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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载】中世纪的狩猎魔女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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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当他们打算烧死某人时,他们理所当然地虚构了大量关于巫术和女巫的意像,假如那是在万圣节,那么这其中的许多图腾的确物有所指。当然,黑猫和蟾蜍很可能在小镇里找到,而某位年老的女士拥有一支扫帚或者鼻子上长了个疥子也情有可原。至于从夜空中飞过,在炉子里烧烤幼儿或者与恶魔发生性关系之类的传闻,则更像是二流色情小说里的情节,并且肯定很容易煽动那些原本就愿意相信这些情节的暴民。这也恰好是我们在那个时代的小说中无法找到几个巫师角色的原因。诸如皮埃尔·德·兰克(Pierre de l'Ancre)等人的描述的那些巫师和女巫的举止和诸如此类事物的书一般并不被大众归为小说。它们的读者是那些在宗教教条绝对正确的信仰,圣经是昔在,永在的真理,以及应遵循基督徒的义人的道的环境下长大的人们。而正如圣经所说的,“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出埃及记,22:18)



19楼2011-07-3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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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2011-07-3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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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1 2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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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杀魔女”
      在15至17世纪的欧洲,盛行一种“猎杀魔女”之风,即把一些无辜的女子指控为“魔女”、“女巫”,而处以焚刑或放入锅中活活煮死,其残害女性之众是十分惊人的。例如,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处死了291名“行巫术”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迫害“女巫”达到疯狂的地步。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3371人。德国的一个小城市威森斯泰格,仅1562年一年就烧死了63个“女巫”。另一个小城市奥贝尔马赫特尔,在两年内处死“女巫”54人,占全城人口7%。奥培努一地在九个月内处死50个“女巫”,占总人口的近8%。据不完全的统计,从14世纪到15世纪,全欧洲被指控为“女巫”而被烧死的女子在5万人以上。
      “魔女”审判的正式化,是始于罗马教皇伊诺森八世(1484—1492年在位)的咨文规定。他任命多明我会的教士雅各布•斯普伦格和亨利•克雷默为调查官,实施了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反对“巫术”的酷政。他们在1486年专门写了一本《反女巫之槌》,这本书说,女巫是同魔鬼缔有密约、并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魔鬼能化为男人和女人xingjiao或化为女人和男人xingjiao;不过,魔鬼同女人xingjiao所生之子是他从别的男人那里取来的精子所生,所以他的主要目的是使男子yangwei。
      


      23楼2011-07-3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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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女巫的方法
        「女巫」有无外表上的特征?如何发现「女巫」?「女巫」何以特别多?这些问题不但历史学家感到好奇,「巫师追猎」年代的人们尤其关心,毕竟,「小心女巫就在你身边」,在当时是件十分实际、也关乎个人安危的社会大事。
        「发现」女巫的方法,更令人难以接受。譬如当时有一种号称是专业的「搜巫者」(witch-finder),以收费方式,到处替人搜捕巫师--十七世纪英国「搜巫大将军」(Witch-finder General)霍普金斯(Matthew Hopkins)就是一例。
        霍普金斯原本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清教徒律师,一六丵()四四年当他在家乡陆续成功地揭发巫师后,竟然摇身一变,号称「英国搜巫大将军」;霍普金斯巡回英国各地,每成功揭发一个巫师,便收取费用一先令(shilling),他搜捕巫师的方法是:每到一地,便游丵街宣传,鼓励民众检举巫师嫌犯,然后配合官方采用时人相信的「妖魔证据」(spectralevidence)测验嫌犯:
        1、要求巫师嫌犯忏悔:多数人照办,以免因拒绝认错,被判死罪。
        2、仍坚持清白无辜者,须脱衣检查身体有没有「魔鬼的记号」—凸出物,如果找到,则以别针或小刀戳刺。人们相信,这种「魔鬼的记号」因为被魔鬼触摸过,所以刺之不痛。
        3、如果嫌犯通过上述考验,接着被交*捆绑脖子与腿,独自监禁两昼夜,并在囚室门上故意留一小洞,刺探有无「小鬼」从此洞进出。
        4、如果嫌犯仍拒绝忏悔,则命令嫌犯在满布尖石及锐物的地上跑步,直到力竭倒下,或愿意忏悔才停止。
        5、最后则是用「神判法」(ordeal)--「水试法」:将嫌犯捆绑后,脸朝下放入水中,如果嫌犯浮在水面即证明有罪,下沉则为清白无辜。因水是用来洗礼,象征接受基督信仰,所以上帝绝不会以水「拥抱」效忠魔鬼的人。
        看过以上程序及种种酷刑,我们只有一个结论:就是,即使嫌犯真是清白无辜,恐怕也非招供认罪不可了。在不少案例中都提到,有些女巫在被处死前,莫不坚称自己的清白无辜,辩解乃受不了酷刑才不得不承认巫师罪名。
        


