍的杀生,但几十亿人都要吃肉,这就变成了正当的行为,杀一万 只都不算恶。但如果杀死一只大熊猫,仅仅是一只,就会成为被无数人唾骂的凶手。大熊猫和牛都是生物,也都是很可爱的大型哺乳动物,但为什么杀一只大熊猫就 是恶,杀一万头牛都不是恶?表面上的原因谁都知道,那就是牛的数量多,大熊猫的数量稀少。但谁规定稀少的就该保护,数量多的就该杀?如果有人觉得牛很忠厚 可爱,一只都不该杀,难道就错了吗?人类的数量更多,如果有人觉得应该消灭掉20亿人口,难道就错了吗?
          所以说,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非就是支持者的多寡有所不同罢了。或者说,自己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绝对的善与正确。只要你自己想清楚了,并且愿意去做 的话,即使是强奸或吸毒也不能算是恶——既然愿意承担强奸之后被通缉/抓获/判刑的后果,愿意承担吸毒对身体带来的伤害和对生活的影响,那强奸与吸毒也便 只一件普通的个人行为而已,并没有什么错误可言。也许50亿人都觉得这是错,是恶,但只要你自己不这么认为,那这对你来说就不能算是错。
          苏梦枕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忠就忠,奸就奸,好就好,坏就坏,没啥大不了的。生就是生,死就是死,人活着,总要做决断,选错了,也不过是错了,选对 


          IP属地:河南7楼2011-07-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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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也不过是对了,一刀子下去,砍的不是魔,那就是神,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再进一步想的话,这个世界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奸不奸,坏不坏,错不错,只有 存在或不存在,做过或没有做。只要你做了一件事,这件事就会成为唯一且永远不可改变的绝对事实,并没有对错之分。
            世界上的任何行为都没有好坏,正邪,黑白,对错之分。不信的话,可以自己在脑子里想象一下,有什么事情是对的?又有什么事情是错的?就算想上1个小时,又 能想出一件绝对的善事或恶事吗?肯定想不出。因为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你从老虎的口中救下了小羊,对小羊来说就是善,对老虎来说就是恶。只 有不同的立场,而没有绝对的善恶。
            我到底算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呢。按照一般的解释,无非也就是“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念和恶念”。“双重性格,人格分裂,自己内心也很矛盾纠结”,等等等等。
            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在却觉得那类观点全都是屁话。既然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善恶,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任何善恶标准都是人为制定的,没有任 何善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同样,任何所谓的恶也都会有人理解。把人强行划分成好人与坏人,本身就是一件很荒唐的时候。以我为例,帮助Y君也好,陷害Y君也 好,都只是“我想做”的普通行为而已,完全没有任何不同。我的内心根本就不矛盾,从来都没有纠结过。
            爱护小动物也好,折磨小孩子也好,陷害兄弟也好,兄弟情义也好,全都没有做作,没有刻意,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情。友情是真的,朋友是真的,想看朋友倒 霉,想看朋友痛苦也是真的。我没有任何善恶观与是非观,只是单纯地想要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已。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就是在玩一场游戏,我希望触发什么样的经 历,就努力去实现它。饿了吃饭,累了睡觉,想约朋友就约朋友,想害朋友就害朋友,仅此而已。既然我自己想要这么做,那我肯定就会觉得这么做是完全正确的。
            正确与否,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我自己想不想。至于社会道德标准,我从骨子里就完全无视,因为那和我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张三和李四都觉得屎很好吃,我会跟 着去吃吗?王五和赵六都觉得穿红色外套是很一种下流的行为,我难道也非得赞同他们的主张?同样,就算全世界都觉得欺负小孩子是恶,为国捐躯是善,我也会保 留自己的观点,绝不会盲从。所以,当我陷害过朋友之后,我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罪恶感,更不会觉得自己不道德,或者对不起朋友。
            我要是在路边看见一只死麻雀,肯定会难受好久,半天都缓不过神。但得知前一段时间的那个福建南平小孩被杀事件时,我确实就是发自内心地高兴,做事情都精神 百倍。像我这种心态,到底算善念还是恶念?肯定都不算,因为两个都是我的真实想法,并没有什么善不善,恶不恶的区别,仅仅只是一个平常人的心态而已。有人 也许会说,我这种想法是畸形扭曲的,但我也可以说,像他那种同情小孩子的想法才是变态恶心的。他也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他凭什么说我是不道德的?凭什 么规定人类就必须同情人类?当我们的想法产生分歧时,我完全没有羞愧的必要。他并不比我高尚,我也不比他扭曲,只不过是他这种想法的赞同者比我的多而已。 说到最后,仍然只是一个单纯到极点的“多数压倒少数”的问题。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所谓的道德标准,全部都是人为制定的。归根到底,也就是把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强加给少数人,并强迫他们接受。少数人本来并 没有任何过错,但在人为划定的道德标准面前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恶人,坏人,没有道德的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一样: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任何道德准则都是人为制定的,今天的道德,以后可能就是不道德。我们现在每天都在做的普通事情,在几百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就有可能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IP属地:河南8楼2011-07-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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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举个例子。去年某日,我去一处不常住的房子取东西。由于时间比较紧,所以非常着急。上了电梯以后,我匆匆忙忙地按下了13层的按钮,刚想关电梯门,就有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冲了进来,一巴掌就拍在5层的按钮上。我当时连想都没想,直接一个大嘴巴就抡在那孩子脸上了,然后破口大骂道“***,5层你还坐电 梯!不会爬楼啊,懒逼”。到了5层以后,我揪住他,不让他出去,然后把电梯门关上,再到13层,我也没有出去,直接关了电梯门返回1层,然后把他给推出去 了,自己重新再上13层。
              打人虽然不算什么大事,但肯定也是违法的。可当时电梯里只有我和那个小孩,没有别的人。而且我一般不住在那边的房子,3个月都不见得来一次,所以打了也是 白打,绝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如果是在我常住的家里,就算遇到同样的情况,我肯定也不会动手打这个孩子,因为我怕被街坊邻居看到,然后找上门来骚扰,给自己 增添麻烦。这就是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为了道德而守法,而是为了自己而守法。
              一直以来,我的观点都是,唯一值得去遵守的东西就是法律,因为个人惹不起法律。只要不触犯法律,其他任何道德标准都没有必要遵守。这也就是我以前所说过 的,除了法律之外,任何民间土规矩都是垃圾,想遵守就遵守,想不遵守就操他奶奶。原因很简单,不遵守法律会遭到无法抗拒的制裁(当然,就像上面说过的,如 果愿意承担违法所带来的后果,那违法行为对自己而言也一样是正确的选择),而民间的土规矩并没有任何权威性,即使违反了也不会对自己造成丝毫伤害。所以, 只有天生的奴才和**,才会去遵守那些违背自己意愿的民间土规矩。
              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善与恶,没有对与错,没有该与不该,只有想与不想。
              前一段时间,玩桌游的时候,听竹子说过他的一件往事,给我的触动很大——幼年时期,爷爷去世了。送葬的路上,自己坐在车里,一边看着爷爷的遗体,一边嚎啕 大哭。但在伤心大哭的同时,自己的心里却同时有种强烈的兴奋感觉。因为这种新奇的经历是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所以觉得非常刺激有趣,心情十分激动。
              在有些人看来,说这种话也许就意味着冷血无情,大逆不道,没有人性。但我却明白,这才是真正的人性。爷爷去世了,肯定会难过。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新奇经历, 当然就会兴奋激动。两者都是最正常不过的反应,彼此之间并无任何矛盾,哪个也都不是假的。只是有些人迫于伦理道德的压力,不敢面对自己的真实感情,而是自 欺欺人地选择逃避,在脑子里进行自我催眠,强迫自己忘记这种无法容于世俗道德,但却又真实无比的正常心情。
              我并不是没有道德,而是多数人的道德标准把我强行归入到了不道德的群体中。我并不是只接受和自己拥有同样价值观与道德观的人,只要是真性情的人,我都会很 欣赏。如今仍然保持来往者,差不多都是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并没有被那些莫名其妙的所谓社会道德所侵蚀的人。哪怕双方的观点有强烈的冲突,性格极不投缘,见 面就要吵架,起码我也是在面对一个真实的人,而不是一个傀儡。在如今的社会,像竹子和范跑跑这种敢于正视自己的真实感受,并能坦然面对,而且可以不加掩饰 地将其表达出来,即使不能被主流社会接受也丝毫不以为耻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绝大多数人,已经被所谓的社会道德与伦理严重侵蚀,早就忘记了自己的真正 本性,以及属于自己的道德与伦理。
              善也好,恶也好,这些人为划定的东西都不重要。人活一生,起码不能连最基本的自我意识都给丢失掉。


              IP属地:河南10楼2011-07-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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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号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2-05-01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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