        26楼2011-07-3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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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2011-07-3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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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英文字典中witch代表的是施行法术的女人〈特别指施术行恶〉,而priestess则是宗教中举行仪式的女性,神父或牧师和古埃及的祭师一律都以priest称之〈现代医学之滥觞地就是附属于教会下的医学院,许多神父同时是医生〉,而男巫则是wizard,行恶的男巫则用warlock。因为一般欧美人士听到witch常会产生排斥感,而听到priest则会想起宗教而非学习。
            当然一般巫师是不会同意这样的说法,在Witchcraft他们自己的定义中,Witch/Wizard和Priestess/Priest是没有什么差别的,而High Priestess/Priest,则是每个Coven〈巫师定期聚会崇拜,像天主教周末的望弥撒〉中的领导者。根据我认识的一个算塔罗的正统女巫(她在巫术学校上了好几年的课,有证书的喔!Coven的领导女巫称之为Lady或High Priestess)的说法,不能胡乱施咒,更不能有伤人之心,否则要当心咒语的反馈作用。根据我的观察,这位Lady她极有可能拥有读心术,你还没有开口她就知道你想些什么了,非常不可思议。也正因为她深了巫术的威力与规则,所以她不敢以巫术敛财或求财。但一般美国人听到witch 和craft仍是心生排斥的多,科学难以理解之事仍是保持理智观察,因为你不知道这些学巫术者学法目的为何,也不晓得他们所说的话语有几分能相信。
            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1484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槌》,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着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借由“猎杀女巫”之名,三个世纪内约有十万人被处死,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地区。
            


            30楼2011-07-3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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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最后一位被“巫术法案”判刑的女巫
              海伦·邓肯 (Helen Duncan),对中国人来说,是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但是当谨小慎微的英国人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们的表情都不禁生动起来。
              海伦·邓肯,就是英国最后一位被“巫术法案”判刑的女巫。
              如今,海伦的后人,在海伦逝世50周年之际,发起了“宽恕海伦”的运动,希望为她讨回一个说法。
              1944年,老贝利刑事法庭(英国最高等级的刑事法庭)根据1735年颁布的“巫术法案”,判海伦9个月的有期徒刑。此前,在一次通灵过程中,海伦无意中与一个自称沉没在海底的战舰队员的灵魂有所接触。
              而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当时,这艘战舰真的已经沉没,只是为了保密,这一消息直到几个月后才被公布於众。而海伦,却被判处叛国罪而被捕入狱。
              海伦服刑期间,时任英国首相的温斯顿·丘吉尔曾去探望她。丘吉尔1951年再次当选为英国首相后,“巫术法案”被废除;1954年,巫术被定性为宗教流派之一。
              


              31楼2011-07-3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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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女巫”平反
                1691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村一个牧师的女儿突然得了一种怪病:行走跌跌撞撞,浑身疼痛,还会突然痉挛,表情非常恐怖。随后,与她平素形影不离的7个女孩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从现代医学角度讲,这是“跳舞病”(网易探索编辑注:一种大脑神经性的遗传疾病,携带疾病者有一定的潜伏期,当发病后,症状为各个关节,肌肉不受控制的活动)的一种表现。
                这类症状的罪魁祸首,是一种寄生於黑麦的真菌“麦角菌”。但是,人们普遍认为,让孩子们得了怪病的真正原因,是村里的黑人女奴蒂图巴和另一个女乞丐,还有一个孤僻的从来不去教堂的老妇人。人们对这3名可怜的女人严刑逼供,“女巫”和“巫师”的数量也一步步增加,先后有20多个“女巫”和“巫汉”死於这起冤案中,另有200多人被逮捕或监禁。1992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决议,宣布为300年前塞勒姆审巫风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复名誉。
                不久前,一个独立机构向英国苏格兰地方议会提交了一份请丵愿书,要求为4000多名在中世纪被处决的苏格兰“女巫”和“巫师”恢复名誉。不只英国,去年瑞士格拉鲁斯州议会就宣布为“欧洲最后一个女巫”平反
                


                33楼2011-07-3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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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1 2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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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楼2011-07-30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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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化脉络来说,新异教中最具代表性的潮流又属 Wicca。Wicca 被美国政府承认为合法宗教多年,现在是美国的第八大宗教。何谓 Wicca?Wicca 就是现代巫术(modern Witchcraft)。所谓巫术(witchcraft),最初是指早期基督教时期的异教徒宗教信仰和宗教行为,后来被基督教徒称取名为巫术;新异教则以 Wicca 取代了意含撒旦论(Satanism)的巫术一词。但许多从事现代巫术的人,则宁愿称其为 Craft,而不喜欢 witchcraft 或是 Wicca。
                    古英文中有 wicca 一字,源于萨克逊语witega,意魔法师(sorcerer),今日所说的 wicca 则来自 Gerald Gardner 的传统。在某个程度上来说, Gerald Gardner(1884- 1964)创立 Wicca,Wicca始於二十世纪三○年代的英国人Gerald Gardner(1884-1964)的著作和教导,1954年英国废掉反巫术法令之后,Gardner出版了他第一本的非小说类巫术书藉,融合了犹太教神秘学(Kabbala)、塞尔特人神话、东方哲学和埃丵及观念学等等。一般认为,Gardner并非是复兴传统巫术,而是创造了新的宗教。
                    


                    37楼2011-07-3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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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楼2011-07-3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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